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提得太好了。按道理,公辦學校當然是政府辦的,是公有性質的事業單位。學校是教書育人、培養人才、增長知識的地方,學生是學校的主體。學校的主要工作是搞好教育教學,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高學生的學習成績,讓孩子們增長知識,成為對國家、社會有用的人才。
但是,現實中,我們的公辦學校的性質已經有一些走樣了。更像是校長傢俬人辦的學校。公辦學校名義上、名稱上是公立學校,但實際上是校長個人的私人學校。
為何這樣說呢?
事實是最好的答案。a、學校的一切權力、權利屬於校長。學校的一切事務校長一個人說了算;權力缺少必要的監督、制約。這樣一來,學校的一切利益,好處,校長通吃。b、中小學學校的校長職位,成為很多人夢寐以求的職位,一些人不惜花重金買校長職位,就是普通人,也能知道其中的奧妙。c、這些中小學校長,不帶課,不帶班,整天還忙得不知東西。忙著校園美化,忙著學校的工程,忙著採購,忙著高階職稱,忙著評優,忙著這個能手,忙著哪個能手,忙著住得好,吃得好,喝得好,忙著……d、這些校長,從來不關心學校、學生,不關心教育教學。e、學校就是校長的私人領地、自留地。f、學校校長傲慢、貪婪、霸道、無恥。
這樣的公辦中小學,還是公家辦得嗎?還姓“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