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之亡,實亡於嘉靖:朱厚熜的倒行逆施對大明的巨大傷害

在史學界和明史愛好者當中,一直流傳著這樣一個說法:明之亡,實亡於萬曆。這句話指萬曆時期,雖然還有餘力千里迢迢派兵進入朝鮮抵抗日本,但揮霍了大明朝的家底。此外,萬曆廢除了張居正的改革,也讓明朝失去了重新富強的可能。確實,朱翊鈞的所作所為加速了明朝的滅亡,但他卻未必是明朝覆滅第一個掘墓人。朱翊鈞的爺爺,嘉靖帝朱厚熜在位時的一系列施政舉措和治國方略,早就讓明朝走上了衰退的不歸路,儘管有徐階、張居正等有能力的大臣試圖力挽狂瀾,但也終究無法挽狂瀾於既倒,解大明於倒懸。

社會背景

朱厚熜繼位時的大明,還處於“年富力強“的中期,在此之前,儘管已經有過明英宗率領50萬大軍出征,卻被瓦剌生擒的恥辱,但好在當時的蒙古部落實力一般,無法像蒙古那樣對中央王朝構成真正的威脅,明英宗的被俘以及多次邊戰的失利,雖然有損大明顏面,但還不至於對其統治基礎造成決定性的打擊。

明之亡,實亡於嘉靖:朱厚熜的倒行逆施對大明的巨大傷害

與此同時,經過將近兩個世紀的承平歲月,大明人口快速增長,隨著人口激增而來的,就是社會發展的不斷繁榮和多元化。在中國古代的官僚體系中,所需要的官僚數量是有限的;此外,那時候也不像現在這樣,有各種各樣的國企和事業單位,朝廷也無法給社會人員提供足夠多的就業渠道。

顯然,在人口激增的背景下,科舉考試的獨木橋更難走了,要靠讀書出人頭地,對大多數人來說,無異於水中撈月,痴人說夢。光靠務農,有限的農地也無法滿足大量新生的“閒散人口”,於是,很多沒有產業的人口湧向了城市,透過自己的手藝或是口才混口飯吃,也正因如此,大明中期的工商業曾有過井噴式的發展。

1522年,朱厚熜頗為戲劇性的登上了大明皇帝的寶座,此時大明工商業的繁榮程度,可以說在中國封建王朝的歷史上是空前的。全國各地興起了很多商業發達的城鎮,水路商道和陸路商道四面通達,交通便利;因此,無論是產、運、銷,都得到了極大的發展。李鼎這樣描述當時商業流通之利:

燕、趙、秦、齊、梁、江淮之貨,日夜商販而南;蠻海、閩廣、豫章、楚、甌、新安之貨,日夜商販而北。

可以看出,當時明朝南北商業流通是多麼便利和興旺,《天工開物》中寫道:“滇南車馬,縱貫遼陽;嶺檄宦商,衡遊薊北”。從東北到雲南,從兩廣到黃崖關,商人的足跡遍佈了九州大地的每一個角落。他們甘冒風霜刀劍、雨雪跋涉之苦,不畏湖海江河、波濤難測之險;一切都為了生計和財利而奔波。

朱厚熜的倒行逆施

然而,好日子總是過得很快。對於中國古代的商人更是如此。商業的繁榮,商賈的富足,極大地刺激了皇帝、皇親國戚及各級官吏和爪牙的貪慾。他們將商人視為最容易宰割的羔羊,目之為取之不盡的搖錢樹。這其中,嘉靖皇帝朱厚熜就“率先垂範”,給其它虎視眈眈的“虎狼們”立了一個“表率”。

明之亡,實亡於嘉靖:朱厚熜的倒行逆施對大明的巨大傷害

首先,嘉靖剛剛繼位後,就接連搞了兩件大事,一個是“議大禮”,嘉靖以偏宗入繼,在有關於嘉靖生父生母地位的問題上,掀起了一次大波瀾;另一個就是“興大獄”。這兩次政治風潮,雖然樹立了嘉靖說一不二的權威,卻嚴重打亂了明朝原油的統治秩序。

