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綏化市一名在職教師利用騰訊會議給學生進行有償補課,被群眾舉報後,罰款4.2萬元,同時還要進行行政處分。
目前已經有明文規定,在職教師不允許補課。但是還是有少量教師禁不住誘惑去冒險,儘管有的補課是在家長的請求下進行的,上面的黑龍江教師一次收費60元每生,雖然不多,但是性質不一樣了,決定權在教師自己這裡。
所以教師們即使工資不高,也不建議去觸碰紅線了,最後受傷最大的還是自己,得不償失。收入低,要養家怎麼辦呢?我覺得只要是利用自己的業餘時間做與學校無關的事情貼補家用都是合理合規的,不用懼怕任何言論。
眼下正值“地攤經濟”的火爆,教師利用下班時間,在夜市擺擺地攤,賣點東西貼補家用,應該沒問題吧,至少比補課硬氣多了吧,不能出臺教師不能擺攤的政策吧。
那麼作為教師,擺攤可以賣哪些東西呢?
第一,別人賣什麼就賣什麼
可以先到地攤邊去調查一下,看看賣哪些東西比較火爆?在沒有經驗的情況下,可以學著別人做,應該會少走一些彎路。女老師可以賣賣衣服或者影片什麼的,男老師可以賣點包包、手機配件,汽車坐墊、廚藝好的可以做點小吃等等。
第二,別人不賣什麼你就賣什麼
地攤上類似的產品出現太多了,競爭就會加大,所以走差異化路線,只要保證你賣的是整個地毯上的獨一份兒,而且有吸引力,就不愁賣不出去。
第三,賣教師職業相關筆記、書籍等
可以是自己整理的本學科筆記,或者學霸筆記等等,或者報考相關書籍、複習資料等等,為了增加說服力,可以打出某某中學教師的名號,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現場輔導筆記和複習資料更高效的利用方法等等。
但是這種情況仍有一定的風險,可能會有向自己的學生售賣的嫌疑,但是新規定沒有出臺以前,不賣給自己學生的前提下,應該是合規的。
擺地攤會讓有些教師覺得丟面子,其實不用顧慮那麼多,職業沒有低賤之分,反而我更覺得擺地攤會更接地氣,去感受另一種職業體驗,獲得的經驗對教學也有好處。
建議帶著自己的孩子去擺攤,對孩子也是一種很好的鍛鍊。作為班主任可以組織自己班級的學生進行這樣的實踐活動,將收入作為班費,還能培養學生組織和溝通能力。
老師們,即使你的收入已經很高,出來擺攤吧,好處太多啦,收入低,更應該擺攤,作為老師的我已經躍躍欲試了,準備要進貨去了。
擺自己的攤兒,讓別人說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