教育部規範高校接受國際學生

【教育部規範高校接受國際學生】10日,教育部發布《關於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自2021年起,其申請作為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還應持有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檔案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學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外國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以入境和出境簽章為準)。

教育部規範高校接受國際學生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中國新聞週刊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335 字。

轉載請註明: 教育部規範高校接受國際學生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