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樂》後65年,北宋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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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江蘇鎮江,潤州區非遺宋代點茶傳承弟子周明波在製作茶藝作品“金山”。
5月23日,浙江杭州,漢服愛好者在中國絲綢博物館進行宋制漢服展示。本版照片均為視覺中國供圖
北宋時期,尤其是仁宗年間,中國古代文化逐漸臻於佳境。電視劇《清平樂》中晏殊、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蘇軾等人組成的“背誦默寫天團”之風采,更是讓無數粉絲為之傾倒。正如陳寅恪先生所言,“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載之演進,造極於趙宋之世”。當時,士大夫開明政治的成熟,商業模式的創新,技術發明的奔湧,經濟活力的釋放,市民文化的勃興,城市文明的興盛,思想領域的轉型,都標誌著中國歷史即將開啟“趙宋以降之新局面”。
然而,北宋國勢和仁宗政事的另一面,則是錢穆先生指出的“對外之積弱不振”“內部之積貧難療”。北宋在與遼國、西夏對峙中的弱勢被動地位,朝廷財政赤字的逐年增加,正是其積貧積弱的生動例證。
北宋文明昌盛與積貧積弱並存成一體兩面的背後,是變法推力不足導致的進退維谷困境。進,無力開闢新天地;退,無法回到舊局面。范仲淹“慶曆新政”的戛然而止,已經預示了王安石“熙寧變法”的功敗垂成;仁宗朝堂之上黨爭的此起彼伏,早已預演了此後歷史中“新黨”“舊黨”的水火不容。一闋《清平樂》曲終之際,餘音嫋嫋的卻是王朝謝幕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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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清平樂》塑造了一個仰懼天變、俯畏人言,治國如執秤的宋仁宗形象。事實上,仁宗一朝固然是北宋歷史上難得的太平時期,卻又是政治經濟軍事各種矛盾潛滋暗長、社會危機已現的時期,也是在內外壓力交加之下、對前期祖宗家法進行系統變法的改革視窗已開的時期。
然而,仁宗君臣如履薄冰,努力保持各種平衡,廣開言路卻黨爭不斷,殫精竭慮但改革乏力,最終進退失據,錯失變法時機,以致仁宗之後短短65年,趙宋王朝就發生了國破家亡的“靖康之恥”。
祖宗之法
當仁宗的伯祖父宋太祖趙匡胤黃袍加身、奪取後周政權建立趙宋王朝時,接手的是一盤支離破碎的大棋。從907年唐朝滅亡到959年北宋立國的53年中,中原歷經梁唐晉漢週五個政權,更換八姓十三君,天下更有南唐、北漢等十國並立,是為五代十國。
如何透過有效的制度設計,避免趙宋成為第六個短命王朝,是北宋開國時必須解決的問題。但圍繞解決這一問題所形成的制度體系和祖宗家法,又成為威脅朝廷長治久安、影響國家持續發展的原因。北宋在仁宗時期及之後的改革困境,正在於此。
太祖面臨的開國問題主要有兩個:一是重建全國統一,奪回被東北遼國佔據的燕雲十六州,壓制正在西北崛起的党項政權,重構北部邊防線;二是重振中央權威,解決節度使尾大不掉、地方州郡財力過強、軍隊驕兵跋扈難制等問題。
