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5年收165萬門禁卡費,媒體:這“創意”是誰拍板的
本文轉自【中國青年報】;
2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雲南丘北縣民族中學5年間共收取學生165萬元“門禁卡服務費”。當地紀檢巡察部門調查瞭解到,該校自2015年引進第三方企業負責校園門禁系統的安裝維護,以每月15元、每年10個月的標準收費。巧立名目,莫過如此。
學校安裝門禁系統究竟有無必要,這個問題見仁見智。但就常理常情而言,門禁系統就跟教室或操場一樣,對學生來說,既然交了學費來上學,就不該被另外收取門禁卡費用。分內之事,何以收費?退一萬步說,就算真要收費,該校的收費標準也是既不透明又不合理。即便是城市高階小區的門禁卡,也鮮見“每月15元”這樣的天價標準。“門禁卡服務費”究竟服務了什麼?一個學校的門禁系統,5年間共收取學生165萬元費用還沒填上成本的“大坑”?
校方的說法並不能有效解答各方質疑。比如,針對家長質疑,校方回應,“學校沒有強迫辦理,如果家長不願意,可以不辦理”。問題是,此事當初並未徵求過家長意見。在不對等的家校關係面前,家長有多少說不的機會和權利?再比如,學校認為,“只要不截留、挪用這筆費用,就不會出問題”。言外之意,只要沒有直接進入自己口袋,這樣的收費就是合理合法的。問題在於,很多尋租式的亂收費,也基本上是以“不直接進自己口袋”為理由詭辯的。去年9月,教育部等多部門還專門聯合研究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再次明確提出“學校不得擅自設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專案”。很顯然,亂收費的界定,不是以是否直接進入校方口袋為準的。
這些道理,不怕醍醐灌頂,就怕裝傻充愣。在校園亂收費如過街之鼠人人喊打的今天,把每月15元的“門禁卡服務費”收得如此雷打不動,這背後的邏輯與底氣著實令人唏噓。問題起碼有兩個:第一,各地校園亂收費已經治理了多輪,為什麼這個“門禁卡服務費”依舊堅挺?第二,校方的說法是,“收費標準是教體局、學校和負責門禁的公司三方商議決定的”。那麼,負有直接監管責任的教育主管部門,又是如何拍板並年年放過了這項“疑似亂收費”?
最新的地方回應是:縣教體局組織了學校、公司三方共同協商,門禁裝置交由學校自行管護,今後就不再收取這筆費用。只是,此事就點到“不再收費”為止了嗎?如果本身就不該收,那麼,5年間收取的165萬元不僅要“完璧歸趙”,更要責罰到人;如果確實有收的必要,也要公開賬目,算算成本收益分析,把5年收費的全流程公示在陽光之下。
教育收費,事關底線。對教育亂收費的“零容忍”,亦是對社會公平底線的捍衛。這些年,中央三令五申、各地重拳出擊,不過,在總體向好的態勢下,仍有一些個例亟待治理。就拿門禁卡收費來說,有動輒在單價上“獅子大開口”的,也有幫電信運營商搭售賣卡的……可見,“發門禁卡財”的恐怕還不是一家公司的路子。於此而言,恰恰說明針對教育亂收費的治理仍需實而又實,對各類亂收費現象更需秉持專業而常態化的警惕。
當然,長遠而言,治理教育亂收費除了靠校方自覺,更重要的還有兩件事:一是探索建立學校收費專項審計制度,一件件審查、一樁樁梳理;二是如同“競賽白名單制度”般,建立校園收費白名單機制,非許可、不收費。唯有嚴查嚴管、嚴懲嚴治,類似學校收門禁卡服務費這樣的“創意”才會禁絕在法治校園的規矩之內。
(原題為《學校收門禁卡服務費的“創意”是誰拍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