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開展第7個全國近視防控宣傳教育月活動的通知》,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在2023年9月以“注重行為干預 融入日常生活”為主題開展近視防控宣傳教育月活動。
《通知》要求,總結評估《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實施五年來的工作進展與成效,有針對性地部署開展第7個全國近視防控宣傳教育月活動。透過開學第一堂視力健康課、主題班會、知識技能競賽等活動,深入開展科學用眼護眼健康宣傳教育,促進學生自覺愛眼護眼意識提升。
積極探索構建家校社宣傳教育共育模式,把幼兒園作為近視防控“第一道關口”,透過宣傳教育推動家長履行近視防控責任,以身作則,共同控制“視屏時間”,增加戶外運動,營造家庭愛眼護眼氛圍。
《通知》強調,進一步強化中小學生手機、作業、睡眠、讀物、體質“五項管理”,改善視覺環境。中小學校要科學合理分配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健全作業管理機制,保障中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和戶外活動。推動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教師、兒童青少年、家長、醫療衛生機構、專家、媒體等社會多方面積極行動。落實《學前、小學、中學等不同學段近視防控指引》要求,拓展宣傳教育渠道,創新宣傳教育形式,充分發揮全國和地方近視防控宣講團作用,深入基層特別是農村學校開展針對性宣講。
《通知》明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秋季學期近視防控工作部署,明確和細化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校領導、班主任、教師、校醫(保健教師)、班級學生視力健康委員、家長代表等多方職責。面向班主任、教師、校醫(保健教師)、班級學生視力健康委員,開展班級日常視力健康管理工作和學生用眼行為規範培訓。組織地區間、學校間近視防控經驗交流,充分發揮全國和地方近視防控改革試驗試點地區和示範學校引領作用。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要將規範服務與守住底線相結合。進一步規範校園視力檢測與近視防控相關服務,嚴禁無資質機構借宣傳教育月入校開展宣傳活動和視力檢測,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借宣傳教育月名義釋出或變相釋出商業廣告。
(央視新聞客戶端 總檯央視記者 潘虹旭 許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