太祖首先透過“杯酒釋兵權”等手段收回禁軍高階將領兵權,消除他們對皇權的威脅,接著按照“先南後北”的戰略基本上平定南方政權,並對北漢發動三次大規模進攻。到太祖去世時,天下一統大局已定。
唐末五代分裂割據的主要原因在於節度使集地方軍權、財權、行政權於一身,權力過大,朝廷指揮不靈。為扭轉這一局面,太祖透過縮小節度使轄區、派遣中央文臣出任知州等地方官、設定通判牽制知州等,削弱節度使行政權;透過設立轉運使,將地方財賦收歸中央,削弱節度使財權;透過集精兵於中央、駐重兵於京師、頻繁調換節度使等,削弱其兵權。由此,中央權威大幅增強。
太祖這一系列政策均是針對鞏固政權而採取的臨時性措施,均留有很大的餘地:他雖對高階武將防範有加,但並非一概猜忌,尤其是對守邊將領相當信任,對他們適度放權,允許他們有轄區財賦的自行支配權和軍事上的自行處置權;他雖提倡文治,但一直文武並重,長期致力於加強武備;他雖削弱地方勢力,但仍允許節度使擁有一定的權力,“太祖一朝,制沿五季,方鎮仍舊”;他雖用在荒年招募饑民為兵的募兵制度來防止百姓聚眾造反,但著力提高中央禁軍素質,使之成為精銳的“武備之兵”,而非一味擴大軍隊;他雖重內輕外,對遼國不主動出擊,但決不軟弱退讓,任命李漢超等14名大將沿邊構築了一道防禦遼國的嚴密防線,甚至在遼軍主動來犯時打得其大敗求和。
而仁宗祖父宋太宗即位後,將重內輕外改變為守內虛外,將提倡文治更改為重文輕武,將削弱地方發展為強幹弱枝,將荒年募兵轉換為常年擴軍,將太祖為統一天下而施行的權宜之計改造成基本國策。
太宗登基後,攻滅北漢,完成統一,但因其急躁冒進,不懂軍事又喜歡親自指揮,致使收復燕雲十六州的兩次北伐均以失敗告終。與此同時,由於處置失誤,西北党項勢力迅速發展壯大,多次打敗宋軍。党項還與遼國形成掎角之勢,共同對付北宋。遼國對北宋威脅最大,党項對北宋疲睏最甚。太祖留下的精兵猛將消耗殆盡,太宗無能為力,只得推行消極防禦的戰略。北宋由此走上積弱不武之路,時人稱之為“(北宋)一身二(遼國、党項)疾,不可並治”。
太宗是五代以來第一個非武將出身的皇帝,他“欲興文教,抑武事”,重用文臣,抑制武將,北伐燕雲失敗後更是如此。太宗直接控制前線將領,甚至要求他們按照自己預授的陣圖行軍佈陣,還用宦官監軍。他大肆募兵擴軍,但武將地位下降,軍隊士氣低落,幾成烏合之眾。邊將普遍受到猜忌,太祖手下能征善戰的御邊14將全部被撤換清洗,太祖給邊將的各種臨機處置權也被一一收回。太祖苦心構築的北部國防線,被太宗戳得千瘡百孔。
在強幹弱枝方面,太宗更是不遺餘力,擴大轉運使職權,全面廢除節度使兼掌治所附近若干州即“支郡”的權力,將州統一收歸中央直轄,正式確立路、州、縣三級體制。這些措施徹底消除了地方割據的可能,但也矯枉過正,抑制了地方發展的主動性和經濟活力,使得地方根本沒有足夠的實力環衛中央。一旦外敵入侵,地方無法組織起足夠有效的抵抗力量,如若外敵長驅直入直搗京師,地方必定因為失去主心骨而成一盤散沙,被各個擊破。北宋後來的滅亡程序,正是按照這個邏輯進行。
太宗建立的守內虛外、重文輕武、強幹弱枝等制度規範,被後繼者們奉為不可更改的祖宗家法。太宗時期,政治相對清明,這些制度規範的弊端還未充分暴露。其子真宗即仁宗父皇即位後,墨守成規,因循守舊,對祖宗家法一概恪守,朝廷死氣沉沉。文臣地位繼續提高,武將地位更加下降。強幹弱枝政策進一步發展,不少州郡兵器缺乏,甚至只有十來名老弱殘兵,真宗還強調“方今州兵亦不可太盛,須防之於漸”。
