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倫是明代的理學家,還是明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的殿試第一名,也就是大家常說的狀元郎。最初,羅倫是擔任翰林院的修撰,後來因為彈劾大學士李賢,觸怒了明憲宗,被貶到了福建市舶司去當副使,相當於現在的“海關副關長”。
但是,這個海關副關長的薪水十分微薄,為了貼補家用,羅倫只有一邊當官,一邊賣字畫維生,堪稱是明朝最慘的狀元!明代當官的工資特別低,因為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是農民出身,他認為當官最主要的責任就是為民辦事,他覺得“澹泊可以養心,儉素可以養德”。所以,一個人只要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不會再想貪汙了。
因此,從洪武初年開始,朱元璋就規定:國家給官員的工資,全部給“祿米”。就是說不發銀子,只發米。後來,到了朱棣當皇帝的時候,俸祿又變了成米、麥子和鈔各佔一部分。再後來,又變成了用倉庫裡積壓的布匹、胡椒、蘇木等等來“折色”。
總之,就是把國庫裡積壓的,用不出去的東西,全部當銀子來開工資。這就造成了一個非常好笑的現象,那就是外派的官員,到京裡或者省城領到了這些米啊、布啊、香料什麼的,因為不方便搬運回住地,還要自己當街去變賣。
另外,還有一個嚴重的問題是。從洪武年間開始,之後的兩百多年間,官員固定的薪資居然一直沒有變化。結果,明朝正一品官員的薪水,只相當於漢朝時候的一個縣令的水平。除了“祿米”與“折色”,羅倫並沒有更多的薪資來源,不靠貪汙,他就只有賣字畫了。
成化三年,羅倫當初彈劾的那個李賢終於病死了,他得到了保薦,得以官復原職了。但是,羅倫看到朝廷腐敗的樣子,也就不想當官了。兩年後,羅倫憤然辭官歸故里,專心在家裡修行,開辦學堂講學。最後,成為一代著名的理學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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