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大學”意味著什麼

  【世界教育之窗】

教育一體化程序加快

“歐洲大學”意味著什麼

作者:陳正(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副教授、高教管理國際比較智庫執行主任)

引言

大學在歐洲興起於11世紀西歐新興商業城市發展的過程中,它是作為市民階層一部分的知識分子們,為了自身的發展而建立起來的學術組織。最初的“大學”與“行會”是同義詞,拉丁文“universitas”一詞的原意就是“行會”,是師生們仿照手工藝人行會的形式組成的教師或學生的行會。1810年以後,德國“柏林大學模式”成為世界大學的樣板,無論是歐洲鄰國,還是遠隔重洋的美國、日本都紛紛仿效。由於這種模式最為集中地反映了啟蒙運動以來歐洲大學改革的總趨勢,使得柏林大學成為世界公認的“第一所現代大學”,歐洲大學和教育現代化才被世界所關注。

  1.“歐洲大學”產生的背景

近年來,歐盟為應對其國際地位下降、經濟實力的衰退,不斷地整合最佳化教育資源,充分發揮教育對於經濟發展的助推作用。2017年9月26日,法國總統馬克龍在巴黎索邦大學發表《歐洲倡議》演說,提出截至2024年(含)至少設立20所“歐洲大學”的構想:“歐洲大學”應是“一個覆蓋歐洲多國的高校網路,不僅能夠為學生提供跨國完成學業的機會”,而且將成為“教育創新與尖端科研的搖籃”。2017年11月17日,歐盟委員會在遞交給歐盟議會的《透過文化教育加強歐洲身份認同感》一文中,採納了構建“歐洲大學”的倡議。同年12月14日,歐洲理事會將“歐洲大學”確立為盟國間文化教育領域的戰略合作專案。此後,組建“歐洲大學”便成為歐盟建立“歐洲教育聯區”的旗艦行動。

2019年11月,首屆“歐洲大學”會議在布魯塞爾召開,標誌著作為具體措施的“歐洲大學”倡議正式進入試點階段。此舉一方面旨在加強歐盟高等教育機構間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增強歐洲高校的競爭力;另一方面,歐盟也希望透過加強高校間學生和科研人員的流動性,匯聚具有創新意識的、多語種跨專業人才,以促進歐洲居民的身份認同感、推進共有的價值觀建設,同時應對歐洲社會面臨的專業人才緊缺問題。

  2.“歐洲大學”專案的核心內容

  “歐洲大學”的特徵 “歐洲大學”中的“大學”概念泛指所有高等教育機構,包括綜合性大學、工業大學、藝術類院校、應用科學大學及混合型大學。這裡的“歐洲大學”不是一所傳統意義上特定的大學,而是由多個高等教育機構聯合在一起組成的大學群,這種大學群可能是跨越型別和國界的。“歐洲大學”被認為是高等教育機構改革發展趨勢和未來大學的模型,歐盟委員會希望藉助“歐洲大學”徹底改變高等教育機構之間現有的合作模式,將其提升到一個更高的水平。

  “歐洲大學”的目標 現階段,歐盟委員會對“歐洲大學”專案提出了三大目標:一是建立歐盟層面上長期、共同的教育戰略,促進教學、研究與創新相結合,提高高等教育的社會關聯性;二是組建歐洲範圍內的“跨校教育園區”;三是培養以學生及科研人員為主體的、以探索具有挑戰性課題為主的“歐洲知識製造團隊”。組建“歐洲大學”的工作將在歐盟主導的教育與交流專案“伊拉斯謨斯+”的框架內開展。目前,“伊拉斯謨斯+”計劃與全球近兩百個國家進行合作。該計劃旨在支援歐洲教育議程的落實,進一步推進歐洲高等教育現代化、國際化,提高教育質量,加強學生的國際能力、個人發展和就業能力,提高歐盟作為學術研究目的地的吸引力,併為其他國家高等教育的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歐洲大學”的選拔標準及准入要求 “歐洲大學”專案選拔標準包含以下幾點:一是專案提案的關聯性。例如是否具備長期的共同目標和突破性的新型合作結構,能否提升高階科研水平,是否能為區域發展作出貢獻等。二是地緣平衡性。地緣因素作為獨立的一項選拔標準,以兼顧歐盟地區間的教育平衡與公平。三是專案提案質量與實施計劃。例如是否採用有利於開發未來導向型能力的創新教育模型,能否推動學生、教研人員流動性、強化“研、教、創”三位一體,能否加強學生與教職人員的社會參與度及實幹能力,促進專案與社群的結合度,幫助弱勢群體融入等。四是團體內合作協議的質量。例如是否具備共同的管理結構、是否獲得高校決策層的支援、團體內高校辦學模式是否具有多樣性、合作能否帶來增值效應及投入資金的使用是否高效等。五是專案的可持續性與可擴充套件性。

