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能不能帶進學校?關於這個爭議不斷的問題,近日有了明確規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需求的,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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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禁令”確有必要。移動網際網路上的內容讓人應接不暇,有的成年人尚且整日捧著手機不肯放下,忽略了身邊的現實世界,何況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使用手機等電子裝置,需要加以引導和限制,否則沉迷其中,不僅耗費大量寶貴時間,而且會影響課堂秩序、損害視力等。在這方面,其他國家也有類似做法。2018年7月,法國就透過一項禁令,禁止幼兒園、小學和初中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電子裝置,英、美、德等國也以剛性校規限制學生校園使用手機。
校園內原則上不能帶手機,那校外呢?恐怕不能一刀切。曾有人建議立法禁止16歲以下中小學生使用智慧手機,這就有點矯枉過正了,也缺乏可操作性。畢竟,移動網際網路已無處不在,深度融入人們的生活。學校是學習的場所,限制使用手機有其合理性,但如果在校外也一味禁止,不僅不可能監管到位,而且還相當於“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無視了生活中的實際需求。何況,未成年人的自我管理能力也需要根據不同年齡階段逐步培養,只靠外部約束,無法形成真正的自律。
有中學校長認為,要把手機使用管理當成對學生開展教育的契機,培養學生的自制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規則意識,提升資訊素養,懂得網路禮儀。“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看似只有一句話,但要建立起精細化、可操作的一套規則,並確保學校、家長、學生三方都能遵守,就需要充分溝通、相互配合。更重要的是,不管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都要學會如何合理使用移動網際網路和手機等電子裝置,使它們為自己所用,而不是被其“綁架”。手機要“拿得起、放得下”,這是一門必修課。從這個角度來說,成年人更有必要以身作則,為自己的孩子或學生樹立好榜樣。
紀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