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工人日報】;
明天開始,就是清明節的三天小長假。除了規劃小長假之外,還有一筆錢值得你關注———如果你的工資是在每月3日~5日發放的話,你的工資可能已經提前到賬了!
這是為什麼?跟工人日報(ID:grrbwx)小編一起來看~~
什麼情況下工資可以提前發?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要求,用人單位遇到節假日期間不能發放工資的,應該在最近的工作日發放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這就意味著,如果你的工資是在每月3日~5日發放的話,4月1日~2日,你可以提前領到工資了。
你的單位什麼時候發工資?
一般來說,在每月5號之前發工資的單位,大多都是國企、高科技公司、上市公司等。這類企業規模比較大、福利待遇好,如果遇到發薪日與節假日、休息日衝突,多數企業會提前發放工資。
當然,如果你的單位發薪日本來就在5號之後,這個月也就不可能在5號前領到工資了。
工資能延遲或晚發嗎?
用人單位因故不能在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支付工資的,可以適當延長。
《工資支付規定》補充規定第4項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快去查一下,你這個月的工資到賬了嗎?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