獲得了“權威”的嘉靖開始“放飛自我”,將自己在藩王做世子時對道教的愛好和信仰“發揚光大”了。

嘉靖十年(即1531年)起,嘉靖為表達對道教的虔誠信仰,屢次動用鉅額國帑,興建富麗堂皇的工程建築。其數量之多、規格之奢、運費之貴,都令人瞠目結舌。為了加緊催辦“神仙宮祠”,嘉靖親自下諭,所需的物料,一律由產地和運輸經過的地方“就本身輸納”。這一政策,令全國各地都苦不堪言,浙江、江西、湖廣、四川、貴州等地的民眾整日價忙於採集木材。被官方選派採購運輸木材的商人和木工更是掙扎在生死線上。除了朝廷的重壓,地方虎狼吏還要藉機撈上一筆,他們往往以商人和工人“上納濫惡貨物”為由,命令他們重造或者繳補“差價”。可憐的商戶和手工業者們早已傾家蕩產,哪有餘力多繳追繳?於是,蘇州、松江、常州、鎮江、應天府等地被強迫燒製大磚大甕的窟戶只好逃離,廣東沿海打撈蚌珠的珠戶甚至逃往海外,現今南洋一代的華人,有不少就是他們的後代。

明之亡,實亡於嘉靖:朱厚熜的倒行逆施對大明的巨大傷害

所謂“皇店”

此外,窮奢極欲的嘉靖還想方設法“廣開財路”,這從其對“皇店”的“關心”和控制上就可見一斑。

所謂皇店,是有明一朝,以皇帝名義做背書,進行“特種”經營的官方壟斷商業模式。加了“皇”字,皇店的威勢甚至不是一般“官店”所能望其項背的。皇店肇始於正德皇帝朱厚照,卻“光大於”嘉靖皇帝朱厚熜。

相比肆無忌憚的浪蕩天子朱厚照,嘉靖顯然要精明的多。他曾多次親自對皇店直接下達指示:

十四年題準,寶源、吉慶二店並福德等五店前鈔巨中半折銀,每鈔一千貫折銀四錢,每錢二千文折銀二兩八錢六分,每十二兩傾成一錠。內寶源、吉慶按季解部,聽候年終類進;福德等五店按季解內府,聽候取用及太常寺光祿寺支用。

從該指示的內容,不難看出嘉靖是一個算盤打得很精的皇帝,也有一定的商業才能。而當朝皇帝不厭其煩,詳細指示徵納款項的數額、上繳期限和支配用途等瑣碎事項,這在以前的明朝皇帝是聞所未聞的。嘉靖透過將皇店的收益納入財政制度的做法,加強了對皇店的控制和管理。這樣一來,皇帝自己的小金庫也就有了源源不斷的收入,可謂“理財有方”。

表面上看,嘉靖管理皇店增加收入無可厚非,但問題在於,皇店和官店收入的背後,是一個又一個被逼破產的商人和手工業者。

當時的皇店,一般以皇帝由皇帝的親信太監執掌,有著凌駕於地方官府之上的“治外法權”,有權在明政府的官方稅關之外在另行設定關卡徵收商稅。很快,這些背靠皇權的“大戶”們就在各地的水路要道及四通八達之處設卡,以各種名義橫徵暴斂,路過的來往客商全被攔截,很少有人能夠倖免。

為了更有“效率”的斂財,皇店還擁有武裝巡邏隊,到處耀武揚威,勒索錢財:從肩挑揹負賣點小貨物營生的小販,到趕考路過的莘莘學子、甚至連一些低級別的官員都無法逃過這些鷹爪孫的騷擾,一律開囊檢查,拿出部分盤纏“孝敬”自不可免。在皇店的淫威之下,小民苦於行旅,商人苦於苛稅,時人嘆曰:“皇店設立,盈耳嗟怨之聲。”

