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師範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
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根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等檔案和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視訊會議的精神,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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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原則
1.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統籌考慮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選拔需要,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穩妥做好複試考核工作。2.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強化複試考核,規範調劑錄取。堅持立德樹人,最佳化人才選拔機制,創新複試考核方式,充分發揮和規範基層學術組織和導師群體在人才選拔中的作用,用有效的激勵措施激發導師積極性,切實履行好研究生複試工作的“主辦責任”,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3.明確主體責任,深化資訊公開,強化監督管理,提升服務水平,確保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安全規範、公平公正、科學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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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考核
(一)組織機構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包括招生計劃的分配、複試錄取辦法的制定、複試過程的監管和擬錄取名單的審定等。
2.各單位是本單位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各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領導、組織本單位的招生複試工作。根據學校規定和報考上線生源情況,確定本單位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制定本單位的《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細則》,巡視和檢查複試過程,稽核本單位擬錄取名單。明確參與複試錄取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確保組織機構健全、責任落實到人,強化責任追究。
(二)複試分數線
複試採取差額形式。各單位統籌考慮上線生源數量、生源質量和本年度招生計劃等情況,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120%—130%的比例,測算考生進入複試的最低分數線。複試分數線具體情況見《華中師範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分數線》。
達到我校相應專業(方向)複試分數線的一志願考生均可參加複試。已參加我校夏令營活動並符合相關政策的考生也可參加複試。具體名單以各單位公佈的複試名單為準,已錄取的2020級推免生不需要再次參加複試。
(三)資格稽核
各單位複試資格審查工作小組在複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複試前,須稽核此類考生《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四)複試形式
複試工作採取網路遠端方式,原則上以網上面試形式進行。複試小組成員現場集中對考生進行考核。
(五)複試時間
複試工作安排在5月中旬有序啟動。
(六)複試內容
1.複試考核內容一般應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查,透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的全面考查。面試考核時間一般為每名考生20分鐘,原則上包含外語能力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三部分,考核具體內容、成績使用辦法(各部分權重)等由各單位根據學科特點自行確定公佈。
2.報考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相關單位在複試中進行,考試以抽題回答問題的方式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單位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等材料,結合《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全面審查考生政治思想情況。《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以同等學力(本科結業和專科畢業滿兩年)參加複試的考生,須在複試中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單獨進行,採用線上筆試方式,加試科目及要求由各單位在複試細則中公佈。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報考我校教育學院、心理學院、文學院、語言研究所、生命科學學院、體育學院、資訊管理學院、新聞傳播學院、資訊化與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協同創新中心、中國農村研究院、伍倫貢聯合研究院等單位各專業的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在複試時須與同等學力考生一起加試。
5.將誠信考核納入複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複試前,考生須簽訂複試誠信承諾書,透過對考生採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資訊庫、誠信檔案庫資料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稽核,嚴防“替考”。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發現應及時上報學校,經查實後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加分政策
我校依據教育部下達的2020年相關加分專案人員資訊資料庫,對提出加分申請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不在教育部下達名單之內的考生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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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工作
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願上線生源總體充足,生源飽和的專業原則上不接收調劑;少數生源不飽和的專業經學校批准同意可接收調劑,原則上覆試比例不得超過130%。接收調劑生源的單位按照有關要求制定本單位調劑工作辦法並對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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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1.總成績應為初試成績與複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之和,計算公式為:考生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70%+複試成績(百分制)×30%=總成績。複試成績一律採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複試不合格者(複試成績60分以下)不予錄取。
2.確定錄取名單的方式(按一級學科錄取或按研究方向錄取)以簡章公佈的為準。
3.對於不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或方向,各單位應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對於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或方向,各單位應分別對本專業或方向的第一志願考生和調劑考生進行排序,首先從複試合格的一志願考生中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再從複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錄滿為止。
4.對於同時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專業,分別按照考生第一志願(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線生源不足,可從符合條件的調劑生源中擇優錄取。在考生自願的前提下,可規範引導符合非全日制報考條件的同專業全日制上線考生向非全日制調劑。
5.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願放棄複試錄取資格,在上報學校之前其名額可由各單位按錄取規則遞補錄取。
6.學校今年不破格複試錄取。
7.經考生所在單位複試資格審查工作小組稽核,如有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一經查證屬實,則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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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開
各單位在本單位入口網站主頁專門設定研究生招生資訊公示專欄,對相關複試錄取資訊全程公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複試錄取辦法。各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提前向考生公佈《複試錄取工作細則》,未按要求提前公佈的複試錄取規定一律無效。
2.分專業招生計劃。各單位應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相關要求確定分專業計劃,並在複試錄取細則中予以說明。
3.複試考生名單。複試前各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公佈進入複試考生(含調劑考生)的考生編號、姓名、初試各科成績等資訊,並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等考生相關情況予以說明。
4.考生複試結果。複試結束後,各單位須儘快在本單位網站上公佈所有參加複試考生(含未錄取考生)的複試結果。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編號、姓名、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學習形式、是否擬錄取等資訊。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若有變動,需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再次進行公示。學校將在研究生院網站對各單位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5.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各單位應公佈聯絡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資訊,保證相關渠道暢通,並安排專人受理舉報或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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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1.錄取類別
非定向:非定向碩士研究生人事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轉至學校(應屆生可先提交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學院出具的加蓋公章的應屆證明,畢業後在我校規定時間之前轉檔案)。畢業時,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定向:定向碩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合同。畢業時,按定向合同就業。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少數民族骨幹計劃中無定向單位(定向到地區)的定向考生,可轉人事檔案。
2.學習方式
全日制: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須全脫產在校學習。
非全日制: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在規定的時間內,達到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標準的畢業生,將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和學位證,畢業證上註明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
學制請查閱《華中師範大學2020年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相關規定。
3.學費及獎助學金
學費請查閱《華中師範大學2020年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相關標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根據《華中師範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華師行字〔2014〕140號)執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不享受相關獎助政策。
4.複試費用
考生複試時需繳納複試費(100元/人次)。5月7日-10日,考生透過華中師範大學財務處網上自主繳費平臺(https://218.199.196.90/)繳納,登入使用者名稱為15位數字的考生編號,密碼為考生身份證號後6位。
5.擬錄取手續
擬錄取考生必須在我校規定的時間(相關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擬錄取手續的辦理(轉人事檔案或者提交定向合同),若因逾期未辦理擬錄取手續而造成無法錄取的後果,由考生自己承擔。所有擬錄取名單須報送教育部稽核透過,方為正式錄取名單。
6. 體檢工作由校醫院在開學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組織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