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有償補課列入負面清單

早報12月1日訊 近日,青島市教育局印發 《全市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負面清單》和《全市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行為負面清單》,在全市中小學校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為學校設定行為底線,為學校自主辦學劃定清晰的範圍。在此之前,“學校許可權下放清單”“學校管理正面清單”已經出爐,青島基本構建起“三張清單”管理的系統化學校治理體系。

負面清單針對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辦學過程中,易發多發違規操作或群眾關注度高、反映強烈的事項,同步梳理了其他法律、法規中的部分禁止性規定。針對群眾關注度高、反映強烈的教師有償補課、隨意增加學生課業負擔、學校亂收費等現象,將“學校對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習活動,以及教師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家長、學生財物或者透過其他途徑牟取私利等監管不嚴,造成較大惡劣影響”“學校違背有關規定,增加學生學業負擔”“學校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或者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等納入學校辦學行為負面清單。

經梳理,42項行為列入 《全市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負面清單》,30項行為列入《全市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行為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將納入市、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對所轄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績效考核和督導範圍,學校出現負面清單所列情形的,在當年績效考核或督導評估中給予減分處理;清單內容同步納入文明單位、文明校園、陽光校園等學校綜合性評估負面清單事項,按評估要求予以處置。

(觀海新聞/青報全媒體記者 趙黎)

來源:青島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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