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經濟參考報】;
在全國積極防控疫情的背景下,新經濟新業態如火如荼,新就業形態不斷湧現。網民表示,新就業形態提供了大量靈活就業崗位,對當前社會經濟發展貢獻突出,接下來需儘快制定相關法律規範,切實保障好勞動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新就業形態健康可持續發展創造必要的法治條件。
網民指出,當前,新就業形態已成為我國吸納就業的一個重要渠道,但同時也遭遇不少現實難題。一方面,一些新就業形態還不具備我國現行法律所規定的勞動關係的全部要素特徵,客觀上使得勞動者在保險保障、職業安全等方面,往往得不到公平對待;另一方面,網紅帶貨等領域存在泥沙俱下、購物者維權無門等問題。
網民“蔣璟璟”表示,如同以往各行各業先行先試所形成的“新事物”一樣,新就業形態同樣需要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層面的確認與規範。要從根本上破題,需要加強立法,以一系列前端安排來引導新就業形態從無序到有序。
網民“孫秀嶺”認為,新就業形態是民生問題,也是經濟社會發展問題,還是法治問題。建議有關方面及時跟上研究,補齊法律短板,保障新就業形態下各方主體尤其是就業者的合法權益。
網民“蔣萌”表示,新就業形態遭遇“成長的煩惱”並不奇怪,不妨在支援、引導、規範中逐步加以解決。當前,彌補有關法律法規的不足勢在必行。唯有在法治框架下,才能有效規範、約束、維護各類市場主體的權責利,進一步激發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的幹勁與活力,促進新興職業和行業的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
(記者 廖冰清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