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案:中興旅館殺人案件詳解
01
清朝光緒年間的時候,在北京城正陽門外開著一間旅館,名叫中興旅館。這個旅館的位置極佳,正在各地外商聚集貿易的地兒,所以往來居住者甚多。
某年春天一日,有個操著河北口音的中年漢子來到了中興旅館投宿。這個人跟一般來往的外商不大一樣,一個人,背一個小包袱。
旅館裡的夥計跟往常一樣,見客人進得店來,趕緊上前招呼:“客官,您是要住店吧?”
“廢話,我不住店,上你這兒來打麻將啊?”客人拉著臉回了這麼一句。
夥計呢,心說:我看你倒像是來打麻將的,而且是有胡不胡,專門槓的那種。當然了,夥計面兒上還是客客氣氣,給他找了一間合適的房間,二十四號房,登記完住下了。
要說這個客人也怪,平時早上就把門兒給開開了,一個人坐在房裡喝茶。偶爾也走出門口轉轉,但基本不到街上去,更是與人鮮少來往。而且感覺也沒有要在短時間內退房的意思。
不光是他來的時候說話怪,惹得夥計不待見他。就按他這樣的住法來看,是所有旅店都不希望接待的。
怎麼這麼說呢?按照當時旅館的通例來說,凡事在旅店住幾日就走的,一般在臨走的時候會給夥計們一些散碎銀子。凡是類似二十四號房這樣的客人,夥計們是最討厭的啦。而且臨走時,房間裡總是整得烏煙瘴氣。
這一天早晨,夥計上來到樓上給旁邊兒客房收拾,就這麼瞟了一眼二十四號房。嘴裡嘟囔:“奇怪,怎麼今兒沒開門兒?不會是結不起房錢,連夜逃走了吧。”說這話的時候,天兒可就不早了,總有十來點鐘。
心裡是這麼想的,可夥計卻並沒有及時下樓來跟掌櫃的說,所以推開邊上的房門進去了。趕等夥計收拾完出來,見這屋還沒開門兒。這才下來,跟掌櫃的說:“掌櫃的,樓上二十四號房的人走了嗎?”
掌櫃在櫃檯裡邊兒站著呢,聽夥計這麼一說,他就這麼踮著腳,往外探出半個身子扭頭看樓上。然後說了一句:“沒有啊,先別急,再等等,興許今兒睡懶覺呢。”
掌櫃的嘴上是這麼說,心裡其實也怪著急的。畢竟這個客人也住了老長時間了,萬一逃了,那這事兒你找衙門裡的人,能管用嗎?又不是當地人。
所以啊,掌櫃的一邊兒在櫃檯這兒算賬,算算昨兒營業額多少,夥計有沒有貪汙。。。心裡可是惦記著樓上這位呢。
趕等到傍中午的時候,掌櫃的耐不住了:“夥計,夥計,你過來過來。”
夥計屁顛屁顛怕跑過來了:“怎麼呢您嘞?”
掌櫃的往樓上的方向努了努嘴:“走,跟我上去瞧瞧怎麼回事兒。”
掌櫃的在前,夥計跟在他屁股後邊兒,走到了二十四號房門前。掌櫃的往邊兒上一站,站得筆挺,那意思就說:“我是老闆,你是夥計,你先叫門。”
夥計也領會了,“幫幫幫”,叫門。見沒動靜,夥計又喊了一句:“客官您起了嗎?要不要給您來點兒熱水啊。。。。唉~”
沒等夥計問完話,掌櫃一把給他掫開了,拿起鑰匙就把門兒給開開了。
光緒末期的時候,旅店裡用的鎖就跟現在咱們家裡邊兒的房門鎖造型差不多了。所以客人鑰匙由裡邊兒把門給鎖上,掌櫃的能在外邊兒給你開開。
倆人把門兒打開了,見正對著門的桌子上,擺著一個包袱。倆人這下心裡踏實了一半兒,知道客人沒逃單。再往裡探了探腦袋,瞧見床上躺著一個人,一動不動。倆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跟做賊似的,往床邊兒挪。
其實這時候主僕倆人,已經把出事兒的準備做好了。因為前面叫門沒答應,開門聲兒也怪大的,客人還是沒動靜。
果然不出所料,人早就死了。但是死的這個,可不是原來的客人,而是德恆玉器鋪的夥計,名叫李玉昌。掌櫃的年紀稍大,只是心裡慌張。夥計膽兒小些,見地上有血跡,旁邊兒有兇器,不禁喊了一聲“啊!”。
這一聲兒可夠大,把四面隔壁住著的客人們都驚著了,紛紛聚過來瞧。掌櫃腦子轉得快,對大夥兒說道:“冤有頭,債有主。人雖然是死在了我店裡,但是與店裡無關,這事兒也不會連累大家。只希望到時候又什麼疑問,大夥兒能給做個見證。”說罷,就趕緊招呼夥計去報了官。
02
當時北京城裡的衙門已經撤了,取而代之的,便是我們前邊兒所說的巡警部。咱們老百姓還是習慣叫它衙門,衙門裡的老爺就是警長,下邊的辦案人員跟捕快意思差不多。
那麼說,夥計去報了官,來的可就不是警長了,是下邊兒的一個捕快,身後還帶了個小跟班兒。
捕快來到時,二十四號房門前已經聚了不少人了。大家夥兒見官家的人來了,趕緊給讓出一條道,讓這二位上前來檢查。
死者跟平常睡覺的姿勢無二,左心房位置有一處刺傷,地上扔著一把小尖刀,伴隨著地上和床沿上都有血跡。經過對比,兇器應該就是這把小刀無疑。瞭解完現場之後,捕快把圍觀的人都給攆了出去,門這麼一關,來到了櫃檯處。
“唉,這麼大個旅店,怎麼沒有個掌櫃的嗎?”
