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曆史上,約翰王並不是一個好國王。但在大兵壓境之下,為了皇位的安寧,他選擇了避險之策:1215年6月15日,51歲的英格蘭國王約翰(KingJohn)與起兵造反的貴族和主教們和解,簽署了《大憲章》。
約翰王
當時英王約翰受到的壓力來自三方面:
他奪得王位的手法遭人非議,前任英王獅心王理查德在1199年死後無子,出現兩名繼承人,即理查德的侄子亞瑟,和理查德的弟弟約翰。約翰將他的對手,亦即他的侄子亞瑟一世囚禁,之後亞瑟便失去音訊。很多人認為約翰是暗殺了亞瑟以取得王位;
約翰與羅馬教皇間一直矛盾重重,他曾隨意沒收教會的領地和資產,並拒絕承認1207年教皇英諾森三世派任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朗頓,這讓教皇大怒,頒令剝奪英國教權,後將約翰逐出教門。到了1212年,約翰意識到在與貴族的較量中,他需要教會的支援,於是趕緊向教皇低頭,不僅承認朗頓大主教,給教會以自由,允許教堂任命紅衣主教等神職,更進一步承認教皇在英國的無上君主的地位,宣佈自己為教宗的封臣;
當時法國國王佔領了英國在諾曼底的大部份土地,英國的貴族要求國王奪回領土,約翰國王即在1214年發動對法國作戰,卻遭遇大敗。國庫已空的約翰向貴族徵收重稅,與貴族的關係更加惡化。
貴族雖不堪約翰的暴政,但他們知道,要廢除一國之君,幾乎是不可能的。於是他們要求改革,讓他受到法律的制約。1215年初,部分北方男爵開始起義,用武力來反抗約翰,宣佈與他脫離君臣關係。公元1215年6月15日,約翰國王被迫贊成反叛貴族提出的“男爵法案”,簽署了要求“迴歸封建傳統”的檔案──《大憲章》。
但英格蘭的君主在歐洲大陸的土地與征戰問題是從何開始?這些封建貴族又為什麼要反抗國王?他們是以什麼理由來反抗專制的國王?而倒黴的約翰王又為什麼會面臨這些危機呢?這一切要從頭說起。
公元1066年可說是英格蘭歷史至關重要的一年,來自諾曼第的征服者威廉聲稱自己是盎格魯-撒克遜君主“懺悔者”愛德華的繼承人,因此帶著遠征軍進軍英格蘭,與繼任愛德華王位的哈洛德展開一場激烈的戰役,企圖奪回屬於“自己”的王位。
在黑斯廷斯展開的戰役中,哈羅德戰敗身亡。威廉因此成功地坐上英格蘭的王位,開啟了英格蘭的諾曼王朝。
即便威廉再怎麼宣稱自己統治的正當性,畢竟他是一名來自異地的君主,戰爭過後英格蘭內部仍存有許多反抗的聲音。他要如何宣揚自己的統治、強化自己在英格蘭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長年不在英格蘭的他又要如何掌握英格蘭?
征服人心的辦法──英格蘭國王的政治宣傳術
公元1066 年1月6日這天,是盎格魯-撒克遜君主愛德華的喪禮,也是哈洛德登基為王之日,舉國為新王的登基而歡呼慶祝,但海峽彼岸的氣氛卻不大尋常,一場席捲英格蘭的暴風雨即將來臨,未知的厄運已被哈雷彗星悄然地帶到英格蘭的土地上。
在得知哈洛德登基訊息後,諾曼第的威廉公爵相當憤怒,認為哈洛德背信棄義,是個可惡的背叛者。威廉宣稱,哈洛德曾經對威廉行過封建效忠禮,此舉已表明威廉乃哈洛德的領主,如今哈洛德卻自立為王!
諾曼與盎格魯-撒克遜之間的王位爭奪戰,隨著威廉領軍登陸英格蘭而越演越烈。威廉帶領的諾曼貴族英明神勇,軍隊驍勇善戰,在黑斯廷斯這場戰役中發揮得淋漓盡致,叛徒哈洛德敗亡,威廉順利繼承英格蘭的王位,開創諾曼王朝,是為“征服者威廉”。
以上的故事來自威廉的官方敘述,情節安排中,理所當然地強調了威廉作為正統繼承人的地位,角色上二元對立,將哈洛德視為背叛者,威廉視為英雄,編織成一個傳統王位爭奪的戲碼──一位英勇的國王打敗了覬覦王位的邪惡背叛者,最後在一場生死之戰中,順利討回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
英格蘭的王位繼承發生了什麼問題,讓身為諾曼貴族(也就是法國人)的威廉公爵,能夠順利取得海峽彼岸的王位?
