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98年,非洲國家剛果自由邦和李鴻章簽過一份名為《中國與剛果國專章》的條約,規定剛果自由邦可以享有清朝與各國所籤條約中關於“身家、財產、審案之權”;而清朝國民在剛果自由邦同樣也可以享有最惠國人民待遇。而這個剛果自由邦就是如今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前身。
嚴格意義上講,這就是一份不平等條約,存在一定的強迫性。條約中規定剛果自由邦可以享有其他各國的特權,完全就是把自己當作列強來看待。
那麼問題來了,當時的剛果自由邦只是一個落後的非洲國家,不僅和清朝相隔甚遠,而且實力上也不足以威脅清朝,清政府為何又要搭理他呢?這就得從剛果自由邦這個國家的來源說起了。
剛果河下游流域是非洲最為肥沃的土地,資源極為豐富,被稱為“原料倉庫”。據可靠的勘探資料,這裡有著世界第一儲量的鈷資源,儲量佔世界總儲量的三分之二;有著儲量近2億克拉的鑽石,居世界第二位。
在19世紀70年代,歐洲掀起了一股“剛果熱”,非洲剛果河流域豐富的礦產資源,引起歐洲的富商貴族們的極大興趣。其中,比利時國王利奧波德二世表現得最為積極,他於1876年牽頭成立了“國際剛果協會”,積極籌劃非洲探險活動。然而比利時畢竟國小勢威,不比英法這些大國,所以在出徵非洲這件事兒上,還是慢了一些。
一直準備了兩年,利奧波德二世才組織起一支遠征軍,由美籍探險家斯坦利率領進入剛果河流域。而旁邊的法國人則是在“國際剛果協會”剛成立不久,便已經來到了剛果河下游。所以,當比利時遠征軍舟車勞頓好不容易到達目的地,看到的卻是法國人的旗幟和軍營。不過來都來了,而且又花費了這麼大力氣,利奧波德二世自然不甘心,於是就在當地駐紮了下來,與法國人隔河對峙,勢必要分得一杯羹。
而正當比利時和法國針鋒相對的時候,葡萄牙人又來了,他們是最先來到這塊土地的歐洲人,早在15世紀末,就已經和當地人建立起了貿易關係。所以按照先來後到的原則,自己怎麼也得分點兒好處。
當然了,當時的葡萄牙早已經日薄西山,沒什麼實力,原本是不敢來摻和的。但是人家背後有人啊,當時英國人也看上了這片寶地,所以給葡萄牙撐腰,換取英國可在這一地區享有同葡萄牙相同的商業和航運權利。
看到英國人出來搞事情,德國人又不答應了,於是站出來反對。總之,圍繞著剛果河流域這塊地方,歐洲列強們鬧得不可開交。
最終,在1884年英法等15個歐洲國家在柏林進行了一場國際會議,會議由德國首相俾斯麥主持,大家就剛果問題等諸多非洲事務進行了討論,並且達成一致。這邊是歷史上臭名昭著的柏林會議,這次會議名義是在討論非洲事務,但實際上卻是歐洲各國在討論如何瓜分非洲。
會議上,利奧波德二世利用英法德等大國的矛盾,左右逢源,取得了剛果河口北岸的土地,並將其命名為剛果自由邦。值得一提的是,剛果自由邦並不是比利時議會持有,而是在利奧波德二世建立的“國際剛果協會”比利時分會名下,換句話講,這就是利奧波德二世的私人領地。這也是剛果自由邦中“自由”二字的來源,意思是不受任何一個歐洲國家的控制。
在成為剛果自由邦領主之後,利奧波德二世自然要想辦法開發這片土地,將利益最大化。然而,當時的黑奴貿易已經不吃香了,缺乏開採礦山的勞動力。所以利奧波德二世將目光投向了中國,畢竟當時的華人勞工已經成為了歐美列強的新寵。所以在1887年,利奧波德二世就照會清政府,希望剛果自由邦招募勞工。
不過,這個要求被總理衙門給拒絕了,理由是剛果自由邦沒有和清政府簽訂條約,建立外交關係。
所以,利奧波德二世只能透過葡萄牙的勞工販子透過不正當渠道招募勞工。不過,這種間接招募的方式並不是太靠譜,不僅有中間商賺差價,而且還無法保證勞工質量。所以,利奧波德二世還是想要走官方渠道,大規模的招募勞工。為了滿足利奧波德二世的意願,剛果自由邦專門派出大使餘式爾伯爵來到中國,和清政府交涉。
對於這個剛果自由邦,當時的清政府也有些不好處理。一方面,他雖然是非洲小國,但卻是比利時國王的領地,如果直接拒絕,無疑會得罪比利時。另一方面,清政府又擔心這樣的風氣一開,會有更多的“自由邦”打著主子的名義上來狐假虎威。總理衙門為此還兩次電報駐英國公使羅豐祿,以詢問西方各國是如何定位這個剛果自由邦的。
在得知英國和德國也曾與剛果自由邦簽訂商約和通行章程後,最終總理衙門選了一個折中的辦法,那就是先答應與其建交立約,以安撫比利時。但條約內容儘量簡單,不能和其他列強一樣。
最終在1898年5月,李鴻章與餘式爾在天津簽訂《中國與剛果專章》,也稱《天津專章》。條約規定:
一、中國與各國所立約內,凡載身家、財產與審案之權,其如何待遇各國者,今亦是諸剛果自主之國。二、議定中國人民可隨意遷往搞過自主之國境內僑寓居住,凡一切動產、不動產皆可購買執業並可更易業主。至行船、經商、工藝各事,其待華民與待最優國之人民相同
由此一來,剛果自由邦算是近代史中首個同中國締結條約的非洲國家。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這份《天津專章》並沒有能真正的生效。因為李鴻章在簽訂條約之後,就退出了總理衙門外調廣東。此外,條約簽訂之後,政局混亂,各部門交接不連貫。尤其是戊戌變法的失敗,導致這期間的許多條約政策不被承認。所以,李鴻章簽訂的這份《天津專章》始終沒能得到清政府的正式批准,也能沒能作數。
換句話講,《天津專章》是一份而無效的條約,並沒有發揮內容賦予的作用。正是因為如此,導致這段歷史沒有得到史學家的重視,許多人都不知道。當然,這也在情理之中,畢竟當時清朝簽訂的條約太多了,大部分都是歐洲列強,像剛果自由邦這樣的非洲小國,實在是有些不起眼,而且也並沒有造成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