掌櫃的從他身後轉到了櫃檯裡邊,臉上堆著笑:“來了來了。”
“我問你,被殺的客人可曾在你這裡登記?姓名、年齡、祖籍告訴我。還有掌櫃與店主可是你一人?若不是,把所有店內相關者的姓名籍貫等,也都告訴我。”說罷,招呼了一聲跟班兒,逐一寫上。
掌櫃先是一愣,然後開始說了:“我是這家旅店的掌櫃,店主叫周祥美,是山東登州府福山縣人,今年四十八歲,來此開店已有二十餘年了。我呢,名叫王小侯,四十五歲,天津寶坻人,來店裡做事有三年了。我原來是給別人家管賬的,後來給人把店管倒閉了,才上這兒來了。”
“你們老闆心可真大。”大家一致口徑。
此後,捕快逐一追問,侯掌櫃一一作答。“店主近日有事,所以不在店裡。居住在二十四號房的客人,名叫陳興法,四十多歲。從過了年就住進來了,到現在近五個月的時間。而且在此期間,陳興法陸陸續續給過一些房錢,但截止到現在,還有三個月沒給。”
然後又問:“這個陳興法平日有沒有跟其他人來往?你們有沒有發現最近他有什麼異常?”
掌櫃和夥計都在跟前,有一些事兒可能掌櫃的不大清楚,所以夥計也能回答上來。於是,夥計回答說:“這個我知道。首先我自我介紹一下,我姓王,住在隔壁。您就叫我隔壁老王吧。”
“我叫你隔壁老王沒問題,你確定我叫你老王吧,合適嗎?”捕快調皮,大夥兒緊張的氛圍也輕鬆了一些。
然後繼續回答道:“這個陳興法跟一般的客人不大一樣,所以我對他的日常往來情況記得比較深。他這個人除了跟洋貨鋪的小楊,還有豫祥南貨鋪的一個夥計有來往,其他人都沒見接觸過。據說是來京城做洋貨生意的。至於說,最近的異常情況嘛,還真沒發現。因為頭天晚上還見陳興法下樓吃飯來著。”
忙活完了旅館這邊的事兒,捕快二人交待了幾句,實則若有傳喚,務必到堂。然後轉身回到了衙門,並安排了人去傳德恆玉器鋪的老闆。
玉器鋪的老闆名叫張冠成,年紀不小了,六十二歲。河北保定人,張冠成雖然住在取燈兒衚衕,但是他祖籍是河北保定,而且在京城做生意已經三十多年了。您瞧,這人要是有眼光啊,那就是不一樣。我家祖上咋就沒搬去北京呢。。。
據張冠成描述,他家玉器店裡有仨學徒,平時就拿學徒當夥計使喚。死的這個孩子呢,十四歲就來到了店裡,到今已整三年。平常幹啥事兒都很賣力,做事也小心。畢竟做的是玉器生意嘛,小心是個優點。昨兒早晨張冠成親自給寫了一份貨單,把貨給備好,讓這孩子去給人送去,沒想到竟發生了這種事。
張冠成還說,李玉昌出去送貨的時間是頭天早上,回來應該是晚上才對。但是這孩子住在城西,家裡還有個老母親要照顧,不方便晚上奔來奔去,所以第二天早上來到店裡對賬也沒什麼不妥。
這麼一來,大夥兒心裡大概有了個底。李玉昌是按要求給人送貨去了,不曾想,陳興法竟然盯上了這批貨。故而將其誆至旅店,將其殺死,帶貨而逃。
說罷,捕快們讓張冠成回去查一查賬,把這一趟送出去的貨物明細列了一份出來。
就這樣,張冠成匆忙回去抄了一份,呈上了貨單。捕快開啟一看,好傢伙!裡面密密麻麻寫了一大堆。什麼漢玉鐲,翡翠玉鐲,如意簪,玉煙壺等等,最底下還給寫了個估值,一千二百兩銀子。
咱也不知道這個糟老頭子壞不壞,反正現在徒弟人死了,貨也不翼而飛了,有沒有冒寫就不好說了。
03
