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問題回答如下:
1.你這種情況個人認為實際上已經很可能不會取得發票了,因此也不存在暫估的問題。
(1)公司把錢打到股東賬戶購買材料時賬務處理應為: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2)購回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銀行存款(如果實際購買價小於以前打入款項退回多餘款項)
貸:其他應收款
銀行存款(如果實際購買價款大於以前打入款項,補充支付股東差額款)
2.目前你已經做了暫估,應衝減暫估,賬務處理為:
借:應付賬款—暫估款
銀行存款(如果實際購買價小於以前打入款項退回多餘款項)
貸:其他應收款
銀行存款(如果實際購買價款大於以前打入款項,補充支付股東差額款)
3.這種情況暫估應付賬款是不能直接將應付賬款—暫估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否則會帶來其他連帶錯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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