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考將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
扭轉“重專業輕文化”傾向,藝考迎來大變革
華聲線上9月24日訊 “嚴格控制校考範圍和規模”“完善招生錄取辦法”“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藝考即將迎來大變革。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明確從2021年開始將推進相關改革。
推進分類考試、分類錄取
根據《指導意見》,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包括省級統考和高校校考,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省級統考由各省(區、市)統一組織考試,高校校考由相關高校組織考試,到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
同時,要完善招生錄取辦法。從2024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願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佔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少陣列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
嚴格控制校考範圍和規模
將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專業准入退出機制,嚴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專業範圍。對於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可按程式申請在省級統考基礎上組織校考。對於出現違規招生情況的高校,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停止校考資格。要積極採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2024年起,不再跨省設定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
《指導意見》明確,各省(區、市)應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逐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鼓勵校考高校結合專業培養要求,加強考生文化綜合素質考查,進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
從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另外,要探索建立破格錄取機制。在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中,對於極少數省級統考和校考成績均特別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有關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辦法。
■三湘都市報·華聲線上記者 黃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