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級下冊數學必背知識點,所有考點都在這!
因數倍數單元
【熟背】100以內的質數有25個: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1、一個數的最小因數是1,最大的因數是它本身。一個數的因數的個數是有限的。
比如:一個數的最大因數是18,這個數是(18)
2、一個數的最小倍數是它本身,沒有最大的倍數。一個數的倍數的個數是無限的。
比如:一個數的最小倍數是18,這個數是(18)
3、個位上是0,2,4,6,8的數是2的倍數。
4、自然數中,是2的倍數的數叫做偶數(0也是偶數),不是2的倍數的數叫奇數。最小的偶數是0,最小的奇數是1
5、個位上是0或5的數,是5的倍數。
同時是2和5的倍數的最小3位數是100,最小兩位數是10
6、一個數各位上的數的和是3的倍數,這個數就是3的倍數。
既是2又是3的倍數的最小3位數是102,既是2和3的倍數,還是5的倍數的最小3位數是120。
7、一個數,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兩個因數,這樣的數叫做質數(或素數);1不是質數,也不是合數。
8、一個數,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還有別的因數,這樣的數叫做合數。
最小的質數是2,最小的合數是4,最小的偶數是0,最小的奇數是1。
長方體正方體單元
9、長方體是由6個長方形(特殊情況有兩個相對的面是正方形)圍成的立體圖形。
10、在一個長方體中,相對的面完全相同,相對的稜長度相等。共有6個面、12條稜、8個頂點。
11、相交於一個頂點的三條稜的長度分別叫做長方體的長、寬、高。
一個長方體有4條長、4條寬、4條高
長方體的稜長總和=(長+寬+高)×4
正方體的稜長總和=稜長×12
高=(稜長總和-長×4-寬×4)÷4或=稜長總和+4-長-寬
12、正方體是由6個完全相同的正方形圍成的立體圖形。
正方體可以看成是長、寬、高都相等的長方體。
13、長方體或正方體6個面的總面積,叫做它的表面積。【注意單位的統一性】
長方體表面積=(長×寬+長×高+寬×高)×2或=長×寬×2+長×高×2+寬×高×2
長方體沒蓋的表面積=長×寬+長×高×2+寬×高×2
正方體表面積=稜長×稜長×6(任意一個面積×6)
正方體沒蓋的表面積=稜長×稜長×5
長方體前面(或後面)的面積=長×高
長方體上面(或下面)的面積=長×寬
長方體左面(或右面)的面積=寬×高
長方體的佔地面積=長×寬【佔地面積也是底面的面積】
四周貼商標紙的面積=(長×高+寬×高)×2【只有前後、左右4個面】
14、物體所佔空間的大小叫做物體的體積。
15、常用的體積單位有立方厘米,立方分米和立方米,可以寫成cm³,dm³,m³(稜長是1cm的正方體體積是1cm³,稜長是1dm的正方體體積是1dm³,稜長是1m的正方體體積是1m³)
16、長方體的體積=長×寬×高 V=abh
正方體的體積=稜長×稜長×稜長 V=a³
17、長方體、正方體統一體積公式
長方體(或正方體)體積=底面積×高 V=sh
橫放的長方體、長方體(或正方體)體積=橫截面的面積×長
18、計量液體的體積,如水、油等,常用容積單位:升和毫升,也可也寫成L和ml。
比如:一瓶墨水的約50ml,一桶色拉油5升
常出錯的題:游泳池的容積是1200升【×】,游泳池的容積應是1200立方米
19、冰箱、微波爐、烤箱,它們的容積一般用升作單位:
比如:一臺冰箱的體積大約1.5立方米,容積約是260升。
20、長方體或正方體容積的計算方法,跟體積的計算方法相同。但要從容器裡面量長、寬、高。
21、1m³=1000dm³ 1 dm³=1000cm³
L=1dm³ 1 ml=1cm³
分數單元
22、一個物體,一些物體等都可以看作一個整體,把這個整體平均分成若干份,這樣的一份或幾份都可以用分數來表示。
23、一個整體可以用自然數1來表示,通常把它叫做單位“1”。
24、把單位“1”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其中一份的數叫分數單位。如3/4的分數單位是1/4。
25、a÷b=a/b (b≠0)
26、分子比分母小的分數叫真分數。真分數小於1。
27、分子比分母大或分子和分母相等的分數叫做假分數。假分數大於1或等於1。
28、分數的分子和分母同時乘或者除以相同的數(0除外),分數大小不變。這叫做分數的基本性質。
29、1、2、4是16和12公有的因數,叫做它們的公因數。其中,4是最大的公因數,叫做它們的最大公因數。
30、公因數只有1的兩個數,叫做互質數。
31、把一個分數化成和它相等,但分子和分母都比較小的分數,叫做約分。
32、6、12、18...是3和2公有的倍數,叫做它們的公倍數。其中,6是最小的公倍數,叫做它們的最小公倍數。
33、兩數是互質關係時:最大公因數是1,最小公倍數是它們的乘積。
兩數是倍數關係時:最大公因數是小數、最小公倍數是大數
34、把異分母分數分別化成和原來分數相等的同分母分數,叫做通分。
35、用分子除以分母除不盡時,要根據需要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幾位小數。
36、一個最簡分數,如果能化成有限小數,它的分母中一定只含有質因數2和5。
37、同分母分數相加、減,分母不變,只把分子相加減。分母不同的分數,要先通分才能相加減。
38、分數與小數互化必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