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點餐浪費,要罰!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29日表決透過反食品浪費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務活動用餐不得超過規定標準;

可獎勵“光碟行動”消費者;

點餐浪費可收廚餘垃圾處理費;

商家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最高罰1萬;

食品生產經營者嚴重浪費,最高罰5萬;

製作釋出傳播暴飲暴食影片節目,最高罰10萬。

注意!點餐浪費,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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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

來源:安徽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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