一切問題都要從於身無後嗣的“懺悔者愛德華”說起。在他死後,英格蘭宮廷因缺乏正統繼承人而陷入一片混亂,最後盎格魯貴族用部落傳統選舉的方式選任繼承者,王后的兄長哈洛德?戈德溫森成為繼任國王,是為哈洛德二世。
但哈洛德的弟弟託斯蒂對於兄長登基為王深感不滿,在英格蘭北部舉兵造反,卻不敵哈洛德軍隊的攻勢。託斯蒂決定與外國勢力合作,挪威國王哈拉爾三世在託斯蒂的邀請下領兵從約克登陸,迅速擊退駐守北方的軍隊。
這支聯軍在公元1066 年9 月25 日來到史丹福橋(今英格蘭約克東瑞丁地區)附近時,碰到了在四天內急行185 英哩的哈洛德軍隊。在英軍的奇襲下,聯軍潰敗,哈拉爾三世與託斯蒂雙雙陣亡,史丹福橋戰役就此結束,哈洛德暫時保住英格蘭北部的安全。
但就在三天之後,諾曼第威廉公爵的軍隊登陸英格蘭,一場更慘烈的戰役正等著他。疲於安內攘外的哈洛德,最終不敵諾曼軍隊的攻擊,亡於黑斯廷斯戰役,英格蘭也拱手讓給了諾曼第的威廉。
哈洛德這個疲於安內攘外的末代君主,為何有著背信棄義的叛徒形象?這就得從“貝葉掛毯”來找尋答案了。
因政治宣傳誕生的藝術品——貝葉掛毯
貝葉掛毯,長70 公尺寬50 公分,掛毯中影象共出現六百二十六個人物、三十五隻狗、一百九十隻戰馬、三十七棵樹、三十七艘船,及超過五百隻的鳥及其他動物,不但融合了當時盎格魯─撒克遜藝術與北歐維京藝術,展現中世紀英格蘭的生活影象,對於瞭解中古英格蘭和歐洲的軍事武器、船、文化、服裝、儀式以及各民族間的差異,亦有相當大的幫助。
雖然貝葉掛毯是件極具藝術價值的中世紀藝術作品,但事實上,當時掛毯是為了非常實際的政治考量而製作。
威廉與諾曼貴族雖然征服了英格蘭,但征服並不代表統治,再加上當時英格蘭內仍存在許多反叛的勢力,為了收攏人心,他們需要以合適的手法向大眾訴說自身的統治正當性,強調威廉王身為“合法”繼承者的事實,並極力塑造哈洛德的負面形象,灌輸有利於諾曼人的政治思想。
因此,集美觀、豐富故事性與可讀性於一體的掛毯,便成為諾曼人的最佳政治宣傳品。
但這件流傳千古的政治影象是威廉自己下令完成的嗎?根據推測,威廉同母異父的兄弟厄德很有可能是貝葉掛毯的監製者,並由他僱用多位英格蘭婦女織成。
厄德是威廉掌政時重要的輔佐者,幫助他掌控教會力量,在英格蘭一度是權力僅次於國王之人,但二人的關係卻有逐漸惡化之嫌。在掛毯的許多場景中強調厄德對於威廉的重要性,和他在黑斯廷斯戰役中的地位,透露出厄德希望藉由獻出掛毯取悅威廉、撫平兩人間的嫌隙的意味。
即便貝葉掛毯頗具濃厚的政治宣傳意味,但其作為一件藝術作品在藝術史上亦具有相當特殊的地位, 主要是因為它不同於當時主流藝術的敘事形式。十一、十二世紀的歐洲藝術作品,如:手抄本、壁畫、彩繪玻璃等,都傾向於擷取一個畫面來描寫一個事件。而典型盎格魯-撒克遜海島藝術敘述的故事內容,則是以單一基督教聖人影象為主,但貝葉掛毯卻是以歷史事件為基礎,從左至右展現出一連串的場景,描寫一個完整的故事,並以樹作為故事的停頓點和分割場景之符號。
貝葉掛毯有著獨樹一幟的敘述風格,畫面中富含各種諾曼式影象,形成盎格魯—諾曼式的表現方式,不僅融合當時盎格魯-撒克遜藝術,也加入許多諾曼人祖先的北歐維京藝術,由此可見諾曼人慾建立有別於盎格魯-撒克遜傳統的藝術風格。
