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書優選文章推薦第73篇
簡書作者 | 江曉白
1
元代王實甫在《西廂記》中寫:“永老無別離,萬古常完聚,願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屬。”
在中國傳統愛情故事中,“有情人終成眷屬”,是“愛”的極致體現和最圓滿境界,也是判斷結局悲喜的度量衡。
從《孔雀東南飛》、《西廂記》到《杜十娘怒沉百寶箱》,甚至是《紅樓夢》等等,無一不是圍繞著“成眷屬”這個主題。
這個主題,指向社會道德規範之內的愛情觀:愛情,只是手段,而婚姻,才是目的。
換句話說,男女相戀,只有兩條路,要麼修成正果,要麼勞燕分飛。
而在民國,有一對戀人,卻完全不在這個“桎梏”之中。
他們在“婚”和“散”的模式之外,彼此知己相酬,別立了“雖遙望天涯,卻廝守一生”的典範。
他們是胡適和韋蓮司。
2
初見: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胡適喜好交友,上至達官顯貴,下至販夫走卒,都在他結交範圍內。
“我的朋友胡適之”,曾經是許多人的口頭禪。
1910年9月,作為第二批考上庚子賠款公費留美的學生之一,19歲的胡適,前往位於紐約州北部綺色佳小城的康奈爾大學求學。
這個小城依山面湖,風景秀麗,學校掩映在山上的綠樹濃蔭中。
既有美景,自然也少不了美人。
喜好交友的胡適,因為與康奈爾大學地質系教授亨利·韋蓮司是鄰居,常常登門做客。
大家歡聚暢談,來言去語間,教授的小女兒韋蓮司多次被人提起:
這是一個喜歡漫遊的女孩,足跡已遍佈美國、古巴、義大利等地;她的某個雕塑作品,獲得了數項殊榮……
聽得多了,年輕的胡適內心有了波動,雖不見伊人,亦心有嚮往。
1914年6月18日,胡適應邀參加一個婚禮派對時,邂逅了回家度假的韋蓮司。
只見她留短髮,著簡單衣衫,一副典型的“波西米亞”先鋒派藝術家形象,端然大方,卻又落拓不羈。
吃完飯,兩人並肩沿著湖濱漫步,暢興對談。一路走過,落葉鋪地、夕陽依山,三個小時悄然飛逝。
初次會面,兩人相互為對方的才華見識所折服。
胡適在《留學日記》中,毫不吝嗇對韋蓮司的讚美:
“其人極能思想,讀書甚多,高潔幾近狂狷,雖生富家而不事服飾”。
進而感嘆:“餘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者,惟一人耳。”
自此,一場跨越將近半個世紀的“莫逆之交”拉開帷幕。
3
相知:高山遇流水,至情酬知己
世界廣袤,人海茫茫,兩人能相遇,當屬緣分;但能否扺掌而談、兩心相知,還要看外部客觀條件。
當時的美國大學生,用胡適的話來說,是“大多數皆不讀書,不能文,談吐鄙陋,而思想固隘”,因此,在這種情景下,高潔狂狷、才貌俱佳的韋蓮司,即便身邊追求者眾多,但沒有一個是“對的人”,她倍感寂寞。
胡適的出現,讓韋蓮司第一次體驗到了“人生得一知己”的快樂。
短短几個月內,他們頻頻相伴出遊,繞湖慢行;還一同去教堂觀摩西方婚禮、看畫展。
兩人交談的內容,從文學藝術,到時政格局,無一不涉及。
胡適早期的思想發展,頗受韋蓮司影響。
他在1914年12月7日給韋蓮司的信中寫到:
也許你不知道,在我們的交往之中我一直是一個受益者。你的談話總是刺激我認真的思考。‘刺激’這個詞不恰當,在此應該說‘啟發’。
我相信思想上的互相啟發才是一種最有價值的友誼。
還稱讚她為:“可以導自己於正確航向之舵手。”
在認識韋蓮司之前,胡適對子女的教育認知是“為國人造賢妻良母”,受韋蓮司影響,轉變為“教育出一種自由獨立的女子以感化國人道德,振興衰弱。”
而這,後來成為中國婦女解放的目標。
1937年,中國遭到日本侵略,抗戰已經到了最危機時,胡適認為作為國民、一箇中國人,有義務解救中國的危亡,而不是“當官”。
因此,在要不要出任“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這個問題上,他猶豫不決。
韋蓮司的勸說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她說:“我覺得像你這樣一個人,不應該只是屬於中國,應該屬於全世界、屬於全人類。”
胡適聽了後,大受鼓舞,終於受命擔任駐美大使。
當然,一輸一出之間,影響並非單方面。韋蓮司也深受胡適啟發。
她在給胡適的信函中寫到:
“你和父親都把我慣壞了,你們教我,而不把我送去學校......”
