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大學
2021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一、概況
東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重點大學,坐落在東北中心城市瀋陽。學校始建於1923年4月。1928年8月,著名愛國將領張學良將軍兼任校長。
學校是國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學校,2017年9月,進入一流大學建設高校行列,是國務院首批批准有權授予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的大學。
學校設有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3個藝術類本科專業,其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按照設計學類大類招生。
現有藝術學理論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藝術學理論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和設計藝術哲學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設計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音樂學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和藝術設計、音樂2個方向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是遼寧省內唯一一家有藝術類博士點的高校,也是東北地區唯一一所有藝術類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高校。
學校具有推薦和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資格。學校聘請外籍教師和國內設計領域著名教授任教,與國外多所高校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每年選派優秀本科學生赴國外交流學習。
二、美術類(設計學類)專業
(一)招生計劃
設計學類(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實行大類招生,入學一年後進行專業分流。
辦學層次為本科,學制4年,外語語種為英語,學費標準為10000元/年。面向河北、遼寧、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四川9省招生80人,分省招生計劃如下:
注:根據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藝術類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我校招生計劃不分文理,統一錄取,具體分科類(或分首選科目)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際公佈為準。預留計劃在錄取時根據各省生源情況調劑使用。
(二)錄取辦法
1.各省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錄取時使用所在省提供的專業統考成績。
2.錄取辦法:我校在省級招辦投檔考生中按“專業考試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有特殊規定的省份除外,下同)”分省排序,擇優錄取。
在“專業考試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
專業使用省統考成績,要求專業省統考合格,省統考成績達到控制線且不低於220分(適用於省統考滿分為300分的省份,對於省統考成績滿分非300分的省份按比例進行折算,如浙江省統考成績滿分為100分,則浙江考生省統考成績應達到控制線且不低於73.33=220*100/300分),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控制分數線且不低於400分。
3.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體檢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並要求無色盲、色弱。
三、音樂表演專業
(一)招生計劃
1.音樂表演專業辦學層次為本科,學制4年,外語語種為英語,學費標準為10000元/年。招生專業方向及專門化如下:
2.音樂表演專業面向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浙江、河南、湖南、四川8省招生60人,分省分專門化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際公佈為準。
(二)錄取辦法
1.各省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錄取時使用所在省提供的專業統考成績。有報考意向的考生可於4月12日前到“陽光高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預報名,並上傳本人表演影片。各省預報名考生情況將作為編制分省計劃的重要參考。
2.錄取辦法:要求考生專業省統考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有特殊規定的省份除外,下同)達到我校在該省所在批次同科類藝術類控制分數線,我校在省級招辦投檔考生中按“專業統考成績”分省分專門化排序,擇優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
注:浙江省音樂表演專業錄取時僅按照考生填報的第一個分專門化方向的音樂表演專業進行錄取,且該專業的專門化方向須為本人省統考的測試專門化方向之一。
3.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體檢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同時,演唱方向要求考生無發聲器官疾病且原則上要求考生身高:女1.60(含)米以上,男1.70(含)米以上,其他專業方向原則上要求考生身高:女1.55(含)米以上,男1.65(含)米以上。
四、相關說明
1.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組織專家組對新生開展入學專業複測和複核,對於專業複測不合格、專業成績差異顯著的新生,經核實後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並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2.新生入學後,除學生使用的鋼琴等公共樂器由學校統一配備外,其他樂器學生自備。
五、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