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構建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日前,教育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從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設立評價指標體系。記者從昨天教育部召開的新聞釋出會上獲悉,這是教育部首次出臺專門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標準,其中明確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
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圍繞價值導向、組織領導、教學條件、教師隊伍、均衡發展等5個方面提出了12項關鍵指標。“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不舉辦重點學校”“不公佈、不炒作中高考狀元、升學率”等均為考查要點。針對教師負擔重的問題,《評價指南》中提出“嚴格控制面向學校的各類審批、檢查驗收、建立評比等活動,規範各類‘進校園’活動,減輕校長、教師非教育教學任務負擔”的考查要點。
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圍繞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髮展等5個方面,旨在促進學校落實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要求,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育人質量。例如,針對學生學業負擔過重問題,提出“健全作業管理辦法,統籌調控作業量和作業時間;嚴控考試次數,不公佈考試成績和排名”的考查要點。
作者:吳金嬌
編輯: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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