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教師隊伍建設,要求各級政府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切實提高教師工資待遇和職業地位。但是,一些地方在落實政策中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環節。近日,根據群眾在國務院“網際網路+督查”平臺上反映的問題線索,國辦督查室派員赴貴州省畢節市大方縣進行了明察暗訪,發現大方縣自2015年起即拖欠教師工資補貼,截至2020年8月20日,共計拖欠教師績效工資、生活補貼、五險一金等費用47961萬元,挪用上級撥付的教育專項經費34194萬元。同時發現,大方縣假借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名義,發起成立融資平臺公司違規吸納資金,變相強制教師存款入股,截留困難學生生活補貼。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拖欠教師績效工資及各類津補貼18031萬元。經查,大方縣共計拖欠教師2019年績效工資6336萬元、第13個月工資2541萬元,2015年至2019年鄉鎮工作補貼8100萬元,2020年鄉村生活補助1054萬元。上述行為違反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調整最佳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中“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財政教育經費要優先保障中小學教職工工資發放”,《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要依法保障教師權益和待遇,落實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生活補助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政策”要求。
二、未按時繳納教師五險一金,欠繳29930萬元。經查,大方縣未按要求及時繳納教師五險一金,2019年1月以來欠繳教師住房公積金13997萬元、醫療保險13000萬元,2020年5月以來欠繳教師養老保險2933萬元,並透過虛列支出將有關經費從大方縣財政局撥入縣教育科技局實撥資金銀行賬戶,再透過一般繳款書迴流國庫基本賬戶的方式挪用教師住房公積金15217萬元、醫保資金8080萬元。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關於“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關於“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等規定。
三、擅自改變教育專項經費用途,違規挪用上級資金34194萬元。經查,大方縣擅自改變上級專項轉移支付教育經費用途,挪用中央專項資金問題嚴重。2018年、2019年兩年間,大方縣共挪用上級教育專項資金34194萬元,其中中央直接下達部分26027萬元,佔被挪用總數的76%。主要包括生均公用經費13482萬元、校舍改造等基礎設施資金7937萬元、改善辦學條件等專案工程資金5806萬元、薄弱學校改造資金3355萬元、營養改善計劃經費2650萬元、其他經費964萬元。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關於“經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預算,非經法定程式,不得調整。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准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調整最佳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關於“科學管理使用教育經費,加強預算執行事中監控,硬化預算執行約束,從嚴控制預算調劑事項”等規定要求。
四、未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要求。經查,2018年,大方縣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平均每人每年應發78726元,實發65503元,大方縣公務員平均每人每年應發79552元,實發66316元,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低於當地公務員800元左右。2019年,大方縣教師工資平均每人每年應發78765元,實發63974元,大方縣公務員平均每人每年應發83761元,實發69294元,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低於當地公務員5000元左右,差距不減反增。2020年上半年,大方縣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關於“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關於“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等規定要求。
五、以發放所拖欠的績效工資等款項為由,變相強制要求教師存款入股。經查,大方縣教育科技局透過會議部署等形式,要求教師按照不低於被拖欠的2019年績效工資、第13個月工資的2.5倍金額存款入股當地政府發起成立的大方縣烏蒙供銷信用合作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烏蒙信合公司”),以此作為發放拖欠績效工資等款項的前置條件。烏蒙信合公司控股股東為大方縣財政局,透過調整股權結構設定、突出“供銷信用合作”宣傳等手段規避法律風險和行業監管,在無任何金融牌照、不具備開展股金服務資格的情況下,違規開展所謂“社員股金”服務業務,變相強制吸納教師存款並許諾支付9.8%-12.8%的高息。截至督查時,全縣28個鄉鎮中,只有4個鄉鎮的教師完成存款任務由大方縣教育科技局彙總名單後交烏蒙信合公司發放了拖欠款項,另外24個鄉鎮的教師仍未領到績效工資等款項。同時,當地教師被拖欠的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生活補助2575萬元,也由大方縣教育科技局存入烏蒙信合公司,所辦理的取款卡扣留在各鄉鎮教育管理中心處,未向教師正常發放。
六、改變困難學生補助發放渠道,強制未成年學生入社入股,導致210多萬元困難學生補助被違規截留。經查,大方縣改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原有發放渠道,透過烏蒙信合公司代發2020年春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涉及困難學生4.2萬多名。截至2020年8月20日,烏蒙信合公司共有社員7.56萬人,其中18歲以下未成年社員的比例高達56%,主要是因發放困難補助而被動入社成為“股東”的中小學生。同時,烏蒙信合公司還以提供社員股金服務名義,直接剋扣每名學生50元作為入社資格股金,導致210多萬元困難學生補助被違規截留。上述行為違反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工作的通知》關於“各地應將補助資金直接發放至學生本人或監護人銀行卡,堅決防範截留剋扣、擠佔挪用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等要求。
七、以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為名,發起成立所謂的供銷合作公司行融資週轉之實,嚴重背離“服務三農”宗旨。經查,2019年6月,大方縣委縣政府以推進當地供銷合作社改革的名義,發起成立烏蒙信合公司,違規開展所謂“社員股金”服務業務。烏蒙信合公司不僅會同當地教育部門變相強制教師等公職人員存款入股,違規吸納未成年學生入社,而且違規調劑使用公司資金,嚴重違背公司註冊登記的經營範圍,背離公司章程提出的“服務三農”宗旨,將攬存的資金幾乎全部調劑到與“三農”毫無關係的領域。其中,98.6%的資金調劑到大方縣政府下屬融資平臺公司使用,成為大方縣政府財政的“週轉資金池”,只有不到1%的資金直接調劑使用於農戶。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關於“堅持為農服務根本宗旨,始終把服務‘三農’作為供銷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為農服務成效作為衡量工作的首要標準,做到為農、務農、姓農”等要求。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相繼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教師待遇,健全教師工資保障機制,實現教師工資穩步增長。從督查情況看,大方縣長期拖欠教師工資補貼,違規擠佔挪用教育經費,嚴重侵害了教師合法權益,影響了教師隊伍的穩定。由此暴露出,當地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中態度不堅決、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執行有偏差、行動打折扣。特別是在當前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形勢下,大方縣依然我行我素,沒有把保障教師工資待遇放在重要位置,財務管理制度形同虛設,財政違法行為屢有發生,在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各地區、各部門要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在財政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教育,調整最佳化財政教育支出結構,充分發揮教育經費使用效益。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教師工資待遇聯動增長機制,完善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和分配辦法,保證教師工資按時足額髮放,保證教師工資水平逐步提高,切實維護教師合法權益,不斷提高教師待遇,真正讓教師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
貴州省委省政府對督查發現的教師工資拖欠問題高度重視,責令大方縣認真核查、切實整改,對違規行為立即糾正、嚴肅問責,同時舉一反三,對類似問題開展全面清查。國辦督查室將密切跟蹤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推動問題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