雖然貝葉掛毯是研究十一世紀諾曼征服及黑斯廷斯戰役的重要史料,但因為年代久遠且曾被修補,許多影象已失去原貌,其所表達的意涵也可能失真。
大家或許會有疑問,長達70 公尺的掛毯大概只能在博物館展示吧?但事實上,掛毯容易收卷、方便攜帶,再加上掛毯運用大量影象,搭配簡潔直述的標題,使得觀眾易於接受眼前所見,不去質疑畫面所呈現的事件和歷史事實之間是否相符。所以,也有研究文獻指出,掛毯在當時可能被帶往各地巡迴展出,它的作用就像是現在隨處可見的宣傳標題一樣。
征服者威廉流傳後世的英勇形象,就是從這塊掛毯開始代代流傳下去,看來千餘年後人們對於政治宣傳品的操作模式,仍然與威廉時代相去不遠呀。
英國的末日審判書──征服者威廉的統治術
在經過有效的政治宣傳,宣佈諾曼政權入主英格蘭之後,內政的整合顯然才是考驗征服者威廉是否能有效統治這片陌生土地的關鍵。
“國王有令,將會以土地作為收稅標準課徵丹金。現在,誠實地向國王報告你有多少土地。然後清點你所擁有的財產與人口。”
英格蘭各地的郡長與領主指示各戶戶長配合政府的土地調查,如實稟報自身的財產,並要求戶長舉起手在聖經面前發誓:
“我將會毫無隱瞞地將我家所有的情形報告給國王及其令旨之下的郡長與領主。”
這是12世紀的英格蘭一場遍及全國的土地、風俗習慣調查,是為幫助威廉王瞭解當前英格蘭的現況,確實掌握英格蘭各地的土地分配情形與風土民情。所有的紀錄皆載於《大末日審判書》與《小末日審判書》之中,合稱《末日審判書》,又稱《大土地調查》、 《全國地產調查書》,全文以拉丁文記錄。
《末日審判書》總共調查了英格蘭33個郡,主要調查區域為理布林河與蒂斯河以南,是征服者威廉當時可以控制的地區,但不包括直接早由威廉直接控制的溫徹斯特與倫敦。
究竟是在怎樣的契機下促使威廉王下令製作這部全國地產調查書?由誰來進行這場調查?為何這份土地調查報告會有“末日審判書”這樣帶有宗教意味的名稱呢?
在征服者威廉入主英格蘭近二十年後,開始對統治區域內的人口、資產、產業活動、風俗習慣等進行全面性的調查,費時兩年完成,時值公元1086年。
當時的英格蘭雖然已被諾曼第的威廉征服,但各地仍潛在盎格魯貴族的反抗勢力,心有不甘的維京人在歷經失敗後亦正準備捲土重來,在隱憂外患的雙重夾擊下,威廉王必須有效地掌握英格蘭,並控制其行政運作以隨時應對危機;另外,英格蘭各地的民族組成相當複雜,有居住在蘇格蘭、威爾斯及康瓦爾郡的塞爾特人、定居於約克郡的丹人後裔、和主要分佈在英格蘭地區的盎格魯-撒克遜人……等。諾曼征服後,又有跟隨威廉來到英格蘭的諾曼貴族,再加上封建體制的分封狀況有所不同,故各地的文化與風俗,在公元1066年左右已存有巨大的落差。為了瞭解英格蘭的風土民情,並在裁判時有所依據,詳細的調查乃時勢所趨。
《末日審判書》調查內容包括一個郡裡有多少海德(hide,面積計算單位)、共有多少人口?國王在各地擁有有多少財產?主教、領主各有多少財產?擁有多少土地?多少可耕地與犁?多少林地、牧地、磨坊、魚池、牲畜?多少農人、奴隸?土地過去與現在的價值為何等等。
除此之外,《末日審判書》還要調查在懺悔者愛德華時代、諾曼征服後(1066年)、以及1086年三個時段之間的數量與價值變動。由上述可知,此一調查的範圍與內容可謂相當詳盡,讓人民覺得像是在世界末日時受到上帝審判般,什麼調查都逃不過, 因而有“末日審判”之謔稱。