“你總是給我心智上的啟發,我非常喜歡。”
高山遇流水,伯牙見子期。
雖然韋蓮司年長鬍適6歲,兩人仍從酬酢往來,成莫逆之友。
有人廝守一生,仍是咫尺天涯;有人初逢乍見,卻為知己至交。
4
相別:十年遙相望,冰心寄鴻雁
1917年6月14日下午,胡適聽從母親“回國完婚”的安排,踏上了歸程。
與韋蓮司這一別,長達十年之久。
這是怎樣的十年呢?
回國之初,胡適就發出“我們已經回來,世界從此不同”的戰鬥口號。事實上,這確實是他人生巔峰的十年。
這期間,生活上,胡適結婚、喪母、生子;
事業上,他成為北京大學的教授、白話文運動的領袖、中國文藝復興之父、國際知名的學者,並完成或展開了他一生中所有重要的運動和改革、著述和出版。
可以說是身心安頓、名利加身。
這期間,韋蓮司清醒地意識到,自己已經不知不覺愛上了胡適。
她在得到胡適的婚訊後,寫了一封不曾寄出的情書:
“這讓人痛心的後知後覺,在你離開之後,我發現我愛上了你,在你離開很久之後,我發現這愛,竟然深入骨髓,無法忘記。”
這期間,他們一直靠書信互通音訊。
很久以後,韋蓮司在給胡適的信裡坦露心跡:
我想,我當時完全沒有和你結婚的念頭。然而,從許多方面說,我們在精神上根本早已結了婚。因此,你回國離我而去,我就整個兒崩潰了。
十年後的1927年3月,兩人在綺色佳重逢,可惜的是此番胡適公務繁忙,只待了兩個星期就匆匆離去。
但久別重逢的美好回憶,雙方都珍藏在心。
5
相愛:彼此交付,身心合一
1933年6月,胡適應芝加哥大學之邀,赴美作學術演講,並特意去看望韋蓮司。
毫無疑問,這次的聚會是韋蓮司非常期盼的,胡適還未到來,她就寫信說,“你的來訪,對我而言,有如飢者之於食”。
而這一次的相聚,也確實有著里程碑式的意義。因為在此之前,他們一直保持著柏拉圖式的精神戀愛,而這次,才真正彼此交付,成為了身心合一的情侶。
9月上旬,胡適終於來到綺色佳韋蓮司的家,12日才離去。
這次分別之後,韋蓮司拋棄了所有的矜持,在13日的信中直白地表達了自己對胡適的愛戀:
我想念你的身體,我更想念你在此的點點滴滴。我中有你,這個我,渴望著你中有我……
胡適回應道:“星期天美好的回憶將長留我心。昨晚我們在森林居所見到的景色,是多麼帶有象徵的意味啊!”
這一年,胡適42歲,年過不惑;韋蓮司48歲,年近半百。
愛情的號角吹響時,兩人都有著年輕人的熱烈和純真,讓人動容。
事實上,獨身的韋蓮司,一直以來都不乏追求者。
在她52歲這一年,還有兩個狂熱的追求者向她求婚。
韋蓮司徵求胡適的意見,胡適表示贊成,但她還是放棄了這個幾乎是結束單身生活的最後機會。
她在1937年11月11日——這個現如今被我們稱為“光棍節”的日子裡,用無比感傷的語氣寫信給胡適說:“我無法跟每一個要跟我結婚的人結婚!而諷刺的是,我也永遠無法和我唯一想結婚的人結婚。”
她在等這世間唯一契合的靈魂:除了你,我誰都不愛,也誰都不要。
6
疑問:為什麼相愛卻不能相守?
