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記者7月1日從國家藥監局瞭解到,停止經營標示名稱為“哨哆哩祛痘膏”化妝品,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上述化妝品未經註冊或者備案。
近日,針對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國家藥監局責成北京、上海、浙江、重慶市(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標示名稱為“哨哆哩祛痘膏”的化妝品進行調查。經查,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上述化妝品未經註冊或者備案。
為保障公眾用妝安全,淨化化妝品市場環境,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國家藥監局要求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違法化妝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鑫
編輯/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