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中國有很多選秀的綜藝節目,大家參加比賽最終選出一個最厲害的人,至於選秀的內容嘛,大多是唱歌、表演等內容。但是,提到選秀,那可在中國歷史悠久,從古時候就已經有了。
在古時候,選秀是宮中給皇帝挑選嬪妃的一個活動,這個選秀競爭十分激烈,比起現在的選秀活動一點都不遜色。
在明朝時期,開國皇帝朱元璋還對選秀進行過改革,原來給皇帝選秀的女孩一般都來自貴族。但是朱元璋認為這些貴族的女子進入後宮中,往往憑藉自己孃家人在朝中的影響力而干涉朝政。
同時明朝政府還規定,全國老百姓家中有13到16歲的女子都要待在家裡,等到太監到各個州縣挑選5000個女子送進宮裡再進行進一步的篩選。
這個政策對於普通人來說絕對是一個好機會,一旦自己的女兒被選上,自己肯定沾光,一夜之間成為皇親國戚。
正因為這樣,選秀活動的競爭十分激烈。這些美女可都是從最下面層層選拔上來的,到了宮中的時候這個5000個美女那可都是各有千秋。
宮裡進行選拔的時候,授銜便讓宮裡經驗豐富的太監把那些長得太高或者太胖、太高或者太矮的女子全都刷掉,出了身材方面,太監們還會檢查這些女子的口音、無關和皮膚的顏色,只要達不到標準,直接就會被刷掉。
這一關過了之後就會有宮女把他們引到一個房間裡,在這個房間裡,這些女子全都有脫光衣服,然後宮女負責聞他們身上有沒有狐臭之類的異味,要是有的話自然就被淘汰了。除了體味,宮女還要檢查這些女子的胸是不是標準,皮膚的彈性好不好。
到了清朝,選妃的流程更加嚴格。在清朝,將后妃分為八等級,為: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嬪,貴人,常在,答應(還有最小的官女子:就是可以陪皇帝過夜的宮女)。
清朝宮廷選美,即所謂秀女,首先必須是血統純潔的官員的女子,以保持滿洲貴族的尊嚴和特權。在保證血緣和社會地位高尚的情況下,才講女子的美貌與素質。
每3年由戶部主持選閱駐防八旗和外任旗員之女。吳振《養吉齋叢錄》卷二十五敘述了挑選八旗秀女的做法:
應選女子入神武門,至順貞門外恭候,有戶部司官在彼管理。至時,太監按班引入,每班五人,立而不跪。當意者,留名牌,謂之留牌子。定期復看,復看而不要留者,謂之撂牌子。
秀女入宮後,一般封答應。然後其中一些晉升為常在、妃、嬪、貴人。貴人以上得出自世代顯貴人家,貴人以下只須從拜唐阿子女中挑選。有的秀女配近支宗室或皇子、皇孫。
在八旗子女內部“選秀女”形成定製以後,每三年都有一批年輕的旗籍女子被選到宮中,不僅皇帝的后妃要從這些女子中挑選,有的秀女還有可能要配給皇帝的近支宗親。
清制規定秀女一般從滿、蒙八旗中遴選,凡年齡在13至16歲,身體健康無殘疾的旗籍女子,都必須參加閱選。嘉慶六年(公元1801年)以前,甚至公主下嫁所生之女也得經過選秀女這一關之後,才能論及婚嫁。
凡應選的旗女,在未閱選前私自與他人結婚者,也將由該旗都統參查治罪。即便是因為殘疾不具備選秀女的條件,也要經過各旗層層上報,最後由本旗都統呈報給戶部,再上奏皇帝認可後,才能免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