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試點放寬香港工程企業、專業人士入內地開業執業

南方網訊 12月29日上午,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發展局,釋出《關於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透過備案形式允許取得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備案實行“一網通辦”,一次辦理即可在大灣區9市執業,《辦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當前,廣東積極推動內地與港澳在建築行業開展職業資格互認。透過互認取得內地執業資格,再進入內地建築及相關工程領域企業並辦理執業註冊後,即可開展相應執業活動。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建築師、結構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規劃師等6個專業已開展執業資格互認。截至今年11月底,已有1630名香港專業人士取得內地註冊執業資格,其中有151名在廣東辦理執業註冊。

但按內地現行法規,港澳企業和人員仍須取得內地相應資質、資格方可在內地從事建築相關活動,而大部分港澳企業難以滿足內地企業資質申請條件,港澳專業人士也難以達到資格互認條件、考取內地執業資格。

為推動相關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辦法》出臺。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透過備案,即可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

《辦法》明確,備案後可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的物件,是取得香港有關部門或法定有權機構認可的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

備案採取網上申報方式,由申請人在廣東建設資訊網填報。實現全程“一網通辦”“不見面辦理”。

《辦法》遵循業務相近原則,將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的業務範圍與內地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所對應的業務範圍進行比對,取最為相近的內地企業資質、人員資格所對應的業務範圍作為香港企業、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展業務的業務範圍。

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一次備案後,即可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通行,便利其開業執業。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指出,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在內地執業也需接受監督管理,目前也已商請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發展局建立聯絡和資訊共享機制,透過兩地政府部門間共享資料,對備案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進行信用管理。同時,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也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確保《辦法》有效落實。

南方日報記者 張子俊 通訊員 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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