“歐洲大學”專案招標僅接受團體專案。按照合作性質不同,准入要求是:一是准許高校以高校聯盟方式參與。此類聯盟中須至少包含來自3個“伊拉斯謨斯+”專案國的3所獲得“伊拉斯謨高等教育憲章”的高校機構。聯盟可指定專門機構或個人代理競標事務。二是准許教研機構組成合作網路參與競標。除了高校,“伊拉斯謨斯+”專案國國內的教育、研究、創新或經濟領域的私人或公共機構也可以作為主要競標機構的聯絡夥伴參與競標。但是專案中標後,該團體中的聯絡夥伴型機構不能獲得資助。

2019年6月26日公佈了首批獲得資助的17個大學聯盟名單。資助時長為3年,資助金額為8500萬歐元(每個聯盟的最高資助金額為500萬歐元)。2020年7月,第二批“歐洲大學”專案入圍名單公佈,經過選拔和評審共有24個大學聯盟獲批。歐盟範圍內目前共有41個大學聯盟獲得資助,歐盟將在三年內透過“伊拉斯謨斯+”計劃提供500萬歐元,透過“地平線2020計劃”提供200萬歐元用於入選的各聯盟的聯合研究計劃。

  3.“歐洲大學”的機遇與挑戰

  發展機遇 “歐洲大學”的倡議在為歐盟的科學政策帶來新動力的同時,也引發了廣泛的討論。雖然該倡議已被歐盟委員會採納,但是關於應基於何種模式構建“歐洲大學”一事,依然眾說紛紜。各方希望,“歐洲大學”應折射出歐洲科學的多樣性,代表歐洲高校機構在教研合作質量上的新高度。總體來講,“歐洲大學”倡議推動了高等教育機構合作模式的深刻變革,為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和教育質量提升厚植沃土,充分利用了科技進步和教育現代化發展的紅利。一個成功的歐洲大學(高校聯盟)應能做到以下幾點:一是統一管理,統一戰略研發;二是構建以歐洲共同價值觀為基礎的共同校園文化;三是在合作中保持所在國在文化、歷史、科學傳統等方面的多樣性,以此創造出“增值”效應,達到提高歐洲科學體系能見度和競爭力的目標。只有做好以上各方面,各參與院校才能夠肩負起保障歐洲未來福祉的重任;才能有效影響新一代歐洲居民透過跨國家、多語種和跨文化的學習體驗,切身感受到歐洲一體化的程序。

例如,德國的弗萊堡大學,地處萊茵河上游地區處於德、法、瑞三國的交界處。藉此優勢,2015年率先成立了由德國弗萊堡大學和卡爾斯魯厄工業大學、瑞士的巴塞爾大學、法國的上阿爾薩斯大學和斯特拉斯堡大學共同組成的跨國高校聯盟“歐洲校園”(簡稱Eucor)。這也是首個純粹由大學組成的“歐洲區域合作聯盟”(EVTZ)。此舉是上述高校在經歷了長期合作之後的慎重決定,並希望以此增加在學術界和科研界的辨識度和吸引力。Eucor作為沒有圍牆、沒有國界,共享同一校園的科研聯盟,有意願成為一所名副其實的“歐洲大學”,各參建院校能夠從歐洲視角出發,共同深化“研、教、創”三位一體的知識體系,為“歐洲大學”的構想注入活力。

