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中小學生“課間圈養”問題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新華網發表了多篇文章以及評論來批評“課間圈養”問題,甚至表示“課間圈養”其實很野蠻。白巖松在新聞1+1中也反問到:“連課間十分鐘都很難走出教室的孩子,能怎樣支撐一個民族的健康。”
“課間圈養”確實是一種不科學的管理方式,對孩子身心的健康發展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老師的負擔,因為老師在課間也要在教室守著學生。
“課間圈養”引發熱議後,不少網友呼籲出臺規定製止“課間圈養”問題,讓孩子們能夠在課間自由的時候活動。
4月25日,教育部在官網上釋出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體質健康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第三條“保證體育活動時間”中明確規定:“中小學校每天統一安排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每節課間應安排學生走出教室適量活動和放鬆。”
很明顯,這一條規定的出臺針對的就是備受爭議的“課間圈養”問題,但是不少老師卻提出質疑:這條規定真能實現嗎?
老師為何會提出這樣的質疑呢?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出現“課間圈養”問題的原因不只是在於學校和老師,家長也負有很大的責任。如果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也就是說如果不能在學生課間活動發生意外後進行明確的責任界定,而只是簡單粗暴地給學校和老師下達指令,這並不是一個負責任的規定,也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在教育部門的硬性規定下,學校會讓學生走出教室,但是也僅此而已。想在課間做做活動?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學校和老師仍然害怕學生在活動時出現意外。所以這條規定實施後的課間可能是這樣的一番景象:學生只能站在走廊上,而老師就站在學生旁邊盯著,學生一有嬉戲打鬧老師立即制止,根本談不上活動。
第二、並不是所有學校都有讓學生課間走出教室進行活動的條件。比如三四樓的學生從教室到操場一個來回十分鐘就過去了,基本沒有活動的時間,如果真要算活動,可能只能把上下樓梯算進去了。有人說可以在走廊活動,但是一個班一般有50個學生,走廊有那麼大的活動空間嗎?擠來擠去出了事該由誰負責呢?
要真正解決“課間圈養”問題,首先要保證學校的硬體設施能夠滿足課間活動的要求;其次必須明確校園意外事故的責任劃分,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地就要學校和老師承擔責任;再次教育部門在出臺政策前應該多做實地調研,不要“坐而論道”;最後教育部門不能只給學校和老師施壓,也要出臺一些保護學校和老師的政策,否則可能只會在紙面上解決“課間圈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