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校外培訓機構服務行為,
推動化解校外培訓收退費糾紛,
日前,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
《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字)》
《培訓合同(示範文字)》為該行業首個全國性示範文字,共十一條,充分考慮了中小學生在參加校外培訓過程中,各環節必須明確的當事人雙方責、權、利關係,涵蓋了培訓專案、培訓要求、爭議處理等內容,尤其對培訓收退費及違約責任作出了詳細規定,旨在有效規範培訓合同當事人簽約、履約行為,從根本上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兩部門部署各地,要充分認識推行《培訓合同(示範文字)》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的重點工作抓好落實,採取多種措施引導合同當事人使用《培訓合同(示範文字)》。
同時,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解讀,使當事人特別是中小學生家長能夠更加充分了解關於規範校外培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切實提高學生家長的防範意識和鑑別能力,理性簽訂培訓服務合同。
具體有哪些內容
一起來了解一下
來源:微言教育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江蘇交通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