按照時任弗萊堡大學校長兼“歐洲校園”聯盟(Eucor)主席漢斯-尤翰·施威爾的說法,“歐洲校園”意味著學生及科研人員的跨國交流成為日常。“我們的目標是在踐行跨國學術流動性的同時,建立跨國自由擇課體系。”為此,Eucor將在教學和研究以及社會服務方面分別採取以下具體措施:一是在教學領域搭建博雅教育,設立共享教席,改善共享課程,制定相互協調的計劃與戰略,進一步增加聯合培養型學位的數量。二是在研究領域加大合作力度,共同爭取第三方資金,共建研究生院,共同決定科研重點,共同致力於實現尖端研發與研究導向型教學的緊密結合。三是“歐洲校園”專案也尤為重視社會回饋,力爭利用聯盟內各大學的知識儲備與技術研究成果為萊茵河上游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貢獻。

  面臨挑戰 “歐洲大學”將進一步推動歐洲一體化程序,深化學術機構間的合作,促進師生國際流動及知識思想的交流,增強歐洲高校的卓越性,具有培養歐洲燈塔型高校的潛力。但在落實過程中,以下挑戰不容忽視:

  一是合作規模問題。具有燈塔意義的“歐洲大學”應在現有的、已經過時間檢驗的高校聯盟中誕生,保證高校裡從學生到教職人員,從科研人員到行政人員的各個層面都能參與到歐洲大學合作網路的建設中來。然而現在的合作模式一味強調規模,忽視了高校間的互信、合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續性發展的基礎。

  二是人員流動性問題。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範圍暴發的影響,跨國流動受阻,歐盟大部分國家國際學生流動專案都改為線上進行,在此背景下如何增強師生人員的流動性是一個巨大的挑戰。鑑於目前全歐總體參與“伊拉斯謨斯”交流師生人數僅達10%,如果對透過設立“歐洲大學”進而推動交流的想法給予過高期待,甚至將人員流動性目標提升至50%,那麼這一願景的實現將會給各參與方帶來巨大挑戰:不僅是如何提升參與度較低的群體積極性的問題,比如來自社會弱勢群體或受教育程度較低家庭的學生或“移民一代”等,還要探討“人員流動性”所帶來的真正意義以及如何提升人員流動性所帶來的積極效應。

  三是國際科研合作問題。當今研究課題正呈現與日俱增的複雜性和跨學科特徵。學界唯有依靠國際化、多樣化的研究團隊才能兼顧多種視角,找到不拘一格的可行方案。以德國哥廷根大學與其他U4聯盟高校的合作經驗來看,國際間合作專案不僅能夠切實促進科學方法拓展和理論研究,還能提升教研工作質量,確保研究成果,有利於科研人員長期融入科研專案中,因此國際層面的科研合作是保障並提高教學與研究質量的有效途徑。然而歐洲各國在政策層面對科研領域的支援力度還不夠,目前“歐洲大學”專案也僅計劃為高校一體化教學提供資金支援,各國應以“歐洲大學”專案為契機,進一步落實深化歐洲高校間的科研合作,鼓勵研究人員在自願選題、自願合作的基礎上,形成自下而上長久而穩定的合作機制。

  四是整體經費投入問題。歐盟委員會計劃為首輪中標的大學聯盟提供為期3年,總計8500萬歐元的資金支援。然而,若要真正實現歐盟委員會制定的專案目標,這筆經費顯然是不夠的。對此,德國高校校長聯席會議已經給歐盟委員會建議:一是歐盟須提高資助金額;二是各國政府也應為參與“歐洲大學”專案高校提供配套資助。德國學術中心認為,依照歐盟於2018年5月針對“伊拉斯謨斯2021-2027”及“歐盟地平線計劃(2021-2027)”的專案建議,2021年後的歐洲大學專案或將在以上兩大框架型教研專案的資助下展開。據悉,“伊拉斯謨斯2021-2027”將獲得歐盟約280億歐元的經費支援,其中250億歐元將用於資助歐盟的各類教育促進專案。同期的“歐盟地平線計劃(2021-2027)”將獲得976億歐元的專案經費,成為歐盟內的各類研究和創新計劃的資金來源。

  五是地緣平衡問題。雖然整個歐洲都應從“歐洲大學”專案中受益,但地緣因素不應作為獨立的一項選拔標準,成為部分地區高校的加分項。一方面,建立“歐洲大學”應始終以追求卓越的“研、教、創”為目標,杜絕無意義的地緣性政策傾斜。另一方面,歐盟的合作伙伴國,如瑞士、挪威、英國等國的高校和機構也應獲得參與“歐洲大學”專案的機會。

《光明日報》( 2021年09月16日 14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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