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門推動中外合作辦學 將授予雙一流高校外事審批權

新京報快訊(記者 馮琪)6月18日,《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加快和擴大新時代教育對外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印發。《意見》提出,推進《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實施辦法修訂,授予“雙一流”建設高校一定外事審批權等。

教育部國際司(港澳臺辦)負責人表示,中國在全球範圍的國際學生流動中佔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是世界最大的國際學生生源國和亞洲最大的留學目的地國;目前,經教育部批准和備案的各層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專案近2300個,其中本科以上機構和專案近1200個。

《意見》從三個方面加大中外合作辦學改革力度。法律制度上,推進《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實施辦法修訂工作;工作機制上,透過“專案備案制”“部省聯合審批”等改進審批方式,完善評估和退出機制;同時,鼓勵先行先試,探索適當放寬合作辦學主體和辦學模式的限制,給予相應的鼓勵引導政策或實行准入特別管理措施。

高等教育領域,教育部將支援高校加強與世界一流大學和學術機構的合作,完善高校對外開放評價指標。授予“雙一流”建設高校一定外事審批權,探索高校國際會議分類審批的管理辦法。

職業教育領域,將在借鑑“雙元制”等辦學模式、引進國外優質職業教育資源方面取得政策突破,鼓勵有條件的國內職業院校與企業攜手參與國際產能合作。“同時,我們將積極推動應用型本科、職業院校配合我國企業‘走出去’。” 教育部國際司(港澳臺辦)負責人稱。

《意見》還提出,提高基礎教育對外開放水平,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且具有國際視野的新時代青少年。

教育部國際司(港澳臺辦)負責人同時指出,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一些短板和弱項,給海外留學人員的健康和安全帶來挑戰。“疫情對出國留學的影響將是暫時的。”

據悉,《意見》重申,將繼續通過出國留學渠道培養各類人才。教育部稱,將積極開拓優質教育資源合作渠道,拓展出國留學空間。同時,維護留學人員合法權益和切實利益,下大力氣完善“平安留學”機制,將應對疫情過程中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做法進一步制度化、常態化。

新京報記者 馮琪 校對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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