威廉下了調查令後,根據地理位置將英格蘭分為七大巡迴路線,也就是七個不同的責任區域,並派出調查官到個別的責任區域調查。調查官抵達當地後,命令由各地領主提供自己所有的土地資料。等到資料蒐集完成並由當地開庭審理確認無誤後,調查官便將這些資料送到當時的財政中樞——溫徹斯特。
這些林林總總的調查專案有助於釐清因戰亂而產生爭議的土地所有權、以及實行諾曼式封建可能帶來的土地糾紛問題。
(注:諾曼王朝在英格蘭實施的封建制度,與歐陸封建制度有所不同。英王威廉為所有附庸的領主,且威廉強制切割英格蘭附庸的領地,各領主的領地散佈在全國各地,相較於歐陸封建,直接分封的封建主威廉能直接掌握權力的分配,有助於中央集權。)
擁有完整稅務資料之後,也有助於威廉王徵收以土地作為課稅標準的稅收──丹金。
(注:丹金為不列顛最早的稅收專案,原作為安撫仍佔據英格蘭西北部的丹人Dane,即維京人的貢金。後來,這項稅金逐漸成為王國重要的收入來源,曾遭短暫廢止,在威廉統治期間變為土地稅。)
此外,新匯入的司法系統,使得威廉可以從每一次的審判中獲得稅金,作為政府的其他財務來源。最後在司法方面,由於各民族的審判方式與習慣法有其差異,末日審判書中翔實記載的風俗民情調查作為法律仲裁標準,使得中央統一的法治得以深入英格蘭各地,更加深了民眾對於司法機構的依賴。
在《末日審判書》中,除了能直接看到上述的功能外,從書中的描述,亦可以瞭解到11世紀英格蘭的封建階層。最上層的為國王,握有最大的權力。其次為大領主,通常為貴族及主教,由國王受封,擁有較大領地。次之為騎士階層,為大領主作戰,擁有較小領地。在地方上有郡長及治安官,負責維持秩序及管理地方上的事務。自由農擁有很高的自主權,不對領主服義務。裁決者則協助領主或地方官仲裁事務。佃農需要為領主服義務,在法律上有許多人身及財產限制。隸農比佃農地位更低,僅有一小塊農地可供餬口。地位最低下的為奴隸,沒有可耕種的土地,依靠施捨度日。
當然,進行這種大型的調查必須具備完善的行政體系,以及足夠的中央政府力量,並與地方力量相互配合。土地調查背後展現的是權力的高度集中與王權的滲透性。在《末日審判書》中,可以看到當時的王權如何介入百姓的生活,如國王可以透過城鎮長官來掌握各地的人口數量,以便確保他的稅收來源,並對於民眾的財產有著一定的支配權;司法權方面國王介入原屬私人的事務,透過罰金的繳納將原本規定成俗的習慣法成文化。而當國王需要軍事力量時,每5海德(hide,面積單位)須派出一名士兵支援作戰,且還要繳交4先令。這些錢實際上並非繳納給國王而是作為軍事補給上的需求。
《末日審判書》本身即充分反映了英格蘭王權的擴張,威廉王從一個外來的“征服者”要成為真正的島嶼統治者、有效對抗外敵必須擁有足夠的籌碼,瞭解自身可以利用的資源,包括有多少資金、軍備,同時也得絞盡腦汁擴大收稅來源,想盡辦法在各種地方介入人民的生活,以證實其身為國王的最高權威性。可見作為英格蘭王,不但得擁有“打倒叛徒的英勇形象”,也得具備“在所有可能之處向人民收錢、剝皮”的頭腦,在此同時,英格蘭的王權也不斷地擴張,步向群起反抗的道路。
為什麼約翰王被迫簽署大憲章?
