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官方微信公眾號“民教新觀察”釋出闢謠:
9月12日,教育部向社會公佈《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近日,一些網路傳言10月15日起全面禁止校外培訓,此資訊屬對《辦法》的誤讀誤解。
《辦法》並非網傳的要全面禁止校外培訓,而是要依法管理校外培訓,讓合規者受到保護,讓違法者付出代價,使校外培訓在法治軌道上執行,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特別提醒廣大家長和學生,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訓,更要選擇具備資格資質的培訓機構。為方便家長查詢,教育部開通了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家長可透過平臺“校外培訓家長端”APP,選擇具備資格資質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注意繳費安全,防範“捲款跑路”等資金風險,透過平臺完成培訓繳費,切勿透過轉賬或現金等方式將培訓費用支付給除預收費資金監管賬戶以外的任何賬戶,維護好自身的權益,守護好自己的“錢袋”。
【來源:民教新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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