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學校法治工作規範化科學化水平 教育部發布《高等學校法治工作測評指標》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維

教育部4月13日釋出《高等學校法治工作測評指標》(以下簡稱《指標》),旨在全面推進依法治教、依法辦學、依法治校,加強高等學校法治工作,推動高校提高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認真對照《指標》,透過測評查漏補缺,以評促建,提高學校法治工作規範化、科學化水平,服務學校高質量發展。

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要按照《指標》組織自評,將自評報告作為年度法治工作報告的內容報送教育部(政策法規司)。自評過程中要堅持實事求是,力戒形式主義,不得弄虛作假。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參照《指標》組織地方高校開展測評工作。

據瞭解,《指標》所附的《法治工作成效滿意度調查問卷》,用於學校組織師生對本校法治工作成效和法治工作認可度進行主觀測評。學校可以結合實際需要,進一步完善、創新滿意度測評的內容和方式,以科學、適當的方式對師生進行調查。調查結果作為衡量《指標》測評結果和改進工作的參考。

教育部將適時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高校法治工作自評情況進行復核,複核結果以適當方式反饋學校。

此外,自評和第三方測評結果,不作排名,不上網公示,但可作為對學校開展綜合評價、督導評估、專項巡視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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