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調查發現,自主性強的孩子的父母,總是讓孩子獨立地做一些身邊的事情,並且儘可能地提供機會讓他們自己去完成。當孩子提出要幫助父母做事情時,有的父母採取立刻表揚的辦法;而自主性強的孩子的父母,常常並不急於表揚,而是讓孩子先去做,透過實踐培養孩子的自主性,培養他們幫助家長做事的積極性。總之,對孩子的教育應有正確的態度,不能過分溺愛。
也不能對孩子採取強迫命令或過分地干涉,應該培養孩子的自主能力。父母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孩子,究竟有什麼興趣和愛好。當孩子對某件事物和某項活動產生興趣時,是他們能力發揮最好的時候。孩子一旦有了興趣,就會忘我地去做。這時父母的責任是儘量滿足這一正當的要求。有的父母不顧孩子的興趣和要求,簡單化地加以拒絕,這就容易挫傷孩子的積極性,使之失去發揮特長的好機會。
正確的做法是掌握孩子的興趣,提醒他們應注意的事項,進而讓他們自由地發揮自己的能力。孩子們得到大人同意後就會集中精力去做自己有興趣的事。這一“集中現象”是幼兒教育的中心概念。當孩子集中精力幹某件事情時,父母不要去打斷他們。有的父母在孩子集中精力做某件事情時,總去幹擾他們,讓他們去幹這、幹那,這是不應該的。孩子集中精力完成某件事後,往往會大聲說:“成功了!”表情十分激動。
這時,父母應該肯定他們的成功,應該祝賀他們。接著再對他們加以引導,讓他們做點家務事,如搞搞衛生等。因為這時孩子是最聽話的,堅持這樣訓練,久而久之就會培養出好的習慣。否則,孩子成功了,而大人不但不加以肯定,反而批評什麼:“太髒了!不要玩了1”孩子就會洩氣,甚至對父母產生不信任感。肯定孩子的成功,一是可以鼓勵並穩定孩子的情緒;二是可以取得孩子對父母的信任。
同時,也有助於孩子和其他小朋友搞好關係。孩子有了信心,就會進一步鑽研其它東西,逐漸培養自主性。相反,孩子就會總覺得不滿足,常常在別的小朋友身上撒氣,剛剛萌發的自主性就會消失,成為一個被動的、消極的孩子。這點是很危險的,作父母的一定要注意正確進行教育。對嬰幼兒進行教育,首先應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如社會環境、地區環境、家庭環境、文化環境等。
這些客觀因素對嬰幼兒的教育影響很大,應引起足夠的重視。要把孩子教育好,父母、保教人員都有責任,其中,保教人員對集體兒童的教育負有重大責任。托幼教師對嬰幼兒的教育應注意以下一些問題;首先,嬰幼兒的教育者必須重視嬰幼兒教育,必須具備正確的“幼兒觀”和“教育觀”,沿著正確的方向對孩子進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