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速遞!泰山護理職業學院2022年單招、綜招招生章程釋出

由 敖學農 釋出於 經典

招生計劃

報名時間

參加單獨考試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於2021年12月27日—31日網上報名。

考試時間

2022年2月27日

招生章程

為保證泰山護理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1]19號)等檔案要求,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泰山護理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泰山護理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泰山護理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泰山護理職業學院

學校程式碼:14345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天平大街25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型別: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命題組、安全保密組、考務組、閱卷統分組、招錄組、收費組、技術組、宣傳組、疫情防控組、後勤保障組、監督投訴處理組,制定《泰山護理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責任目標,確保萬無一失。

第九條 學院紀檢督察部門全程參與招生考試工作,建立監督機制,實施“陽光工程”,保證考試各環節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條 選派堅持原則、政策性強、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責任心強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與考試、錄取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考試、錄取工作。

第十一條 加強對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嚴肅考風、考紀,杜絕違規違紀事件發生。

第十二條 制定疫情防控預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後的防疫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計劃44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450人,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學院官方網站另行公佈。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十四條 報考條件

1.我院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內應屆高中畢業生,考生須首先透過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夏季高考)報名後,方可報考我院綜合評價招生考試。

2.我院單獨考試招生面向山東省內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且考生須首先透過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春季高考)報名後,方可報考我院單獨考試招生。根據《關於做好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1]19號)檔案精神,我院單獨考試招生專業中,護理(含校企合作類)、健康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對應春季高考護理類;康復治療技術(含校企合作類)、中醫康復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對應春季高考醫學技術類;藥學、中藥學專業對應春季高考藥學類。

3.助產專業限招女生,其他各招生專業男女比例不限;各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考生入學後我院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4.報名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且被錄取的考生須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專案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後續錄取資訊報送並無法正常進行學籍註冊。學院對考生體檢中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檔案執行。

第六章 報名與繳費

第十五條 報名時間

參加單獨考試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於2021年12月27日—31日網上報名。

第十六條 報名方式

考生登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或登入我院官網(網址:www.tshlzyxy.com)進入“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選擇“14345泰山護理職業學院”填報專業志願。

第十七條 繳費

報名成功後登入我院官網(網址:www.tshlzyxy.com)進入“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繳費系統”繳費。參照魯發改成本〔2020〕829號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報名費30元/人,考試費40元/科,(我院單獨考試招生及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科目均為3科,考試費共120元/人,報名費、考試費合計為150元/人)透過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繳納報名考試費的考生將視為自行放棄報名及考試資格。繳費成功後,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參加考試的,所繳費用不再退還。

第七章 考試安排

第十八條 列印准考證

考前三天(具體時間請隨時檢視學院官網)考生登入學院官網單獨招生及綜合評價招生准考證列印系統自行列印准考證。

第十九條 考試科目

1. 單獨考試招生

單獨考試招生考試採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總分為430分。

文化素質:文化素質測試成績200分。由我院組織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50分、數學5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10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專業技能: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我院認可考試成績,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2.綜合評價招生

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由我院組織考試,總分300分。成績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提供的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情況賦分,佔總成績40%;二是筆試考試成績,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佔總成績60%。

第二十條 考試時間

2022年2月27日

第二十一條 考試辦法

1.考試方式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如情況允許,學院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採用線下考試方式;如情況不允許,採用線上方式考試。具體考試方式,學院將於官方網站提前1周公布。

2.免試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或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階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範(含同等榮譽)稱號的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均可向我院提出申請,經省教育廳資格稽核後,可免試進入我院學習。

第八章 錄取

第二十二條 錄取規則及公示

(一)劃線原則、錄取原則、專業調整原則和計劃調劑1.劃線原則:按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實行學院負責、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的體制,綜合考慮學院招生計劃和考生的測試成績,劃定錄取控制線,低於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2.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分專業按計劃依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單獨考試招生錄取時,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技能測試分數高的考生,專業技能測試分數仍然同分的情況下再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語文、數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時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賦分高的考生,綜合評價賦分仍然同分的情況下按照筆試測試語文、數學、英語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

3.專業調劑原則:我院單獨考試招生及綜合評價考試招生均設定1-3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願,上線考生按照專業志願順序依次錄取,考生所報考專業均無法錄取時,若“專業是否服從調劑”選擇“是”,可將其調劑到任一計劃未滿專業;若“專業是否服從調劑”選擇“否”,不予錄取。

4.計劃調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各專業計劃經“專業志願”和“專業調劑”仍未錄取滿額時,將剩餘計劃調到其他專業。

(二)公示擬錄取名單

1.經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稽核、確定預錄取名單。

2.學院於2022年3月31日至4月4日在學院官網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的考生,4月6日前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根據審批結果,公佈錄取名單、寄發錄取通知書。

3.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檔案規定,已被我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未被我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九章 新生報到與資格複查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後,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複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十章 畢業生待遇

第二十四條 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享受與普通高考錄取學生相同的待遇,畢業後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一章 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及證書種類:泰山護理職業學院,教育部電子註冊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學歷證書進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學歷查詢系統。

第十二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六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透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專案。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泰山護理職業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院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天平大街25號

郵政編碼:271000

招生諮詢電話:0538-8082828 8082808

招生監督電話:0538-8082093

學院網址:www.tshlzyxy.com

(來源:泰山護理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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