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中這段記載,被證實不可能存在,揭開兩千年前的彌天大謊

在現代歷史學界,太史公撰寫的《史記》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該書也被眾多歷史學家認為是少有的正史典籍,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結果恰恰相反,《史記》中有一段記載就被確認是“胡編亂造”,究竟是哪一段記載呢?小編今天就為您揭秘。

《史記》中這段記載,被證實不可能存在,揭開兩千年前的彌天大謊


《史記》為漢代司馬遷所著,記述了從三皇五帝到漢武帝期間的所有歷史事件,被大文學家魯迅稱之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然而,凡是史學家都會犯一個毛病,那就是歌頌當朝並抹黑前朝,司馬遷當然也不例外,他是秦始皇的鐵桿黑粉。

在《史記》中,司馬遷對秦始皇進行了諸多的抹黑描寫,將其描繪成一個昏庸、殘暴、多疑的暴君,同時也讓後世之人對秦始皇有了相當大的誤解。今天我們所講的這件事,也是在《史記》中所真實記載的,這便是“博浪沙刺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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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記載,公元218年,秦始皇出函谷關,過洛陽第三次巡遊,在經過博浪沙時遇到了刺客的襲擊。這次襲擊事件的總策劃人,就是後來被稱為“漢初三傑”之一的張良,此時的張良還是一個落魄的韓國貴族。

張良在說秦始皇要巡遊後,特意找來了一位大力士實施刺秦活動。大力士以120斤(相當於現在的60斤)鐵錘為武器,在博浪沙附近投擲鐵錘偷襲秦始皇,只是因為不認識秦始皇的主車,誤用大錘砸碎了副車,這才導致刺秦失敗,也讓張良成了全國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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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原文為:“良東見滄海君,得力士,以鐵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東遊,良與客狙擊秦皇帝博浪沙中,誤中副車。”

此事一出,後世史學家紛紛以此讚揚張良的愛國情懷,並對其勇氣大加點贊。然而,瘋狂的吹捧過後,冷靜下來想一想,這看似“合情合理”的事件,在仔細的推敲之下似乎變得有些不合理了。怎麼回事呢?我們可以試圖仔細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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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刺秦的活動不比荊軻刺秦,在此之前秦王已經遇到過兩次刺殺,因而在心理上有所防備,從他變換車輛的做法上就可見一斑。再者秦始皇巡遊必然要帶著不少的衛兵,這些衛兵都是從秦國虎狼之師中挑選出來的精英,一旦發現情況,立馬會採取防禦措施。故而,張良與大力士此次的刺秦難度要遠遠高於荊軻。

從《史記》中的記載來看,大力士砸碎秦始皇車輛時用的是投擲的方法,一個60斤的鐵錘砸碎木質結構的車輛並非不可能,但是必須需要足夠的力量才能達到這種效果。此時一個問題就出現了,大力士究竟能將鐵錘投擲多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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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生活中,五六十斤的重物雖然人人都能拿的動,可要是用力投擲,恐怕最多不超過五米。當然,將五六十斤重的物體丟擲幾十米外也不是不可能,有兩種情況可以做到,一是投擲器,二是拋擲鏈球。

用投擲器拋擲鐵錘顯然不可能,否則張良也無需再找大力士了。我們看第二種情況,假設張良異想天開的發明了鏈球,讓大力士用離心力的方式投擲鏈球,他會丟擲多少米呢?有人專門對其做了計算,大概距離為20米左右,排除大力士掄鐵錘把自己掄蒙的狀況,這種方法確實可以達到刺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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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推敲到這裡後,我們又發現了新的問題,既然大力士拋擲鐵錘刺殺秦始皇的極限距離為20米,也就代表著兩人必須要在20米內實行刺秦活動。短短的20米內,兩個手裡拎著兇器如此可疑的人物,難道秦國的護衛軍隊發現不了嗎?況且在刺秦失敗後,書生張良靠著兩條腿能在20米外從容逃脫嗎?這些顯然不符合邏輯。

此時還剩下一種可能,可以完美解決所有問題,這便是高空投擲!如果此地有山川或高地,那麼張良和大力士二人站在高處進行投擲鐵錘,將會讓所有情況變的合情合理。然而,當專家查遍了地質資料和實地考察後,才發現2000多年前博浪沙的地形依然是一片黃沙滿天的平原地區,自始至終也沒有變化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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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司馬遷《史記》中關於“博浪沙刺秦”的記載是不可能發生的。如果您還不信,倒不如看看《史記》中司馬遷對秦始皇的態度。在天下反秦的大勢所趨中,連荊軻和高漸離這樣的社會底層都被大書特書,張良作為“漢初三傑”,他的“英雄壯舉”為何被如此輕描淡寫?這離開不符合司馬遷的性格和筆法,想來太史公也是怕“言多必失”吧!

【參考資料:《史記》,《中華上下五千年》,《秦始皇》】

本文撰寫者:常山趙子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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