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副院長走進北潞園學校開展“家校協同教育 共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主題普法活動
4月7日,房山法院“法治校本課”走進北潞園學校。房山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方希存作為法治副校長受邀為學校50餘名教師開展“家校協同教育 共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主題的普法活動。
方希存向教師們介紹了《家庭教育促進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亮點。從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相融合的角度出發,講解了家庭教育責任主體、內容方式、工作機制、支援舉措、學校對家庭教育的協同義務。透過“家長過度溺愛,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未成年人遭遇虐待,學校應負強制報告義務”“校園管理缺失,學生遭受欺凌”等典型案例以案釋法,詳細解讀《家庭教育促進法》中學校義務的相關法律條文。
方希存進一步講解了《家庭教育促進法》與《未成年人保護法》“兩法”銜接的相關內容,著重強調了學校教師在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時負有的強制報告義務。他指出,學校與未成年人接觸密切,容易發現未成年人遭遇家庭暴力或校園欺凌等侵害,在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侵害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民政部門等報告,降低或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方希存倡議,希望學校以《家庭教育促進法》為指導,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堅決落實減負措施,加強家校聯合,充分發揮學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希望教師認真學習掌握法律知識,增強學法用法意識,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能力,傳遞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更好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共同營造重視家庭教育、參與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圍,加強家校協作,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家庭環境,共同守護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
授課結束後,北潞園學校副校長史廣靜說:“方希存副院長的此次普法課堂,為我們教師指導家長家庭教育上提供良好的法律指導,也為學校每月開展的家長活動豐富了形式和內容。今後,我們每位教師將全面落實學校在家庭教育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做好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融合,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此次普法活動,針對學校發出《家庭教育促進法》相關法律知識普法需求的訂單,房山法院藉以鮮活的典型案例,結合社會熱點話題,推動《家庭教育促進法》向教師群體拓寬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