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2020年
就剩下40多天了
今年過的是真的快啊
大家有沒有同感
現在唯一能安慰自己的
可以規劃一下明年的目標了
說到明年的目標
先來看看明年的假期吧
畢竟,放假更現實一點
旦
元旦
11月還剩6個工作日
12月有23個工作日
這樣一來6+23=29
剩餘工作日合計:29天
按8h/天來計算 29×8=232小時
232÷24=9.667≈10天
再工作10天,我們就放假啦!
怎麼樣?
有沒有被小編的智商碾壓?
你只需再堅持10天的工作量
就可以告別2020走向2021年了!
“端午、中秋、國慶.....”
別掰著手指頭數了
今年你可能還剩個隱藏“小長假”
帶薪年休假
咋回事?
這麼多人不知道年假是啥
快跟小編一探究竟
關於年假還有這些問題
Q:剛入職不能享受年休假?
要分清“剛入職”和“工齡不到一年”的區別。
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同時,國務院法制辦對《關於〈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有關問題的請示》的覆函中明確,“連續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因此,假如能夠證明兩份工作之間的連續性,說明在不同單位連續工作1年,也是可以享受年假的。
Q:春節多休假等於休了年假?
公司享有統籌安排年休假的權利,但應當提前通知員工延長春節假期進行年假安排的事宜,同時應考慮員工本人意願。
其次,年休假是帶薪假,休假過程中公司務必發放工資。
Q:休完年休假不能享受全勤獎?
年休假是《勞動法》明確規定職工所享有的法定假期,不應在“全勤”的考核範圍內,而且《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因此,休年假不影響全勤評獎,只要職工不存在曠工、遲到早退等情形,應給予全勤獎的認定,用人單位不應以“無法享受全勤獎”為由間接阻礙員工享受年休假。
職工在工作期間應
主動向公司申請休年假
最好透過書面方式申請或系統申請
同時要注意公司
是否支付休假期間工資哦!
還沒有休假的小夥伴記得主動申請哦~
年底又到了衝業績的時候
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擺在您面前
今年的業績完成的如何了
趕緊抓緊趕指標吧
不管怎樣
生活還是要繼續
沒實現的目標就留給2021年吧
| 編輯:韓生福
| 來源:工人日報 央視新聞
| 律師顧問:延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