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解決三大問題,“滿分作文”事件才能收場

浙江高考滿分作文《生活在樹上》所引發的風波,有了最新進展。13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通報高考作文評卷相關情況。經調查,今年語文評卷組高考作文的成績評定過程符合評卷工作規範。但作為語文評卷組作文組組長的陳建新老師在評卷結束後未經允許擅自洩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評卷細節,嚴重違反了評卷工作紀律。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經研究決定:停止陳建新老師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工作(含高考評卷等)。對網民反映的其個人其他相關問題,有關部門正在調查核實。

這樣的回應,基本上屬於意料之中。圍繞此次滿分作文,主要有三大問題。一是這篇作文該不該打滿分;二是公佈滿分作文及評卷細節是否違規;三則是陳建新賣書講課是否涉及利益輸送等問題。前兩個問題一開始就有了,第三個問題則引發了新一輪輿情,導致爭論發展到第二階段。

妥善解決三大問題,“滿分作文”事件才能收場

陳建新疑利用職務講課賣書

經過第一階段的充分爭鳴,公眾已經達成了基本共識:評卷工作本身符合規範,考生本人更不宜指責,但這種晦澀難懂的滿分作文確實不宜作為範文。作文的評判結果已經不能更改了,但值得慶幸的是,圍繞此事的廣泛爭論,足以讓廣大師生都明白“好作文首先是要好好說話”的道理,有效防範了可能發生的效仿之風。這或許正是這場大討論的莫大價值所在。

對於公佈滿分作文及評卷細節是否違規,溫儒敏教授一開始就指出這樣做不合規,浙江省考試院的通報則讓這個問題實錘了。分享好文章的初心或許沒問題,但前提是程式必須合規。自古“文無第一”,尤其是作文這種主觀性極強的評分,是不是要公開?何時公開?透過怎樣的方式公開?這一系列問題都需要慎重考量,絕不能成為個人或刊物的“自選動作”。

三大問題雖然只剩下了一個問題,但因為可能關係到不正當利益輸送乃至教育公平問題,依然備受公眾關注,網友們紛紛發出追問,要求給個明確的說法。公眾的情緒固然可以理解,但調查必須秉承公正理性的態度,既不應該袒護,更不能被非理性的“陰謀論”裹挾綁架。

簡而言之,在幾十萬份作文試題的評判中,要想玩什麼“貓膩”,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更何況,閱卷組組長的主要職責是統籌整個閱卷工作,並在閱卷出現偏差、分歧時進行處理,如果閱卷沒有出現分歧、偏差,則一般不需要組長出面。稍有常識的人都不難明白,考生透過某種方式“買通”陳建新老師,應該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但是,作文評判沒“貓膩”並不等於陳建新老師的賣書講課就沒問題了。命題專家賣書講課當然不行,閱卷組長則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不是作文的閱卷組長,以學科專家身份給學生談談答題規範和注意事項,順帶憑藉自己的研究預測研判一下高考,當然沒啥毛病。但作為作文閱卷組長,或許要另當別論:作文批改是主觀性很強的事情,從這個意義上講,閱卷組長對於作文得分的影響或許並不亞於命題專家。憑藉閱卷組長的身份,大肆賣指導書籍和開講座,是否有權力尋租之嫌?無怪乎公眾對此十分敏感,坊間不乏“既當教練員又當裁判員”的指責。

最後一個問題如何開展調查併合理界定,是對相關部門的莫大考驗。這不僅關乎陳建新老師的個人名譽,更涉及這一次滿分作文的性質問題,絕不能走過場。如果閱卷組長賣書講課有問題,那就應該借這一次教訓杜絕任何打擦邊球的類似行為;如果這樣做不算違規,也有必要制定相應的規則予以規範,以免日後引發爭議。一言以蔽之,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才能更好地維護高考公平。 胡欣紅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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