胡適與韋蓮司的故事,是錯過,是遺憾,讓人唏噓。
一個需要一位“引領者”。
胡適說:“吾早就需要一位‘舵手’,他能指明方向,使吾沿著正確之航線前進。然而,迄今為止,除足下之外,還沒有人能給予吾如此之幫助,而這正是吾之所極需的。”
一個剛好能擔此重任。
韋蓮司對胡適淵博的學識、深邃的思想、開闊的胸襟的形成,奉獻了功不可沒的力量。
這寂寥的人生啊,能得這樣一位,足夠在學識和思想上比翼雙飛的靈魂伴侶,當真是人生幸事。
可是有人說過,喜不喜歡、合不合適、能不能在一起,是三件不同的事。
胡適14歲時,他的母親就為他訂了婚,未婚妻叫江冬秀。這對於胡適來說,人生大事就此“定格”了。
在1915、1916年,胡適的母親聽到謠言傳到安徽鄉下:胡適好像已經在美國另娶結了婚。
胡適當即寫信給母親:這完全是謠傳,我和冬秀的婚約不必毀,不當毀,不該毀。
由此可見胡適的擔當和孝義。
他在給韋蓮司信裡說:“我有一個很好很好的母親,我欠她一切。”
他認為他對母親“深恩難報”,從而“母命難違”——也因此,他和韋蓮司,恨不相逢未嫁時。
縱觀胡適的一生,他與韋蓮司深情五十年,相知相惜,卻止於書信往來。
韋蓮司終身未嫁,深愛胡適,對他寬容大度,照顧其赴美留學的女友曹珮聲,與其髮妻江冬秀相處和睦。
這一場悠悠50載戀情,於胡適,是無奈於際遇的陰差陽錯;於韋蓮司,是嗟嘆於命運的翻雲覆雨。
才子佳人的情愛旅途,本該繁花似錦,奈何即便深情入骨、山傾海枯,也沒能求個朝夕相對、同眠共榻。
一聲嘆息。
7
尾聲:愛與不愛,都將成歷史的塵埃
1960年,75歲的韋蓮司從美國搬到一個小島上,用畢生積蓄成立胡適基金會。
1962年,胡適去世,韋蓮司寫信給胡適長子胡祖望:“在他的墓邊放十朵白色水仙,每五朵綁成一捆,你不必寫是誰送的,就悄悄的放在他的墳旁。”
韋蓮司為胡適所做的最後一件事,是整理胡適寫給她的書信。
1965年,韋蓮司把近50年中胡適給她寄發的所有函件寄給遠在臺灣的江冬秀,這成了今天研究胡適不可或缺的資料。
周質平評價說:
“一個八十歲的老小姐,整理了伴著她度過了五十個年頭的書信,而今她將這批書信寄給萬里之外寫信人的妻子。這裡頭有半個世紀的深情,五十年的寂寞。多少悲、歡、聚、散,都伴隨著信件的寄出而成為空寂!”
1971年2月1日,韋蓮司在西印度群島的巴貝多島上,因一場事故而去世。至此,這個女子這一生的深情和遙望,以及愛而不得的悵惘,永久地消散在歷史的煙塵中了。
這世上的大部分愛而不得,到最後,要麼因愛生恨,要麼相忘江湖。
而胡適與韋蓮司,自青蔥年少時相識,一生相望,未改初衷。
漫長的50載春秋,長達半個世紀之久,他們重洋遠隔,數年才得以一見,餘下的時光裡,僅憑魚雁傳情。
兩人有相思情動,更有學識上的討論和對彼此生活工作的關心、理解、體貼。
這份莫逆之交、知己之情、情人之愛,優雅、高貴、澄澈,世間少有。
羅素說:“愛情曾帶給他一種若狂的喜悅,他往往願意付出餘生,來換取數小時這樣的歡愉。”
那麼,一份兩性之間因彼此人格魅力吸引而來的情愫,昇華成了集友情、愛情、親情於一體,又超越其上的感情,算不算生命的讚歌、有沒有人性的光輝?
這份深摯醇厚的感情,因世間少有,遇到它的人,何嘗不是有幸領略了生命最飽滿、最怡然的精彩?
“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願來生,這對有情之人,能攜手看遍繁花,也能共築煙火小家。
圖 | 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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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印象最深的民國時期的愛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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