在對外上,真宗患有“深度恐遼症”,從太宗時期的消極防禦轉向主動求和。結果求和不成,反倒引來遼軍大舉南下,被迫簽訂“澶淵之盟”,每年贈送遼國“歲幣”銀10萬兩、絹20萬匹。不久,真宗又在西北與黨項議和。邊境恢復安定,雖有利於北宋展開對遼國、党項的經濟競爭,但其在國防上的弱勢地位並沒有改變。
更嚴重的問題是“冗官”“冗兵”“冗費”引發的財政危機。因官僚機構疊床架屋導致的官職增多,加上授予官員子弟親屬官位的恩蔭制度等大行其道,北宋官員從太祖時期的三五千人,猛增到真宗年間的一萬多人,一年俸祿開支就達9785萬貫(宋朝1貫為770文——編者注)。軍隊總數從太祖時期的37萬增加到91萬,禁軍就有43萬,軍費開支巨大,“六分之財,兵佔其五”。真宗還大搞神道設教,透過東封泰山、西祀汾陰,粉飾太平,各種盛大儀式幾乎把太祖、太宗留下的家底耗光,“內之蓄藏,稍已空盡”。這樣,到仁宗即位之時,北宋已經陷入到深刻的危機之中。
仁宗之政
仁宗登基時年僅13歲,劉太后臨朝聽政。她頗有政治才幹,但晚年重用外戚宦官,政治上傾向於保守,一切以祖宗成憲為依歸,一些大臣的改革主張受到壓制。仁宗長大後,圍繞著太后垂簾還是仁宗親政,朝廷官員展開了激烈的鬥爭,強烈要求劉太后捲簾還政的范仲淹等變法大臣被調離開封。
明道二年(1033)三月,65歲的劉太后病逝,25歲的仁宗親政,將范仲淹調回朝廷任職臺諫,並欣然接受其提出的八條變法建議。當時政治上頗為保守的宰相呂夷簡也建議革除八項積弊,朝廷君臣均頗有振衰起弊之意。
然而不久,仁宗得知其生母並非劉太后而是李妃,即《清平樂》中李順容後,大為惱火;加上前期的權力之爭,遂要廢黜劉太后為其選立的皇后郭氏。呂夷簡因與郭後有私怨,積極贊同廢黜郭後。而范仲淹等人反對廢后,甚至聚眾要硬闖宮門,當面建言。仁宗大怒,將范仲淹外放浙江睦州。
景佑二年(1035)十月,仁宗將范仲淹調回,權知開封府。范仲淹推行新政,把開封治理得井井有條。第二年五月,因呂夷簡大肆任用親信,范仲淹向仁宗呈上《百官圖》,把呂夷簡任用親信情況標註圖中,揭發其徇私舞弊;呂夷簡則攻擊范仲淹迂闊,有名無實。范仲淹勸諫仁宗防止宰相專權;呂夷簡則給范仲淹扣上越職言事、結黨營私、離間君臣幾項罪名。由於仁宗對呂夷簡言無不聽,范仲淹又被趕到江西饒州。仁宗初年的變法還未啟動,就因黨爭胎死腹中。
正當北宋朝臣陷入朋黨之爭,將變法大業拋擲一邊時,西北邊防驟然告急。党項首領李元昊正式建立西夏,公開稱帝,並進攻北宋邊境。宋軍不堪一擊,連續敗於三川口、好水川、定川寨。仁宗調范仲淹、韓琦等人到前線後,才勉強穩住陣腳。後因西夏支撐不起長期戰爭消耗,慶曆三年(1043)春,雙方開始議和。在宋夏開戰期間,遼國聲言南下,北宋被迫每年增加“歲幣”銀10萬兩、絹10萬匹,史稱“慶曆增幣”。
北宋在西夏戰爭中的失利,撕破了歌舞昇平的假象,社會危機暴露無遺。當時軍隊總數增加到125.9萬,財政赤字每年在300萬貫以上,各項稅收大幅增加,“貧弱之民困於賦斂”。為彌補財政虧空,朝廷大量製造發行劣質錢幣,貨幣發行量從太宗時的每年50萬貫,增加到仁宗年間的300萬貫,增幅達6倍。貨幣貶值,物價大幅上漲,米價從宋初的每石190文,上漲到2902文,漲幅達15倍多。百姓揭竿而起,起義此起彼伏。
面對空前嚴重的危機,有識之士紛紛建言變法,仁宗也清醒認識到變法迫在眉睫。慶曆三年上半年,呂夷簡被解除宰相職務。八月,范仲淹出任參知政事,韓琦、富弼先後出任樞密副使,主持變法的領導層形成。求治心切的仁宗召開天章閣會議,督促與會的范仲淹等人儘快拿出變法方案。范仲淹勸仁宗不可急於一時,“革弊於久安,非朝夕可能”。九月左右,韓琦提出急需變革的八項政策和革除的七項弊事,富弼上安邊十三策和當世之務十餘條。范仲淹在《答手詔條陳十事》中提出的明黜置、抑僥倖、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覃恩信、重命令十項措施,則成為變法的施政綱領,是為“慶曆新政”。
