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烏茲別克教師可提前五年退休
近日,在烏茲別克司法部、國民教育部和中專教育與高等教育部共同制定的《關於保障教育工作者地位的法律草案》中規定,可允許教育工作者提前五年退休。
烏國司法部稱:“該法律草案提出,允許實際年齡距法定年齡小於五年(含五年)的教育工作者提前退休,並享有領取特惠退休金的權利。”
設立該法律草案的主旨是:為教育工作者提供社會、法律和物質上的支援,同時也是為了提高學生的教學和教育質量。
該草案中所指出教育工作者為:在教育機構(幼兒園、學術高中、中小學、大專院校、技校、大學和研究生學院、繼續再教育學院和進修學院)中從事教學活動的個人。
草案中還規定:
教師在向法院提起有關教師名譽保護和維護教師尊嚴的訴訟時,免於繳納案件受理費;
禁止要求教師參加與教學和本職工作無關的會議及其他活動;
教師工資中用於購買住房和車輛的部分,不計入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基數;
將教師的帶薪年假延長至56天。此外,建議每年為教育工作者發放一次健康福利,金額相當於其基本工資。
為教師制定最低工資標準,並建立工齡津貼發放制度;
為在職教師免費接種預防傳染病的疫苗。
對於在教育機構工作滿五年未接受過高等教育的教師,建議師範類高校接收其入學。
來源:烏國衛星網
編譯:項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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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張興鼎 責編:葉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