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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后妃傳》開篇記載,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登基伊始便著手“立綱陳紀,首嚴內教”,並定下一條鐵規,“后妃雖母儀天下,然不可俾預政事”,以免重蹈“歷代宮闈,政由內出,鮮不為禍”的覆轍。
皇后是後宮之主,母儀天下,統領六宮,後宮的大小事務,她說了算,可以對內釋出懿旨;若想懿旨外宣廷臣,插手軍國大事,那就是越權。
在太祖鐵規的威懾下,太祖、建文、成祖、仁宗、宣宗、英宗六朝的諸位皇后,無一人對外發布懿旨,《明實錄》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但是,到了代宗時期,外宣廷臣的“皇后懿旨”四個字赫然在目,釋出者為汪皇后。
汪皇后(1427年—1506年),嫁英宗異母帝郕王朱祁鈺,正統十年(1445年)為郕王妃。正統十四年(1449年),英宗親征瓦剌被俘,朱祁鈺由居守而監國,由監國而皇帝,是為代宗。代宗登基後,汪皇后戴上了鳳冠。
有一件事,代宗特鬱悶,即皇太子問題。代宗雖然做了皇帝,但太子是英宗之子朱見深,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而他本人雖有杭妃所生之子朱見濟,但非嫡出。即位之始,代宗就著手生嫡子,精力都用在了汪皇后身上。景泰元年(1450年)下半年,汪皇后懷孕了,代宗非常高興,把希望寄託在汪皇后身上。
有一件事,代宗特鬱悶,即皇太子問題。代宗雖然做了皇帝,但太子是英宗之子朱見深,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而他本人雖有杭妃所生之子朱見濟,但非嫡出。即位之始,代宗就著手生嫡子,精力都用在了汪皇后身上。景泰元年(1450年)下半年,汪皇后懷孕了,代宗非常高興,把希望寄託在汪皇后身上。汪皇后本就是後宮之主,地位崇高,如果生下皇子,則此子為嫡長子,太子之位無人撼動。因為懷孕,汪皇后及其家族都得了不少好處,該升官的升官,該賞賜的賞賜。因為懷孕,汪皇后成為大明帝國的焦點,代宗及群臣無不對她高看一眼。因為懷孕,汪皇后也變得非常高調,甚至接連將皇后懿旨外宣。
景泰二年(1451年)正月,汪皇后向禮部發布懿旨,“度僧三萬,……請令僧錄司將各處請給行童逐一研審,年三十以上曾有過犯者不給,其戒行端謹、通曉經法者具數申部覆考,奏請給牒,有詐者,坐罪還俗”。度僧,即度人為僧。禮部彙報後,代宗“從之”(《明實錄》),最終度僧三萬二千八百餘人。
同年二月,汪皇后再次對外發布懿旨,“去歲,虜寇來犯京師,將士戰死於彰義西直門等處者甚眾,亦有老幼被其箋害,即今暴骨原野,實切吾心,其令錦衣衛差官率旗校拾之”。錦衣衛指揮使彙報後,代宗表示同意,並稱“掩骨埋胔先王仁政之一也”(《明實錄》)。隨即,錦衣衛收葬遺骨五千八百餘具。
無論是“度僧”,還是“掩骨”,都是軍國大事,是政治上的大手筆,是皇帝才有權發號施令的領域。汪皇后此舉,固然是其“賢德”的外在表現,但違反了太祖“后妃雖母儀天下,然不可俾預政事”的鐵規,無視了代宗的存在和感受。縱觀明朝諸後,對廷臣釋出懿旨的僅汪皇后一人,而且高調到一年兩遍懿旨。但是,因為她身懷六甲,生育在即,代宗不但容忍,而且完全支援和贊同。
無論是“度僧”,還是“掩骨”,都是軍國大事,是政治上的大手筆,是皇帝才有權發號施令的領域。汪皇后此舉,固然是其“賢德”的外在表現,但違反了太祖“后妃雖母儀天下,然不可俾預政事”的鐵規,無視了代宗的存在和感受。縱觀明朝諸後,對廷臣釋出懿旨的僅汪皇后一人,而且高調到一年兩遍懿旨。但是,因為她身懷六甲,生育在即,代宗不但容忍,而且完全支援和贊同。數月後,汪皇后生產,又誕下一個女嬰,代宗很失望,即便如此,仍提拔了汪皇后族人汪智為錦衣衛副千戶,以此作為給汪皇后的獎賞。
汪皇后不生兒子,代宗又急於易儲,把江山傳給自己的兒子,庶子朱見濟成為唯一的人選。景泰三年(1452年)四月,代宗提出改立朱見濟為太子,汪皇后激烈反抗,但代宗心意已決,帝后出現嚴重矛盾。五月,代宗廢掉汪皇后,改立杭妃為皇后,如此以來,朱見濟由庶子變為嫡子,隨即冊為太子。
去年還高調風光,懿旨外宣,替皇帝做了幾件大手筆的事情,如今被摘掉鳳冠,一落千丈,汪皇后從天上掉到了地下。這一年,汪皇后二十六歲。
被廢后,汪皇后一直寡居。次年,朱見濟夭折,數年後,杭皇后去世。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英宗復辟,代宗不久死去,被廢去帝號,仍稱郕王。鑑於汪皇后曾反對易儲,英宗對她還算不錯,抬舉其復為郕王妃。此後,汪皇后頑強地活了下來,於正德元年(1506年)去世,享年八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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