范仲淹的十項變法措施實際上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即整頓吏治、加強武備、發展經濟。但范仲淹主要著意之處在吏治方面,關於武備和經濟的各項政策基本上沒有付諸實施。因此“慶曆新政”可以說是一次以整頓吏治為核心的變法。
范仲淹推行的變法新政主要有:加強對地方官的按察,將年老無才、貪汙瀆職的官員一概罷免,范仲淹經常親自在名單簿上將不合格官員一筆勾銷,富弼勸他“一筆勾之甚易,焉知一家哭”,范仲淹不為所動,“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改革磨勘即對官員的定期考察制度,當時官員升遷論資排輩,文官三年一遷,武官五年一升;范仲淹頒佈新法,延長升遷期限,嚴格考核辦法,政績卓著者方可破格升遷。改革恩蔭制度,縮小恩蔭範圍,限制恩蔭物件,令其透過吏部考試方可授官。改革科舉制度,改變科舉重詩賦輕策論的傾向;興辦學校,將科舉與教育結合起來。裁併州縣,以減少官員人數,減輕百姓負擔。
“慶曆新政”的主要措施,劍劍指向官僚集團中的既得利益者。很快,因變法派反對而丟掉樞密使職務的夏竦等高官因利益受損,遂對范仲淹等人群起而攻之,給他們安上朋黨的罪名。仁宗起初不信,後有所懷疑,就在慶曆四年(1044)四月間,親口問范仲淹是否結黨。沒想到范仲淹一口承認,“自古以來,邪正在朝,未嘗不各為一黨,不可禁也”,明確無誤地告訴仁宗他們必須結黨才能推行變法。范仲淹的好友兼同盟者歐陽修更是寫下《朋黨論》,將士大夫分為“君子之黨”和“小人之黨”,論證君子結黨合理性,將他和范仲淹等同道者自封為“君子之黨”,表示要退小人之黨、進君子之黨。歐陽修、范仲淹此舉甚誤,不僅將自己侷限在小圈子中,更是觸動了仁宗頭腦中繃得很緊的大臣結黨威脅皇權那根弦。
慶曆四年六月,夏竦誣陷富弼、范仲淹企圖謀反。仁宗雖然不信,但也讓范仲淹、富弼在保留參知政事、樞密副使職務的同時,外出到陝西、河東和河北宣撫巡視。“慶曆新政”開展不到10個月,就因領導核心被打壓而陷入僵局。十一月,御史中丞王拱辰又因私人恩怨,誣陷范仲淹、富弼提拔的蘇舜欽等變法新銳寫詩誹謗周公、孔子,是為大不敬。仁宗不但將蘇舜欽等人罷官貶職,還明白下詔禁止百官結為朋黨,禁止文人亂髮議論,這些都是針對范仲淹及其所謂“君子之黨”。
慶曆四年十二月,北宋與西夏達成和議,西北邊防燃眉之急緩解,各地農民起義又漸次平息。倒逼變法的內憂外患壓力減輕,仁宗失去變法動力,又把“事為之防,曲為之制;紀律已定,物有其常”的祖宗家法捧在手上,同時懼怕變法派結黨妨礙他掌控朝政全域性,遂於慶曆五年(1045)正月解除范仲淹的參知政事、富弼的樞密副使職務;二月,仁宗下詔廢除磨勘新法和恩蔭新法;三月,廢除科舉新法。“慶曆新政”至此宣告破產,仁宗“銳之於始而不究其終”,一切幾乎完全恢復原狀。
志氣消磨的仁宗在與西夏議和、停止“慶曆新政”後,並沒有迎來想象中的承平氣象。僅僅兩年,慶曆七年(1047)十一月,河北爆發王則起義,打出了“破趙”推翻朝廷的旗號。參知政事文彥博親自到前線督戰,才勉強把起義平定。仁宗再次祭出變法的大旗,於慶曆八年(1048)三月下詔承認朝政不善,時局艱難,要求大臣提出重啟變法的建議。鑑於仁宗之前對變法大臣范仲淹等人先用後廢的態度,大臣們心有餘悸,應者寥寥。
