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51年的一天,王皇后和李治一同去感業寺進香。她又意外得知高宗和武則天的這檔子事。有意思的是,這王皇后不但沒有責怪李治到處沾花惹草醋意大發,相反,卻像喝了茅臺還真上了頭的又把武則天接回宮中。大度,王皇后不走尋常路!
她口頭上更光:只要皇帝高興,這都不叫事兒!但她心裡的小九九是趴趴的響:可逮到機會了!你蕭妃和我爭寵,我讓她和你爭寵,讓你嚐嚐啥叫山西老陳醋。不信了,兩個人還收拾不了你?!
她口頭上更光:只要皇帝高興,這都不叫事兒!但她心裡的小九九是趴趴的響:可逮到機會了!你蕭妃和我爭寵,我讓她和你爭寵,讓你嚐嚐啥叫山西老陳醋。不信了,兩個人還收拾不了你?!
原來高宗寵愛蕭如已也只是偶爾與蕭妃住在一起。自打武則天被請回之後,高宗就乾脆住到了她的宮中。其實這還不叫事兒,往下看。
武則天的女兒剛剛滿月,王皇后是心不甘情不願地為武則天賀喜。當王皇后看過這個剛滿月的小生命之後,武則天就心一橫把女兒給悶死了。然後,就嫁禍於王皇后。這李治聽說王皇后把自己的女兒給掐死了那還了得,把牙咬得直冒火星子,並決心廢掉王皇后。當時,儘管很多元老們並不同意,但是李治還是在655年把王皇后給廢了,武則則取而代之。
這就是宮廷劇“武則天殺女”的一些情節。
儘管此事正史也有記載,但本人始終認為此事子虛烏有!再細看簡直漏洞百出。
武則天確有長女“暴卒”,放在1000+年前能算多大的事呢?《舊唐書》記載,644年高宗李治下詔,將“長女追封安定公主,諡曰思”。
有意思的是,關於涉及到“武則天殺女”相關描述是,這四部史書的形成時間距離唐朝是越來越遠,但對事情的描寫是越來越詳盡:
唐亡幾十年後晉的《舊唐書》只說:“麟德元年……長女追封安定公主,諡曰思,其鹵簿鼓吹及供葬所須,並如親王之制,於德業寺遷於崇敬寺”。這裡只說長女名、號及及享受的“親王之制”;
到961年《唐會要》說:“昭儀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殺之。上遂有廢立之意。”這裡的武則天,確實是想利用女兒“暴卒”這件事陷害王皇后。在這裡首先說明其女兒是“暴卒”而非被生母武則天悶殺。武則天也就是想借此機會而已。而李治也不太相信會發生此事。所以廢除王皇后的理由是“謀行鴆毒”絲毫不扯公主之死問題;
滄海桑田,歷史經過300來年到了北宋,《新唐書》與《資治通鑑》,對於唐代宮廷之事好像歷歷在目描寫的更是繪聲繪色。無論是武則天的表情“驚啼”還是高宗的“大怒”,都讓您沒理由不信。畢竟宋朝好文采呀!筆法奔放,信馬由韁。請看:
1060年《新唐書》完成就“武則天殺女”演變為:“昭儀生女,後就顧弄,去,昭儀潛斃兒衾下,伺帝至,陽為歡言,發衾視兒,死矣。又驚問左右,皆曰:後適來。昭儀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後殺吾女,往與妃相讒媢,今又爾邪!由是昭儀得入其訾,後無以自解,而帝愈信愛,始有廢后意。”《新唐書》首次提及武則天殺女說並嫁禍王皇后;
又是十幾年再到1070年之後的《資治通鑑》寫到:“會昭儀生女,後憐而弄之,後出,昭儀潛扼殺之,覆之以被。上至,昭儀陽歡笑,發被觀之,女已死矣,即驚啼。問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適來此。上大怒曰:''後殺吾女!昭儀因泣訴其罪。後無以自明,上由是有廢立之志。”
你會發現距離唐朝的時間越遠,“武則天殺女”描寫越詳述,這種玩法,被稱之為“層累”。“層累”的典型特徵就是隨著記憶的模糊,記述會在越來越清晰、越複雜。其實,“層累”大多都是後世所附會,可信度很低。單看武則天殺女這件事最原始的資訊就是武則天的確有一女早夭,故事就從此開始了。到今天簡直髮揮到極致了。再過3000年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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