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燕趙都市報】;
近日,教育部發布通知,印發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2020年修訂)。最新修訂將課程類別調整為必修課程、選擇性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在保證共同基礎的前提下,為不同發展方向的學生提供有選擇的課程。課程如何設定?一起來看一看↓↓↓
學制與課時
普通高中學制為三年。每學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社會實踐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節假日和農忙假)11周。每週35課時,每課時按45分鐘計。18課時為1學分。
課程類別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三類課程構成。其中,必修、選擇性必修為國家課程,選修為校本課程。
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全面發展需要設定,所有學生必須全部修習。
選擇性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個性發展和升學考試需要設定。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必須在本類課程規定範圍內選擇相關科目修習;其他學生結合興趣愛好,也必須選擇部分科目內容修習,以滿足畢業學分的要求。
選修課程,由學校根據學生的多樣化需求,當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學科課程標準的建議以及學校辦學特色等開發設定,學生自主選擇修習。
開設科目與學分
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含資訊科技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 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勞動 等國家課程,以及校本課程。具體學分安排如下:
科目安排
科目內容根據學科自身特點和學生學習需要設計。必修內容原則上按學期或學年設計,選擇性必修和選修內容原則上按模組設計。模組之間既相對獨立,又體現學科內在邏輯。模組教學時間根據實際需要設定,一般為18課時的倍數。
外語包括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學校自主選擇第一外語語種。 鼓勵學校創造條件開設第二外語。
技術包括資訊科技和通用技術,其必修內容分別按3學分設計模組。
藝術可與音樂、美術兩科相互替代,具體開設科目由學校自行確定。
體育與健康的必修內容,必須在高中三學年持續開設。
綜合實踐活動共8學分,包括研究性學習、黨團活動、軍訓、社會考察等,研究性學習6學分(完成2個課題研究或專案設計,以開展跨學科研究為主)。勞動共6學分,其中志願服務2學分,在課外時間進行,三年不少於40小時;其餘4學分內容與通用技術的選擇性必修內容以及校本課程內容統籌。
畢業學分要求
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課時的學習並考試(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
學生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42學分,選修課程14學分。
課程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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