皇佑元年(1049)四月,廣西爆發儂智高起義,波及兩廣,起義軍攻佔南寧,圍攻廣州,極大刺激了當朝群臣。朝廷上下要求變法的呼聲再度高漲,文彥博、王安石、司馬光、包拯等“世之名士常患法之不變”。他們儘管思路各不相同,主張不盡一致,但均要求變法,都向仁宗提出過相關變法建議。
已經升任宰相的文彥博建議裁減軍隊,減輕財政壓力。皇佑元年(1049)冬天,仁宗採納文彥博之策,在陝西裁退老弱兵士3.5萬人,節省財政開支245萬貫,此後河北、河東等路也相繼裁撤4.5萬軍隊。
嘉佑三年(1058),入朝擔任財經職務的度支判官王安石向仁宗上萬言書,大聲疾呼“方今之急在於人才”,而當下之患則是“不知法度”和“治財無道”,主張“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憑此萬言書,王安石名動京師。但因儂智高起義已於至和二年(1055)被狄青平定,仁宗恢復故態,沒有采納王安石的總體變法方案。
嘉佑六年(1061)七月,任職臺諫的司馬光向仁宗上了三道變法劄子,希望仁宗善惡分明,不要一味和稀泥追求所謂“仁君”之名,要“善無微而不錄,惡無細而不誅”,對官員“用其可用,祗其可祗,刑其可刑”,指出“當今國家之患,在於士卒不精”,要求改革軍隊,精兵備戰。仁宗將司馬光的建議交相關部門處理,但沒有督辦,以致沒有下文。包拯也提出過嚴格科舉、淘汰冗官、裁減冗兵、停止募兵等變法建議,也沒有得到仁宗回應,最終不了了之。
就這樣,到了仁宗後期,由於“慶曆新政”的失敗,加上之後大臣變法建議大多沒有被仁宗採納實行,使得嚴重的社會問題不但沒有得到及時解決,反而愈演愈烈。官員達到兩萬多人,軍隊數量繼續增加,後宮嬪妃又以千計,財政危機進一步加深,以致蘇轍在嘉佑六年(1061)八月將當時形勢描繪為“海內窮困,生民怨苦”。一年半後,嘉佑八年(1063)三月,54歲的仁宗因病駕崩,變法的接力棒只能擊鼓傳花地交到後人手中。
靖康之恥
因仁宗諸子都先後夭折,養子英宗繼承皇位。垂簾聽政的仁宗皇后曹太后面對危如累卵、險象環生的形勢,只圖維持局面,不肯革除積弊,強調祖宗之法不宜更改。英宗親政後,“有性氣,要改作”,力圖變舊圖新,著手去冗官、裁冗兵,再次改革磨勘和恩蔭制度。但還沒來得及實施,司馬光等臺諫官和歐陽修、韓琦等執政大臣,就因是否追尊英宗生父為皇帝,而陷入意氣之爭。兩派官員激烈鬥爭,相互傾軋,根本無暇變法之事。英宗的變法理想化為泡影,各種積弊愈發嚴重。治平二年(1065),朝廷財政赤字超過1570萬貫。
治平四年(1067)正月,在位僅五年、親政只四年的英宗36歲英年早逝,20歲的長子神宗即位。血氣方剛的神宗“不治宮室,不事遊幸,勵精圖治,將大有為”,但當年領導過“慶曆新政”的宰相富弼雖老成穩重,卻銳氣大減,神宗只能依靠王安石主持變法。
熙寧二年(1069)二月,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啟動變法,次年十二月又拜其為宰相。由於王安石早已負大名於天下,當時天下人包括司馬光在內,都認為王安石不起則已,起則可立致太平。王安石以“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之言不足恤”的精神大刀闊斧破舊立新,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等變法機構,破格提拔呂惠卿、曾布、章惇等“新進少年”,強力推行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僱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保馬法、保甲法、太學三舍法等理財、強兵、育才新法。
