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首先要了解你是不是透過獎勵和懲罰來教育孩子,換言之,就是你是不是藉助獎勵和懲罰這兩種主要手段來控制孩子的行為。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因為我很多人的孩子很善於“繞開規則”。在採用獎懲手段的父母的教育下,孩子會非常精於此道。如果你告訴孩子“不要把卡車開下懸崖”,他就會把車掉個頭,然後再把車推下去。他永遠都能找到“打破規則”的方法。
其次,顯然你的孩子脾氣非常倔強,這說明你和你的配偶對孩子可能太嚴厲了,因此他也以你們為榜樣來反擊你們。我建議你不要制訂太多的規矩。事實上,你可以試著讓孩子參與制訂家裡的規矩,也就是說,要民主一點。這並非是要你放棄權威,只不過是在方法上做一些改變。例如,假設孩子正在請求你同意他在朋友家裡過夜。而你記得上一次他曾為此在家裡大吵大鬧,還打破了一個很貴重的花瓶。因此這次不要直接告訴他同意或是不同意,而是說“這樣吧,你先自己好好考慮一下,明天吃晚飯的時候,你再告訴我們對於到朋友家裡過夜的事你是怎麼考慮的,你要帶什麼東西去,對自己有什麼要求,然後我們再做決定。”
最後,如果兒子不能承諾好好表現,並制訂出相應的行為方案,就不要同意他去。如果他問為什麼,你可以輕聲告訴他,他考慮得不夠充分,你不能確信他能很好地控制自己,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在去別人的家裡之前,你需要好好思考一下,我要怎麼做?我該說些什麼?這才是有責任感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