不過事情的大致方向基本可以確定了,案子也沒有想象中那麼複雜。而且經過連續三天的走訪調查,得知了陳興法的去向是天津。因此,第二天一早,兩個辦案公差便踏上了去往天津的二路汽車,不,二路火車。
公差們上天津查案屬於暗查,所以走的時候穿的都是長衫。剛上車那會兒還沒發現什麼異常情況,但就在火車剛開始啟動的時候,車子往前走,乘客們往後一聳,坐在捕快斜對面兒的一個人,引起了他們的注意。
首先據證人們的描述,畫出來的像跟此人有些相似。其次是在剛才聳的那一剎,這個人手上有個玉手鐲露出來了。只不過剛露出來,他就又藏了回去,好像怕別人看見似的。
這一路上的觀察,倆捕快覺得此人極有可能就是陳興法。但是為了不打草驚蛇,還是堅持跟到了天津,仨人都下了車。
下車之後,倆人瞅準了機會,猛地上前把這人給撲倒,不由分說,扭送到了天津衙門。也就是天津的警察局。
一開始的審問中,他還說自己是打通州來天津探訪親友的,結果在捕快地追問之下,他竟然把乘車時間給說差了。 幾個人都尷尬地笑了。
不過他還是圓了圓謊,說:“我是在京城留宿了一晚,今兒早上才從京城坐上車,剛才我只是說了一句笑話而已。”
捕快見他還不承認,又把他的衣袖往上一擼。本想問問他這是何物時,不料,竟然還在他懷中掏出了一個包裹,裡面各種鐲子,手串、煙壺之類的玉器。
他還要抵賴,說是自家舅舅託人帶的東西,沒想到所有的玉器上都打了德恆商鋪的字號。這下他是無法再狡辯了,他就是陳興法。
原來啊,這個陳興法祖上是河北的,之前在通州的德成洋貨店給人打工。但是就在去年年底的時候,這個洋貨店倒閉了,他也無處謀生了。因為老家也沒個家人,所以他也沒地兒可去,就隨便找了個地方,算是把年給過了。
過了年,本想著託人找份工作吧,人也沒找著,事兒也沒著落。可能也是因為他之前做的事兒相對體面,有幾個體力活兒找他去,他也沒去。就這麼地,一直在中興旅館的二十四號房內居住。
他之所以能跟好幾個當地的雜貨店夥計往來,就是因為想透過這幾個夥計的幫忙,然後給自己找份工作。奈何這幾個夥計都是來蹭吃蹭喝的,全然不顧陳興法的旅費告竭與否,還不給人幫忙。
其實陳興法跟李玉昌也沒什麼仇恨。當天李玉昌要給客戶送貨,恰巧中午路過中興旅館,就進來討了碗水喝。而此時的陳興法剛好就在樓下吃飯,瞧見了這個年輕人。
之前陳興法也去過德恆商鋪找工作,只是被拒絕了而已,所以他認出了這個年輕人。陳興法見他身上挎著一個包,想來應該是去送貨。而陳興法此刻的窘境,已然把他逼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所以他借請教事情的名義,把李玉昌騙到了二十四號房內,把人給害了。因為正值午時,樓上樓下忙作一團,也沒人注意那麼多。
陳興法呢,為了迷惑眾人,故意等到傍晚才帶上玉器離開。
據陳興法說,他是在被羞辱之後,將自己身上佩戴的小刀抽了出來。本來是打算嚇唬一下李玉昌的,可一時失手,刺中對方的左胸,登時倒地斃命。
應一位朋友的盛請,改寫了一則摘自《清稗類鈔》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