由於新法推行過速,沒有考慮到南北經濟社會差異,在大幅增加朝廷財政收入的同時也引發了朝政混亂,司馬光等人開始予以反對。但司馬光及其支持者只是具體地反對新法,而非全盤地抵制變法。司馬光和王安石一樣,都要求對社會積弊進行改革,只不過一個主張溫補、一個主張猛治,一個穩健一個激進。司馬光等人認為積弊不可頓革,變法不可速成,是有道理的,不能視為守舊。王安石亦言,“緩而圖之,則為大利;急而成之,則為大害”,但在具體推行過程中卻是操之過急,欲速而不達。
然而,王安石、司馬光都有宋代士大夫黨同伐異的積習,尤其是王安石,非常不善於聽取不同意見和團結持不同政見的官員,以致反對勢力越來越大,在世的仁宗皇后曹太皇太后和英宗皇后高太后都加入反對陣營。圍繞變法展開的兩黨之爭愈演愈烈,就在變法派內部也因為爭權奪利而爭鬥不已。王安石被迫罷相,變法功敗垂成。神宗又因為對西夏的永樂城大敗抑鬱成疾,於元豐八年(1085)三月鬱鬱而終,十歲的六子哲宗即位。
哲宗登基之初,由英宗皇后高太皇太后臨朝聽政,任用已經拜相的司馬光將王安石新法全部廢除。元豐九年(1086)四月,王安石在對新法盡廢的失望痛心中落寞去世;九月,司馬光因廢新法用力過猛,也積勞成疾過世。這之後,北宋在變法問題上就開啟了“翻燒餅”一般的折騰程序。
哲宗親政後,因對高太皇太后攬權的不滿,再次起用變法派官員,恢復王安石變法各種措施。元符三年(1100),25歲的哲宗病逝,由於膝下無子,18歲的宗室趙佶繼承大統,是為徽宗。神宗皇后向太皇太后垂簾,大肆打壓變法官員,廢除變法措施。向太皇太后撤簾還政後,徽宗以繼承神宗變法事業自居,政策再次180度轉向。神宗時期擁護王安石行新法、高太皇太后垂簾投靠司馬光廢新法、哲宗親政再倡新法的投機政客蔡京任相,以恢復新法為名大行斂財之實,和徽宗一起將宋朝政治推向災難。百姓不堪搜刮,北方宋江、江南方臘先後舉兵起義。
徽宗君臣剛費盡全力將起義平定,又在女真金國迅速崛起的大變局之下,外交決策失誤。北宋先聯金滅遼,又不修內政軍備,終於在靖康二年(1127)被女真滅國,是為“靖康之恥”。
從北宋後來的歷史看,仁宗時期顯然是對祖宗家法進行系統改革的最佳視窗期。當時與遼國、西夏的議和,使得邊境基本穩定;國內農民起義雖此起彼伏,但都被控制在區域性地區,全國範圍基本昇平;范仲淹、韓琦、富弼、王安石、司馬光等大臣均處於政治思想成熟、身體素質強健,可以大有作為的年齡階段。但仁宗只把變法當成應急之策,而非基本國策,只是在壓力來臨之時頭疼醫頭、腳痛醫腳,無能也無力更無心去徹底變革祖宗家法,只能留下仁厚之名,而無中興之業。
仁宗年間乃至整個北宋時期,朝堂上並沒有嚴格意義的絕對保守派,幾乎所有力量都主張進行變法,只不過變法的方向和力度不同而已。但北宋遲遲沒能凝聚變法共識,集結朝臣智慧齊心協力共同推進變法,反而陷入一波又一波的黨爭之中,承平時期改革乏力,危機之下變法失誤,屢屢錯過變法視窗期,最終滑向土崩瓦解的“靖康之恥”。(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歷史系博士)
吳鵬 來源:中國青年報 ( 2020年05月31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