前面提到征服者威廉在公元1066年發動黑斯廷斯戰役,於英格蘭海島建立諾曼王朝的故事。威廉在入主英格蘭後有效地利用封建制度集權中央,使王權得以穩定地流傳後世。今日的主角就是諾曼王朝威廉的後代子孫,於公元1199年登基英格蘭國王的約翰王。
繼任為英王的約翰正面臨了前所未有的危機,他不但要處理兄長理查一世所留下的外交與財政上的問題,還得對抗法蘭西國王腓立二世對境內貴族的挑撥離間,又因坎特伯裡大主教的聖職任命問題而與教皇英諾森三世鬧得不可開交,在公元1209年還被教皇逐出教會……至此,約翰的統治權已岌岌可危,而此時,飽受壓抑的英格蘭貴族再也無法忍受約翰王不斷徵兵徵稅的要求,決意逼迫國王簽署請願書──大憲章,國王與貴族之間的長久鬥爭正式浮上臺面。
國王與貴族之間的權利糾葛要從諾曼王朝的封建體系與法制系統開始說起。
征服者威廉雖為英格蘭王,但其法國貴族的身分使他和他的後代們不曾放棄在法蘭西享有的領地,從公元11至13世紀間,他的子孫藉著聯姻與戰爭取得超過一半的法蘭西土地,金雀花王朝的亨利二世在法的領地甚至超越法王所擁有的土地。但這就表示英格蘭王無法專心一致地統治英格蘭這塊島嶼,為了加強其對英格蘭的掌握,一個強而有力、且能支配地方貴族,甚至是教會的中央政府,成為英王的首要目標,也造就了從公元11至13世紀間英格蘭王權集中化的過程,其中,《末日審判書》的製作,便是王權萌芽、日益茁壯的代表之一。
除了強而有力的行政體系之外,共同法的出現也強化了英格蘭王王權的普及性,在共同法出現以前,英格蘭的法律爭訟大致上是以各地域既有的風俗習慣決定,統治者亦多以尊重各地的風俗習慣,直到亨利二世建立共同法後,影響傳統地方習慣法的沿用。共同法立基於國王的和平此概念,指國王位於封建關係的頂端,是所有封建貴族的領主,因此做為國王附庸的封建貴族,必須尊重國王的意志與決定。亨利二世宣揚國王的和平,企圖將貴族與國王從過去的封建契約關係轉化為國王與臣民的關係,使得共同法的使用更為普遍,並透過削弱封建法庭對於個別封建事務的審理,以增強國王法庭與王權的地位。
亨利二世
亨利二世的作為將英格蘭王權推向一個巔峰,戰功彪炳的國王也在法蘭西獲得前所未有的廣大土地,然而,要管理海峽兩岸龐大的領土實非容易,在榮耀輝煌的帝國外表下,已暗藏了蠢蠢欲動的反抗因子,為日後的統治者帶來難以阻擋的危機。
亨利二世逝世後,獅心王理查一世上任,長年待在歐陸參與各項戰事,還參加了第三次十字軍東征,雖然贏得了美名,卻也為英格蘭帶來許多外交與財政上的問題,在約翰王即位後,英格蘭在對內和對外都面臨更大的危機。當時的法蘭西國王腓力二世為了削弱英王在法蘭西的影響力,時常鼓勵境內英格蘭國王的附庸到法國的國王法庭處理與英王有關的封建糾紛。此外,他還在公元1203年與約翰爆發軍事衝突,也致使約翰王於次年失去諾曼第、安茹等封地,而公元1214年與神聖羅馬帝國結盟的反攻又在布汶遭遇挫敗。
另一方面,因坎特伯裡大主教的聖職任命問題,約翰王和教皇英諾森三世起了衝突,使英諾森三世將約翰王逐出教會,免除了所有人民服從的義務,使其統治權岌岌可危。約翰王被迫以成為教皇附庸為代價與教廷和談。對外戰爭的失利與對教會的軟弱,使約翰王的威信喪失殆盡。而對於英格蘭貴族而言,約翰王先前的徵稅、徵兵不僅沒有任何好處,反而還丟失這些貴族在法蘭西的封地,而那些派到地方的巡迴法官也嚴重侵害到他們的權益。加上從亨利二世以來國王權力的高度擴張已讓貴族們感受到一股嚴重的壓迫,對於一個既無威信還帶來苦難的國王,貴族們不再坐以待斃,決定有所改變。
