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去醫院”可不是 go to hospital,這種中式英語別再說啦!

由 聞人海瑤 釋出於 經典

每年一到換季的時候,

就變成了“亂穿衣”的季節,

大街上穿什麼的人都有,

前腳看到一個穿羽絨服的小哥,

後腳就能看到穿短裙的小姐姐。

但這種時候,就因為亂穿衣,

總會有些小夥伴就會生病感冒,

如果吃藥扛不過去,就得去醫院看醫生了。

01

“去醫院”英文怎麼說?

說到“去醫院”的英語表達,

你是不是想到了 go to hospital?

這句話從語法上來看,完全沒問題。

但它卻是一句中式英語!

go to hospital 真正的意思

和我們中文說的“去醫院”並不完全相同。

如果身體不舒服,我們會說“去醫院”,

外國人則常說“去看醫生”,

這兩個有什麼區別呢?

hospital

我們常說的 hospital 指的是綜合性大醫院,

在英文裡,hospital 還有住院的意思

所以當你說要 go to hospital 的時候,

外國人會認為你病的很嚴重或者有外傷。

並且到了要住院的程度,非常容易產生誤會。

在他們的認知裡,感冒發燒之類的小問題

一般就找家庭醫生,或是去診所(clinic),

他們會說:

see a doctor 看醫生

go to a doctor 看醫生

You need to go to the doctor for a checkup.

你需要到醫生那裡去檢查一下。

You should see a doctor about that cough.

你咳嗽應該找醫生看看。

有的小夥伴可能會說,

有時候感冒發燒之類的小問題,

可能會去診所,也可能會去醫院,

怎麼說才算對呢?

這時候就要考慮具體語境,

一般來說直接說“看醫生”是最穩妥的啦!

拓展一下

go to hospital 和 go to the hospital 有什麼區別呢?

它們倆的區別就在於 go to hospital 的意思是你現在是或將是這個醫院的病人。

Go to the hospital 是說你有可能為了其他目的要去醫院。

所以,簡單來說,

go to hospital 住院治療

go to the hospital 到醫院去(看病、探望人、工作等)

He had to go to the hospital to pick up his mother, who is being released.

他得去醫院接他要出院的母親。

I've got to go to hospital to have an operation.

我不得不接受手術。

既然聊到看醫生的話題,下面就再跟大家分享一下“吃藥”的英文表達↓↓

02

“吃藥”英文怎麼說?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

只要是關於吃的英文表達,

大家是不是首先想到的是單詞 eat,

如果你的第一反應是“吃”等於 eat,

那在英語表達中就會吃虧的。

比如說“吃藥”,

肯定不能直接翻譯成 eat medicine,

這是為什麼呢?

英語中說 eat 時,

其實很多都伴隨著 chew(咀嚼)的行為,

牛津詞典是這麼解釋 eat 的:

Eat means you put food in your mouth, chew it and swallow it

也就是把食物放進嘴裡,咀嚼一下,然後再吞下去。

Do you eat meat?

你吃肉嗎?

We usually eat at about seven o'clock.

我們通常在7點前後吃飯。

而如果說到“吃藥”,其實應該是“服藥”,

一般就著水直接吞下去了,

當然不排除有些人就喜歡嚼一嚼……

所以“吃藥”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take / have (some) medicine

take ... pills

拓展:

pill 可指藥丸,如果想表達具體一點,

比如“吃幾片藥丸”,可以說:

take 1-2 pills daily 每天1到2片(藥丸)

take 3 pills twice a day

每次3片(藥丸),每天2次

have 是個中性詞,很萬能,

可以代表吃喝服用等等。

Her doctor says she has to rest and take medicine twice a day.

醫生說她必須休息,並且每天要吃兩次藥。

Take two spoonfuls of medicine at mealtimes.

進餐時服兩勺藥。

03

take your medicine 不是“吃你的藥”

take medicine 是吃藥,

take your medicine 卻不是“吃你的藥”。

確實,在某些語境下是可以這麼理解的,

但是,在口語中,很多時候該 medicine

常引申為特別苦的藥,

指某人接受他應得的後果和不幸

(源於有些藥很苦但你為了身體康復也得受著)。

因此,take one’s medicine

指接受懲罰或忍受不愉快的事物,

有點自食其果的感覺。

Mom,I know I did wrong and I have to take my medicine.

老媽,我知道我做錯了,我明白我得承擔一切後果,接受懲罰。

Adam doesn’t want to take his medicine so he just runs away.

亞當不想接受懲罰,所以他就跑掉了。

今天的乾貨你都學會了嗎?

希望大家在換季時還是注意保暖,

千萬別 see a doctor

更不要 take medicine

每日一問

下面哪個選項是正確的?

A. 看病 see a doctor

B. 吃藥 eat medicine

C. 探望病人 go to the hos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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