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門釋出《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
中國網3月18日訊 近日,教育部、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釋出《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以下簡稱《評價指南》),《評價指南》提出,要堅持問題導向,完善評價內容,突出評價重點,改進評價方法,統籌整合評價,著力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促進形成良好教育生態。
《評價指南》指出,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包括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
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包括價值導向、組織領導、教學條件、教師隊伍、均衡發展等5個方面。針對唯分數、唯升學的傾向,提出“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的考查要點;針對教師負擔重問題,提出“嚴格控制面向學校的各類審批、檢查驗收、建立評比等活動,規範各類‘進校園’活動,減輕校長、教師非教育教學任務負擔”的考查要點。
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包括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髮展等5個方面。針對學生學業負擔過重問題,提出“健全作業管理辦法,統籌調控作業量和作業時間;嚴控考試次數,不公佈考試成績和排名”的考查要點;針對教師職業倦怠、積極性不高的問題,提出“完善校內教師激勵體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注重精神榮譽激勵、專業發展激勵、崗位晉升激勵、績效工資激勵、關心愛護激勵”的考查要點。
學生髮展質量評價包括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針對少數學生理想信念缺失問題,提出“瞭解黨史國情,珍視國家榮譽,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愛黨愛國愛人民愛社會主義,立志聽黨話、跟黨走,從小樹立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的志向”的考查要點;針對學生創新精神不足的問題,提出“有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慾,有資訊收集整合、綜合分析運用能力,有自主探究、獨立思考、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意識與能力”的考查要點。
《評價指南》要求,要建立縣域、學校、學生常態化評價網路資訊平臺及資料庫,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並透過實地調查、觀察、訪談等方式,瞭解掌握實際情況,確保評價真實全面、科學有效。對學校、縣域質量評價要實現全覆蓋,評價週期依據所轄縣數、學校數和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確定,原則上每3-5年一輪,並保證在縣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校長任期內至少進行一次評價。
《評價指南》明確,將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與縣級黨政領導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認定等工作掛鉤。對質量評價結果不合格的,不能評優評先,不能認定為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對履職不到位、落實政策不力、違反有關規定、縣域教育教學質量下降且整改不到位的,要對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負責人、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