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龍元年(
公元705
)農曆十一月二十六日,一代女皇武則天病逝於長安城內的上陽宮中。武則天在去世前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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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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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廟、歸陵,令去帝號,稱則天大聖皇后
”等遺詔。這句遺詔翻譯過來的大概意思是說,去掉自己的皇帝稱號及宗廟,與唐高宗李治同葬乾陵,並改諡號為則天大聖皇后。
我們都知道,武則天生前是有過篡唐建周的舉動,而且她去世前的身份也一直是大周皇帝
。那麼作為後繼之君的唐中宗李顯,又為何要把他與父親唐高宗李治葬在一起?難道李顯就不怕若干年後有人以此來攻擊他不尊重先皇,不尊重李唐社稷嗎?
關於武則天去世後,李顯為何要將他與李治合葬這個問題,筆者個人有以下三個看法:
其一,父親是親人,母親也是親人
我國自秦漢之後,歷朝歷代都奉行以孝治天下,因而上至皇帝下至黎民,都是要遵守孝道的約束。誠然,武則天是有過篡唐建周的暴行,但這依然無法改變她是李顯的母親這一既定事實。
而且在古代有個特殊的規定,那就是父母如果有犯錯的跡象,作為孩子就該進行三次勸導,而如果三次勸導結束後父母依然不肯悔改,那孩子非但不能傷害父母,反而得跟著父母一同犯錯。
因而即使武則天做錯了事情,李顯依然要將她奉為自己的母親,並聽從她的大部分安排。
前文提到,武則天在去世前曾留過下歸陵的遺詔,而這份遺詔則意味著,如果李顯還認武則天為自己的母親,那麼服從遺詔的內容就是板上釘釘的。我們都知道,唐高宗李治在生前是絕對不會留下,不允許武則天跟自己合葬之類的話。因而李顯作為兒子,聽錯母親的遺詔而將她與父親李治合葬,那也是再正常不過的。
其二,證明自己的地位,鞏固自己的權勢
古代的嫡長子繼承製相信大家都知道,所謂嫡長子繼承製就是指,如果要發生皇位更替之類的事情,那麼在繼承權的選擇上,就應該是以嫡子為先,而嫡子則指的是皇帝與皇后所生的孩子。這裡或許會有朋友好奇,難道說武則天當年不是皇后,或者說李顯不是武則天的親生孩子?這裡並不是這個意思,只是我們要站在古人的角度上去思考,去觀察。
武則天確實是唐高宗李治的皇后,但她這個皇后是後來封的,在她之前李治還有一個姓王的皇后。因而算起來,那位被武則天打壓下去的王皇后,其實才是李治真正的髮妻皇后。所以後來的唐中宗李顯如果要證明自己的地位,那麼將武則天與唐高宗合葬就是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只有正牌皇后才擁有和皇帝亡而同穴的權力。
此外,唐中宗李顯能坐上這個皇位,很大程度上是依靠“
神龍政變
”的幫助,而這場政變雖然幫他繼承了皇位,卻沒能幫他及時清除朝堂上被武則天所任命的眾多官員。
因此,李顯如果要坐穩這個皇帝位置,就必須籠絡那些曾經作為過武則天嫡系的大臣。可為他們加官進爵又不現實,所以李顯就只能透過重視武則天來達到這個目的,畢竟他們那些人都是武則天一手提拔起來的,所以看到李顯如此重視武則天的遺詔,那自然會知道這是什麼意思。
其三,彰顯皇帝權威,達成本人心願
前文提到,“
神龍政變
”後唐中宗李顯成功復位,並二度登基稱帝。但既然是政變,那自然會有兩方勢力,即擁立的一方和被打壓的一方。作為剛剛登基的新皇帝,李顯當時的處境顯然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好,因為他必須得小心權衡雙方的共同利益,畢竟二者任何一方的突然發難,都會對他這個暫時還沒有多少實權的皇帝造成巨大影響。
唐中宗復位距離武則天去世並留下歸陵的遺詔,前後相差大概為半年時間。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半年時間足夠李顯來平衡雙方的共同利益,原因是,這半年裡擁立的一方和被打壓的一方,都沒有太大的動靜和太出格的舉動。
而如果要證明李顯確實已經平衡了雙方的關係,那麼釋出一道能同時對雙方都造成影響的詔命,則不失為最佳選擇。因而我們有理由相信,李顯之所以要將武則天與李治合葬,除卻前兩個原因外,還有這個彰顯自己皇帝權威的可能。
另外需要提到的是,唐中宗李顯本人,其實對於武則天和武家並沒有特別深的仇恨,比如他在武則天退位後,每個月都會親自帶領文武百官去朝見武則天,並在平時也經常獨自一人而前往上陽宮覲見武則天。
小標題中提到的“
本人心願
”,是指李顯心中想要緩解李家與武家的矛盾。根據史料記載,李顯在登基之後,對於李家與武家的聯姻看得非常之重,這裡最著名的莫過於安樂公主(
李顯最愛的女兒
)下嫁武三思之子武崇訓。而既然要緩解李家與武家的矛盾,那麼按照武則天的遺詔來將父母二人合葬,則不正是一個拉攏武家的絕好機會嗎?
最後,關於武則天去世後,李顯為何要把她與李治合葬這個問題,筆者個人給出的答案是,這裡沒有任何秘密,主要是因為有這三個比較明顯的原因。第一,父親是親人,母親也是親人,所以李顯有理由按照母親武則天的遺詔,來完成父母二人的合葬;第二,證明自己地位,鞏固自己權勢,這個是指合葬父母二人,既能顯示自己皇室的正統地位,還能鞏固自己作為統治者的無上權勢;第三,彰顯皇帝權威,達成本人心願,這個是指合葬父母二人,不但能彰顯自己作為皇帝的權威,還能順帶完成自己想要李武兩家永遠修好的心願!
參考資料
:《唐書》《舊唐書》《續資治通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