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構超標超前培訓、虛假宣傳等納入督導問責

近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建立“雙減”曝光臺。《教育督導問責辦法》實施後,針對教育培訓機構將如何督導?

在教育部今日召開的釋出會上,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田祖蔭表示,“雙減”工作是中央部署的一項重大決策工作,教育部一直將其作為重點在抓。《教育督導問責辦法》第7條第2款明確,違反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學、人才培養等工作中,存在辦學行為不規範,或者出現嚴重違規的,屬於問責情形。此外, 沒有按照要求加強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管理,存在超標超前培訓、虛假宣傳、超期收費等違規行為,侵害師生合法權益等等這些行為的,也是《教育督導問責辦法》管轄的內容。

2021年,“雙減”和“五項管理”(手機、睡眠、讀物、作業、體質管理)督導作為“一號工程”,從監督角度不斷髮力、推動落實。田祖蔭介紹,一是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5—7月,各地共組織責任督學27.5萬人次,到24.8萬所學校開展督導,基本實現了全覆蓋。二是組織國家督學開展交叉檢查。5月至6月,組織16個督查組,對30個省(區、市)和新疆兵團進行實地督查,基本掌握了各地動態。三是建立重點事項半月通報制度,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 對該落實、能落實而不落實的,將直接曝光並啟動問責程式。目前,各地透過教育督導推動落實“雙減”和“五項管理”的工作機制已建立,整個教育系統都已“動起來”。

作者:​丁雅誦 閆伊喬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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