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清退超期研究生漸成常態。
記者注意到,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官網2月23日公佈了一則《經濟學院擬清退超期研究生學籍的通知(公示)》:《南開大學研究生學則》(2005版)和《南開大學研究生學則》2017版,均對研究生的最長學習時間做了相關規定,對於認定待遇無疑問的研究生,可聯絡我辦(經濟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辦理結束學業相關手續;如未在3月10日前辦理完結束學業相關手續,學校將按照相關檔案做出予以清退的處理。
該公示期為15日。根據公示資訊附件,此次被南開經濟學院清退的碩博生共有99人,學習形式均為全日制,專業則來自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金融學、經濟史、經濟思想史、區域經濟學等。
值得注意的是,南開經濟學院還一併公佈了其中大多數碩博生的導師姓名。
最新版的《南開大學研究生學則》第十五條規定,達到最長修業年限的研究生須結束學業,並辦理離校手續:(一)碩士研究生基本修業年限為 2-3 年,博士研究生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直博生基本修業年限為5年)。(二)碩士研究生最長修業年限(含保留學籍和休學時間)為基本修業年限延長1年。(三)博士研究生最長修業年限(含保留學籍和休學時間)為6年(直博生為7年)。
此番被清退的99人中,入學時間最早的是2005年9月,也就是說這些碩博生在校時間已經將近16年,遠超《南開大學研究生學則》規定的最長修業年限。
根據媒體此前報道,四川大學、暨南大學、吉林大學等高校去年以來也曾清退多名研究生,原因多為研究生在學校規定最長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而河海大學研究生院曾一次性對125名博士研究生進行退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