公元1215年4月,四十多位貴族代表提交請願書,要求約翰王取消課稅,但遭到拒絕。不久後貴族們集結武力佔領倫敦,還得到法國的路易皇太子的聲援。1215年6月15日,約翰王在坎特伯裡大主教史蒂芬.蘭登和重臣威廉.馬歇爾爵士的陪同下,在倫敦近郊蘭尼密德同意了貴族們提出的檔案,是為名傳後世的“大憲章”。內容包括保障教會自由與貴族權益,強調在封建傳統下,國王徵稅需經過貴族會議同意,並表明國王不得任意囚禁人民(含貴族),並確立陪審制度。國王徵稅權的限縮,使其財政受限,間接影響其行政與司法基礎。由此觀之,大憲章本質是一項貴族、教會與市民(工商業者)為保障自身權益而出現的成文封建契約,其目的並非全面終止或否定王權。
雖然約翰同意簽署了《大憲章》,但貴為一國之君,王權乃其應有權力,怎能讓在他底下的貴族們限制其權力!因此約翰在頒佈《大憲章》之後,便以教皇附庸的身分要求教皇英諾森三世宣佈《大憲章》無效,並與貴族爆發內戰,戰事未結束前便病逝。
當年《大憲章》的簽署是由一群貴族向國王強烈要求所得來的成果,其生命卻在短短的時間內因約翰的反悔而終止,但後世的幾任國王在上任之初為鞏固政治勢力不斷地頒佈《大憲章》、確認《大憲章》,雖然《大憲章》的內容與其代表的意義隨著時間的遞嬗而有所改變,但透過了解《大憲章》本身的歷史和認識後人解讀《大憲章》的歷史,《大憲章》也不斷地在重生,時代賦予它的意義早已超越其本身所具有的意涵。
1215年頒佈的《大憲章》條文目的大致可分類為以下六種:
然而《大憲章》這份名聲響亮的檔案,與今日的我們有什麼連結呢?這份檔案簽署時的初衷,和後人的詮釋是否一致?簽署之後,真的有如後世所說,成功達到牽制王權的效用嗎?事實上,《大憲章》在約翰王同意簽署後的八十年內,經歷代英王頒佈達32次之多,也因為配合國王的需要而有所更改,早已不再是1215年的版本了;《大憲章》亦曾歷經一段沉寂的時代,直到17世紀,著名法學家愛德華?科克提出將《大憲章》視為“保障人民自由不受侵犯”的主張,復興《大憲章》的政治地位,擴大《大憲章》法令的保障範圍,《大憲章》也因此再次以嶄新的面貌重現於世人之前,今日我們對於大憲章的理解,多是出自於科克的詮釋。
愛德華?科克賦予《大憲章》全新面貌
在經過漫長的四百餘年後,這份檔案因他而有了全新的面貌,為英國的民主憲政寫下了神聖的第一頁。他,是愛德華?科克,這份重生的檔案,正是本文的主角──《大憲章》。
在前面我們曾提到《大憲章》是一份貴族要求國王迴歸封建傳統的檔案,其最初的意義與現今有很大的不同,但為什麼《大憲章》會從原本貴族與國王間籤立的契約轉變為民主憲政的根基文獻、其影響力甚至超越地理限制呢?科克爵士無疑是賦予《大憲章》全新面貌的一大功臣,他將《大憲章》視為“保障人民自由不受侵犯”的基石,復興《大憲章》的政治地位,擴大《大憲章》的法令保障範圍,並將《大憲章》納入其古憲法理論之中。
科克爵士生於公元1552年的英國,在倫敦三一學院接受教育,於1578年成為律師,1592、1594年分別擔任副檢察長、總檢察長,1606年被任命為民事的首席法官。在伊莉莎白女王統治時期,科克唯一堅定的王室支持者,但在詹姆士一世上臺後,開始與國王產生一連串的矛盾,導致去職。1620年起擔任議員,並在1628年促成了英國憲政上的里程碑──權利請願書。
除此之外,科克也被認為是古憲法理論的奠基者,其理論深厚影響了往後的英國政治,諸多英國傳統菁英,如埃德蒙?柏克等,無不以古憲法作為其政治論述,並藉由古憲法理論確立英國的憲政體制。
