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績效工資2萬,普通教師不足4千,這樣分配合理嗎?

Z教師所在地區,下發了新的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而方案大概內容就是擴大各學校自行決定權,允許各學校在民主協商和充分討論下,自行決定學校績效工資最終分配方案!於是Z所在的學校就制定了學校的分配方案,而方案的制定者是教師代表和學校領導班子。具體方案不得而知。可是看到績效工資的公示之後,發現同樣是30%的績效工資,校長和普通教師的差別真大。

校長績效工資2萬,普通教師不足4千,這樣分配合理嗎?

校長可以拿到2萬+,普通教師的還不足4千。這個正常學校的成績肯定是校領導決定的,任何一個單位都這樣,居然這樣那領導多點工資應該無可厚非了,職工也要清楚一點,誰的功勞大誰多收入啊!只是領導要求必須正直配位才行!

一級、二級、三級…十五級,一直都是按級發薪水的啊!有問題嗎?別抱怨啦!學校小社會。社會上怎麼分配,學校裡也是一樣的。資源分配權是由行政權決定的。校長自然把大頭留給自己,其餘的接行政別分。老師自然是最低的。

校長績效工資2萬,普通教師不足4千,這樣分配合理嗎?

幹活的並不重要,組織者才是關鍵,想不通,你辭職看看,一個教師很好找,一個校長可不好找,要不,你問問私立學校的老闆們?

當然按級別來,不只是學校,其他行業也是一樣,銷售經理的績效獎比一線銷售代表的低?你覺得可能嗎?拋開這個分配方案,就領導與員工間,勞動付出誰大誰小問題,吾認為,觀點值得商榷。事實上,無論是在教師隊伍還是在企業,領導與員工間的勞動付出,只是不同的勞動方式付出,另外,承擔的風險和職責也不一樣。俗語云,千軍易得,一將難求,在部隊上,當官的享受與當兵就不一樣,在企業裡,一般情況下,領導和員工的分配也有差別,而只有突出貢獻和有高階技能的人,他們與普通員工的分配也有差別,在地方上為什麼就不能有差別?

校長績效工資2萬,普通教師不足4千,這樣分配合理嗎?

所以,只強調教師辛苦,而忽視領導的重要性,那是狹隘的觀點,不過,話又說回來,過於利益偏重於領導,這也是不對的,在利益分配上,如何權重,這是一門很深的學問,而這門學問,在企業和國家開支的企事業單位上,人們固有的觀念和思維也不同,因此學問也不同,而關鍵點在於分配後,給單位帶來了什麼結果來評判。

校長績效工資2萬,普通教師不足4千,這樣分配合理嗎?

這個分配方案確實是按勞分:校長多辛苦啊~忙著填表迎接檢查……忙著上下疏通關係……忙著考察提拔副校長……忙著提高職稱……忙著解聘被家長投訴滴教師……忙著開除網爆滴臨時工保安……忙著……忙著……(什麼叫就是不好好教學恁見過那個校長去上課堂教學,忙滴不行就沒有人體諒一下校長嗎?)。這也合理,那也合理,普通老師原本100%的工資,現在只能夠拿到90%多一點,真的能激發普通教師的積極性?

校長對全校負責,普通教師只對個別班或幾個班負責。因此校長拿了高績效!

學校的績效工資變成了“職務”工資,不是按工作量工作效率,而是按職務,按與領導的關係發放,所以的績效工資全變味了應該取消。

校長績效工資2萬,普通教師不足4千,這樣分配合理嗎?

績效工資本來就是工資的一部分,後來拆分出來做獎勵,意思是激勵好好幹。其實沒任何意義,建議迴歸工資,取消績效的名義。普通教師還是希望能夠完全拿回屬於自己的30%的叫做績效工資的工資。而不是把自己的工資分割一部分給校長和學校中層。大家覺得把全體教師的30%的工資拿出來當作績效,然後再重新分配,真的好嗎?不管怎麼樣的分配方案,總有一部分人沒有拿到自己的全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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