商人的血淚史

當然,皇權和公權力對商人的殘酷壓榨還遠不止於此。有明一代,有一種所謂“照上買辦”的行為,指的是政府將一些採購和買辦的任務交給民間商人,類似今天的招標採購。這一制度起源於宋朝,又被稱為“和買”。原本,官府應該按和商人商議好的價格,在物資採買運輸到位後,將對應的金額付給商人。顯然,這一制度天然就隱含著一個問題:在古代中國絕對強勢的官府面前,商人根本沒有議價和要求給付的對等條件。

事實也是這樣發展的,所謂的“和買”,很快就演變成了強買強賣。一般情況下,官府強行攤派採購任務,商戶採買後以各種理由拖欠款項或者明確不予償付,甚至尋找各種藉口如“採購的貨物質量差,數量不足”等,甚至還強逼商戶“補交”貨物。

在明朝早期的永樂、洪熙、宣德年間,宮廷官府還比較崇尚節儉,沒有太多因享受而需要上貢的奢侈品,和買問題尚沒有造成重大影響。但正德朝之後,明王室的奢靡之風漸熾,驕奢淫逸成為了常態,需要商人供應的物資,無論從數量、品種還是質量上都呈爆發式增長。

王室的需求大增,苦了底層的大量商戶和手工業者。除了“和買”,明朝還有一招“僉辦”,根據該制度,一旦政府有需要,所有商戶鋪面必須受命買辦,是明朝商人不容逃避的役,根據朱棣的詔令:今後若有買辦,但是開鋪面之家,不分軍民人家一體著他買辦,敢有違了的,拿來不饒。

於是,幾乎所有朝廷和給及官府所有的物資需要,都交給了商戶來採買。然而“先是上供之物,任土作貢,曰歲半。不給,則官出錢以市,曰採辦,其後本折兼收,採辦愈繁,於是招商置買,物價多虧,上古匿跡。”在當時,幾乎所有的官方採辦業務都是虧損的,因此當時的商人一旦被要求僉辦,便等同於宣告破產,應僉者就像赴死的死囚一般,幾乎沒有生還的希望。

小結:明朝崩潰的起始

不可否認,明朝開國皇帝明太祖朱元璋非常重視和關心中小商戶,在其親自制定的《大誥》中,朱元璋強調“天下府、州、縣,今後毋得指以慶節為由,和買民物。”朱元璋很清楚其中的貓膩“往往指此和買名色,不還民錢者多,此弊虐吾民久矣”。因此,朱元璋如此規定“敢有如此者,許被擾之民,或千、或百、或十,將該吏拿赴京來,斬首以除民患”。

苦出身的朱元璋,很瞭解虎狼吏們是如何橫徵暴斂,如何壓榨百姓的。然而,朱元璋的這一良苦用心,卻不被養尊處優的後代子孫們所體諒,正德、嘉靖等皇帝開啟了明王室的奢靡之風,從此一發而不可收拾。為了儘可能的斂財,皇權無孔不入,四處出擊,重稅剝削,名目繁多。然而這些當權者不知道或者說不願意知道的是,這樣做無異於殺雞取卵,竭澤而漁。沉重的賦稅和巧搶豪奪,令很多商賈只好放棄行商,商業活動萎靡不振,此時,再想收商稅,也是無從收起了。

事實上,明朝商人的境遇是不可避免的。在沒有法制概念,公權力無邊無際的明王朝,指望一兩個“好”皇帝為民作主是不現實的,沒有制度保障,皇權可以肆無忌憚的為所欲為,一般商人和小民在絕對權力面前,如同待宰的羔羊,毫無反抗的能力。這樣的明朝,又怎麼談得上“資本主義萌芽”呢?其滅亡,也是咎由自取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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