在科克爵士任職議員之時,正值查理一世統治期間。野心勃勃的查理一世企圖成為歐洲霸權,但其為籌措戰費而濫行違法之行為卻讓國會深感不滿,他不但以借款形式徵收人民之金錢、對不遵旨繳付者即下令拘捕下獄、未經審判便將人民監禁、令軍隊駐紮於民房造成人民困擾等等,引來諸多民怨與反彈聲浪。
國王種種“違法亂紀”的作為終於讓下議院於公元1628年以“人民之身體與財產上的自由”為主題加以討論,提出權利請願書,要求國王同意國會之請求,內容包括除非經國會同意,國王不得要求人民繳稅、任何國王在未經國會同意下不得頒佈戒嚴令、不得隨意監禁人民、要求人民招待士兵等。雖然議會通過了限制王權的權利請願書,查理一世也簽署了請願書,但不久後查理一世即解散國會,從公元1629年起至1640年的這十一年裡,查理一世行個人統治,拒絕召開國會。直到一六四○年代三王國戰爭的爆發,國會才又重新開始運作。
查理一世
從這裡我們可以發現,此次權利請願書的簽署與公元1215年大憲章的簽署有諸多相似之處,同樣都是因為國王為籌措對外戰爭的軍事費用而向人民、貴族不斷收取稅收而招致不滿。
但在簽署了迴歸封建傳統、企圖限制王權的大憲章檔案以後,雖然在約翰王死後幾任國王為維護自身的統治權。而有了不斷確認大憲章的舉措,但大憲章的重要性仍隨著時間的流逝而不斷腐蝕,至都鐸王朝的亨利八世、伊莉莎白一世時王權的發展又達顛峰,大憲章也不被當時所重視。來自蘇格蘭的詹姆士一世更嘗試以君權神授論控制地方,惟當時英格蘭的中產階級日益成熟,下議院開始掌握權力,愛德華?科克便是當時新興階級的典範。
面對王權的持續擴張,科克選擇重新利用逐漸被歷史遺忘的大憲章來反抗國王的權威。科克所提倡的古憲法理論指出在遙遠而不可知的古代,英格蘭人享有自由,而大憲章正是這一權力的體現,它是不可剝奪和改變的社會關係,因此,習慣法便是古代所傳承的傳統,王在國會並遵守自古的習俗,是英格蘭人歷經歲月而累積的習慣,屬於英格蘭歷史的一部分。
三王國戰爭
面對一份歷史檔案,科克不再強調其為貴族為使國王重新回到過去封建傳統的本質,反而巧妙的擷取了其中保障自自由的部分,認為英格蘭人民擁有不受國王侵犯之自由的傳統乃自遙遠的古憲法時代、大憲章簽署的時代即始,往後的任何一位國王皆不得破壞這個傳統。
這個論述使得大憲章從一份封建契約,成為國會議員抵抗國王王權侵害人民權利的盾牌,人身自由等權利的保障逐漸被賦予在大憲章之下,給予了大憲章全新的意義,而古憲法理論也成為支撐現今自由的支柱之一。古憲法理論也漸漸化為英格蘭的文化內涵,並內化成英格蘭人對自身傳統的驕傲,如前文提及的柏克即堅信自身自大憲章以來的自由傳統,贊同北美的獨立運動,卻對法國大革命進行辯駁與批判。
查理一世在斷頭臺
結語
英格蘭內戰結束後,查理一世成為了“王國的敵人”而被送上斷頭臺,自此英格蘭的王權發展起了不一樣的變化,國王不再是高高在上、不受法律約受的統治者,國王也可能成為王國的敵人、危害國家的利益,國王勢力的漸衰代表著國會勢力漸興,英格蘭國會跨出了一大步、開始逐漸壯大。
在這段國王、國會對抗的混亂時期,科克的古憲法與大憲章提供了一種政治論述,猶如一盞明燈,引領英格蘭走向憲政之路,支撐了當時英格蘭新興階層的信念,保障其自由參政權的理念;同時,大憲章也從一隻貴族與國王之間的封建契約,擴大為保障人民不受國王侵犯的根本規範,成為古憲法支撐英格蘭憲政的要素,甚至成為普世性的自由文獻。至此,大憲章也帶著其封建本質展開了一次又一次的重生之路,不斷與後世的人們締造全新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